路得記簡介
寫作背景
猶太人的傳統認為本書作者是撒母耳。
不過,書中內容暗示︰書成時士師時代的一些風俗(如脫鞋為證)己成歷史陳跡,不再為當時的人所了解(4:7);另一方面,大衛似乎已是眾所周知的人物(4:22)。由于撒母耳在掃羅作王時去世,未能目睹大衛的當權,所以作者不可能是他。無論如何,雖然作者不詳,但書中家譜並未提及所羅門,可見成書日期大概是在他登基以前。
主題特色
本書內容顯示神並沒有棄絕外邦人。
作者在2:12道出︰神的憐憫和看顧並不限于某一民族;凡投靠的,無論是那一民族的人,神必賞賜和眷顧。的救恩是普世性的。
本書並沒有明言神直接的作為,但在短短四章中「耶和華」這名稱共出十八次之多,顯示神關心屬之人的生活,如置諸眼前,無論是波阿斯與路得的相遇、拿俄米的計劃、至近親屬的卸責等,都一一掌管帶領。雖然讓旱災和悲傷臨到人,但使不育的有後,並且賞賜那些信靠的人。是福樂的源頭。
本書充滿溫馨的愛,故事人物彼此恩待︰波阿斯與拿俄米活出信仰的精粹──「愛人如己」,而路得深受拿俄米的信仰影響,以無私和忠誠的愛待拿俄米。
「贖業至親」(和合本作「至近親屬」)、「贖」字常見于本書。波阿斯雖有力量代拿俄米贖回田產。但他不是至近的親屬,原本毋須盡此義務。他願意這樣做,實在是出自愛心。這正好表達出本書救贖的主題。事實上,書末的家譜顯然是伏筆,要指出將來的救主是從波阿斯一脈而出。
本書文學技巧超卓,為上乘之作。人物栩栩如生,情感真摯動人。人物對話的語氣及用字,恰如其人身分。故事布局獨特,1章與4章、2章與3章彼此對稱︰1章與4章分別提及路得和波阿斯向拿俄米盡其親屬任,1章中拿俄米失子,而在4章拿俄米則得子;2章及3章均記載路得離家至田間,2章中波阿斯囑咐路得留在田間,並祝福她,而3章則倒轉,波阿斯先祝福路得,然後留她在打麥場,兩章結尾時,路得都向拿俄米敘述她與波阿斯見面的事情。
本書大綱
Ⅰ歸回故鄉(1:1-22)Ⅱ拾穗度日(2:1-23)Ⅲ請求至近親屬盡上責任(3:-18)Ⅳ締結良緣(4:1-17)Ⅴ大衛的家譜(4:18-22)
路得記第一章注釋
1:1-5寄居摩押地
1「士師秉政的時候」︰無論從波阿斯的家譜推算,抑或從書中的歷史背景來看,一般學者認為路得是屬士師時代早期的人物。當時以色列民制服了摩押(參士3:30),安享一段太平的日子。
「饑荒」︰在巴勒斯坦,因旱災而引起的饑荒相當普遍。
「摩押地」︰指約但河東亞嫩河以南肥沃的高原,離猶大山地約八十公里(五十英里)。當時近東人民多不願意寄居異鄉,以免跟自己的家斷絕來往,有危難時無人搭救及保護,而且也怕要看當地人民的面色,故此以利米勒一家移居異鄉實在是要付出相當代價。
2「以利米勒」︰意即神是王。
「瑪倫」︰即「羸弱」。
「基連」︰就是「憔悴」。
1:6-13起程回猶大地
11-13兩個媳婦要跟拿俄米回國,拿俄米指出她已無法再生兒子來娶她們為妻,叫她們不要跟隨她。原來摩西的律法規定寡婦不可再嫁,要由丈夫之弟娶過來為兄長立後(參申25:5-6),但這例在拿俄米媳婦的身上自然無法應用。
13「我為你們的緣故攻擊我」︰拿俄米認為兩個媳婦守寡,境況可憐,都是神懲罰她之故。
1:14-22路得定意跟從
16-17為詩歌體裁,17節是咒詛的誓言,可見路得意向堅決。
20「全能者」︰這名稱常見于約伯記。在聖經中,這名稱與神的能力和憐憫有密切的關系。這里拿俄米稱耶和華為全能者,指出神降災與人,人無力攔阻。不過,從本書結局看,神是施憐憫的。
21「滿滿的出去」︰可能指她離開猶大地時有丈夫和兒子。
22「割大麥的時候」︰為四月。
思想問題(第1章)
1路得記的背景和士師記17-21章的背景有什麼顯然不同之處呢?由此看來,路得記這卷書所要記載的是那一方面的生活素材呢?
2拿俄米喪夫失子的遭遇(3,5)對她的信仰有什麼影響呢?參13,21節。當你遭遇人間悲劇時,有沒有同樣的心態呢?
3拿俄米為什麼要返回猶大伯利恆城去呢?除了環境因素之外,還有別的原因嗎?參9,11節。由此看來,拿俄米有否因境遇不順而變得自私自利,不近人情?
4古時人一般認為一國之神只管轄自己的土地,在其他地方則不能行事。那麼,路得跟拿俄米回伯利恆的決心,表明她有那些特點?
5拿俄米的遭遇和約伯的有何相似之處呢?他們對「命運」有什麼看法呢?
6為什麼學者認為本章22節為全書故事掀起新的一頁,洗盡前段慘澹的氣氛?你認為神會否介入子民的生活中,為他們經營和安排呢?參羅8:28。
路得記第二章注釋
2:1-3拾遺穗為生
2無論田主願意與否,按以色列人的律法,像路得一般的窮人有權在田地上拾取剩下的麥穗(申24:19)。
2:4-17得波阿斯厚待
4波阿斯走出伯利恆城,到田間來。
5路得面孔陌生,引起波阿斯的注意。
7「屋子」︰田間不可能有住屋,這「屋子」可能是遮蔭的棚子,給僕人吃飯或憩息用。
9「他們」︰可能是指在田間幫忙將莊稼捆起來的使女(8)。水是從村中的井打來的,分量有限;不是人人可用的。
14「烘了的穗子」︰將剛割下的麥穗用小火烘熟,剝去外殼便可吃。
15-16按摩西律法,拾麥穗者要等收割的人割了禾稼、打了捆,才可以在田間拾取剩下或遺留的麥穗,不能從禾捆中撿取。波阿斯囑咐僕人待路得之法實在遠超過律法的要求。
17「一伊法」︰約卅六公升。
2:18-23拿俄米的囑咐
20「因為他不斷的恩待活人死人」︰可意譯作「耶和華仍遵守對活人死人曾作的應許」拿俄米向神發出贊美,知道仍眷顧他們一家(包括離世的丈夫和兒子),因為她想到這位至近親屬波阿斯,有義務為她買贖產業(利25:25),並為她死去的兒子立後(申25:5)。後一義務本限于嫡親兄弟,後來推廣至同族的親戚。
「至近的親屬」︰原文為「贖業至親」。
22既然波阿斯這樣厚待他們,路得若走到別人的田間拾禾穗,便表示她不接納波阿斯的好意了。
思想問題(第2章上)
1舊約人物的名稱往往饒富意義。試從路得記幾個人物的名稱了解整個故事的發展。
2試列舉本章記載的「巧遇」。你認為事由的發展純屬機緣,抑或背後有神的策劃和安排呢?你是否堅信神每時每刻的帶領呢?
3波阿斯對路得離鄉別井、一直照顧拿俄米這件事有什麼評語呢?他對路得的祝福(12)是否純粹客套語?他怎樣厚待路得?參9,14-16節。你對別人的愛心是否流于空談而沒有實際行動?
4路得對波阿斯的厚待有什麼反應呢?她為什麼會感到驚奇呢?愛心和關顧應否有國籍、等級之分呢?你有沒有讓文化風俗、民族歷史、社會地位的懸殊而阻礙你向人施予呢?
5本章多次提及神的祝福(參4,12,20)。你如何使神的福分臨到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呢?
6人類的愛心和互助精神在路得記怎樣表明出來?責任是否永遠只帶來痛苦?
路得記第三章注釋
3:1-6拿俄米為路得找歸宿
2當時顯然不只波阿斯一人打麥。打麥場設在空曠和地勢較高的地方,讓晚風幫助將谷殼吹走。晚間有人在麥堆旁守候,提防別人來偷竊。
「今夜」︰是指波阿斯輪值工作的時候。
3拿俄米要路得打扮一番才見波阿斯。伯利恆位于山脊上,地勢比打麥場高,所以路得要「下到場上」。
「那人」︰指波阿斯。
4路得去躺臥在波阿斯的腳旁,可能是使他的腳受涼而醒過來,亦表示路得身分卑微。這可能是當時求婚的習俗。
3:7-13路得向波阿斯求婚
9「衣襟」︰與2:12「翅膀」同字根,意思上互相呼應。路得向波阿斯求婚,好為以利米勒家生子立後。
10「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應作「你末後所表現的恩情比先前的更堅固」(呂振中譯本);先前的恩情指路得忠地跟隨婆婆一事,末後的恩情指她對以利米勒一家的忠心──為了替夫家立嗣寧舍棄自己的幸福,不嫁給城中的年青人,反要求嫁給波阿斯。
「跟從」︰有物色對象的含意。
11「我本城的人」︰原文為「我所有在城門的人」。古時城門口為市民**的地方,故此城門成了城市的代稱,而這里一詞是「全城的人」的意思。
3:14-18路得完成任務
14「波阿斯說」︰大概是他自言自語或只在心中思量而已。
「六簸箕大麥」︰約為廿四公升。
思想問題(第三章)
1拿俄米所關心的(1)是不是路得主要關注的事呢?路得為拿俄米作出了那些犧牲呢?參10節。
2路得的順從是信心的表現。她听從拿俄米的話,行事會有什麼危險呢?參4,9節。你的信心和你听的道是否相稱呢?參路24:25;來4:2。
3誠如波阿斯所說,路得的確是賢德的女子(參5,11)。拿俄米和波阿斯又有什麼長處呢?
路得記第四章注釋
4:1-12波阿斯履行諾言
1「到了城門」︰原文為「上城門口去」,可能波阿斯從打麥場上到伯利恆城公眾**的地方去。
「某人」︰這字原來是「不知名者」的意思。這字並非出自波阿斯的口,而是本書作者為了不願記錄此人名字而用來代替的。
4-5
波阿斯要求這位贖業至親盡上責任(見2:20注)。
4「我想」︰之下原來有「提醒你」一語,所指的可以是上述拿俄米賣田一事,也可以是下面題到的應盡義務。
6盡贖業至親的責任實在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將原來遺留子孫的錢去買贖田地歸已死親屬的名下,並要替他花錢和精神來管理,又要供養親屬的寡婦及日後所生的兒子,由于所生兒子和所贖田產都不歸自己,履行責任對這位至親和他的子孫實在是一個損失。
7這里所提及的脫鞋習慣與申25:7-9不同,後者是寡婦對不肯盡為弟之責的人一種鄙視的行動,前者則表示脫鞋者自願將擁有權放棄,轉交給別人。
11「拉結、利亞」︰是以色列人先祖雅各的妻子。
12「她瑪的家」︰見創38章。
4:13-17波阿斯與路得共諧連理
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有人認為這是一種過繼的儀式,表示路得所生的兒子成為拿俄米合法的兒子。
4:18-22大衛的家譜
按理俄備得不應列在波阿斯的家譜上,因他算是以利米勒的後代。作者故意這樣編排,可能是要指出大衛的曾祖母為外邦女子。
思想問題(第4章)
1為什麼路得的至近親屬(1)願意贖回拿俄米的田產,卻不願連路得也贖回來呢?他在什麼地方和新約法利賽人相似呢?你有沒有拘泥于次要的事而忽略了首要之事呢?
2有人說波阿斯對路得的愛是主耶穌對我們之愛的縮影。你能從路得記中體會這一點嗎?
3「得亨通」(11下)的原文有行事尊貴的意思,可見「成功」就是行真正有價值之事。你對「成功」的看法符合聖經的教訓嗎?
4作見證的眾民和長老對這段婚姻的祝福有否一一實現呢?參15,17節。
5為什麼她瑪能成為大衛的先人?路得是外邦女子,她為何又能作大衛的曾祖母呢?神使用人是基于道德?品性?抑或國籍呢?
6有學者認為波阿斯贖回田產和路得之舉,正像基督教會的宣教使命,就是把未得救的人,引進得贖的群體內。你同意這種說法嗎?你願意像波阿斯一樣,用愛心及行動,叫未信耶穌的人因信得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