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的神学(Ephesians,Theologyof)
初期教会似乎没有对保罗是以弗所书作者的身分表示质疑。早期的抄本已经把本书放在保罗书信之列,而早期的基督徒作者如爱任纽(Irenaeus,AgainstHeresies5.2.3)、亚力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ofAlexandria,Stromateis4.65)和特土良(Tertullian,AgainstMarcion5.11.17,5.17.1),都把本书视作保罗书信来引用。同样,被认为是出于2世纪的『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Canon),也把本书纳入保罗书信之列;甚至是异端领袖马吉安(Marcion)也承认这本被他称为《致老底嘉人书》的经卷,是出于保罗手笔。
以弗所书包含了一套小心推理和言简意赅的神学,透过有系统的方式表达出来。在保罗的着作中,最能够精辟准确地把保罗对救恩历史的基本元素缕述清楚的,非本书莫属。
要全面掌握本书的神学核心,我们必须回想保罗昔日在大马色路上悔改信主和蒙召的经历。那时,他听到神的声音对他说:『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差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二十六16-18)。
这次经历之后,他作为一个犹太人,神派他将福音带给外邦人的使命,便一直引导他的一生(加一15-16)。他发挥一个近似祭司的仆役职分,奉派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罗十五16)。
以弗所书第二章是本书神学的关键所在,保罗在那里提出了犹太人和外邦人在教会这个身体中归为一体的深远含义。不管是外邦人(二1)抑或犹太人(二3-5),从前都是死在过犯和罪恶之中,然而,犹太人却已经为弥赛亚的来临作好准备,并且是首先得蒙呼召进入教会。至于外邦人,他们亦按照神原先的计划和拣选,藉着保罗本身的工作,自此便得以与基督和教会有份。神曾经应许亚伯拉罕,万国将会因他的后裔得福;如今,以色列必须完全接纳外邦人成为神国度中与他们具有平等地位的伙伴。
无论是使徒行传和一般认为是出于保罗的书信,以及以弗所书,均指出保罗的神学,乃建立在外邦人和犹太人都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升天,一同与基督坐在天上这基础上(二5-6)。因此,外邦的门徒跟犹太门徒成了同胞,大家都是神家里的人(二19)。
保罗认为,教会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犹太人根基上,以基督耶稣作为主要的房角石(二20,三5)。外邦人如今得以有份被联络,一同连结在犹太人的根基上,一起长成为主的圣殿(二20-21)。书信的最后部分(四17至六24),将会列出在上述真理的引导下,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具备的道德伦理操守。
以弗所书有不少重要的神学字词和论点,都是环绕以下这两个观念而产生的:(1)自亚伯拉罕以来,犹太人在神救赎历史中所扮演的历史性和宇宙性角色;和(2)保罗本身在这过程中的位置,是负责带领外邦人得以成为神国子民的任务,为的是要成全基督的工作。
以弗所书特别强调的,是基督已升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因而拥有掌管宇宙万有的主权(一3-4、9-10、20-23,二6,四8-10)。本书信神学部分的首要重点,在于指出教会那种宇宙性的本质(一至四章);作者认为无必要在此讨论耶稣和信徒身体复活的问题,那是属于末世的范畴,无关乎宇宙方面的宏旨。他没有提及基督快将再来,反而指出教会的角色在于向各个世代的人彰显基督耶稣的荣耀。五至六章说明了教会在基督再来之前应有的行为、品格,正如作者分别于罗马书、哥林多书信、加拉太书和帖撒罗尼迦书信有关这方面的教导一样。
蒙神拣选的以色列
保罗并不是从神预定个人得救的角度来谈论拣选,相反,他是从以色列自亚伯拉罕以来被神拣选,负起传扬弥赛亚这角色,来作为他论及『拣选』这主题的背景。他在第一章便清楚指出,神的圣徒犹太人得蒙神的拣选,将救赎的福气带给万国,为要成就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神为着这个旨意首先预定犹太人得儿子的名分(5节),同时也为着神的荣耀——就是宣认祂是至高无上的独一真神——在祂的爱子(弥赛亚)里得蒙拣选(6节);这早于神在创立世界之前的拣选,是圣洁,没有瑕疵的(4节)。他们是首先在弥赛亚里有盼望的人(12节)。
某些代名词的特别意义
解释以弗所书的另一个窍门,在于认识本书是由一位犹太人作者写给一群外邦人读者的。从保罗选择性地交替采用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的复数代各词(即『我们』和『你们』),便可特别清楚地反映这点。对于以弗所书的研究,虽然大多数是从探究当中的神学字词,和将它们的用法与一般认为是保罗书信相互对比这种方法来入手,可是,我们可能更容易从某位作者(或编者)在几乎是出于下意识的情况下,经常使用某些词汇,来发掘他本身的思想。这些词汇可能反映出某些作者或编者在建构和表达其教义时心目中的神学理念。那些出现在以弗所书的代名词,正是从这个着眼点而成为我们了解本书神学的一条钥匙。倘若我们研究时,假定作者在运用代名词的方式上是前后一致的话,那么,它们便显露了作者的思想,而我们亦可以从信的内容,推论出他的观点,也就是他的神学了。
保罗在这封书信中对第二人称的复数代名词的用法,自始至终都带有一种特定的含义,就是当他特别针对外邦基督徒作为说话对象时所专用。我们在二章11节可以看见作者特别采用第二人称代名词,来指作为这封书信收信对象的外邦人,他在那里说:『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此外,他在三章1节又指出:『我——保罗为你们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稣被囚的。』然而,跟罗马书不同的是,保罗在罗马书同时要向两批读者说话:一是对明白律法的犹太人(七1),一是对外邦人(十一13),但保罗在以弗所书却从来没有用过第二人称的复数代名词来直接指犹太人。
第一人称的复数代名词就跟第二人称的一样,有不同的用法,有些是习惯性的,有些是专门性的。我们从六章12节可以看见它们在传统书信体裁中,在个人沟通方面的用法。它们亦会在崇拜的仪文和认信的宣言中出现。例如,在『愿所有诚心爱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人都蒙恩惠』这句祝福语中(六24),第一人称复数代名词『我们』只是一个规格化的表达方式,并非特指任何对象。
但在另一些情况里,第一人称的复数代名词也有其专门的用法。在书信的前半部,一直至二章3节,『我们』是指犹太人或犹太基督徒。但由这点开始,随着保罗宣称外邦人已经与犹太人同归于一,这个第一人称的复数代名词所指的,便是犹太人和外邦入所结合的整体了。
我们可以从以下的例子,看见作者选用这个代名词的背后含义。书信在一章1至2节的问候之后,一直至第13节才提到外邦人,那里指出外邦人也得以被纳入神的救赎工作中,从此与一直用第一人称复数代名词称呼的犹太人一同有份。保罗在第13节便对外邦人读者说:『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
由此直至第二章,作者便一直以这两个代名词来区分犹太
人和外邦人。然后,到了二章1至5节,当作者宣告外邦人如今已经与犹太人一同归入基督的身体后,第一人称的复数代名词从此才指犹太人连同外邦人的整体。转捩点是在第3节,保罗在那里得出的结论是:『我们[犹太人和外邦人]从前也都在他们[悖逆之子]的中间。』
因此,第二章的首10节经文可以这样意译:『你们外邦人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1节),正如我们犹太人一样(5节),因此我们都犯了相同的罪(3节)。但神如今已藉着祂的恩典赦免了我们(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样)(6-8节),使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一同复活和一同与基督坐在天上(5-8节)。
于是,由这一刻开始(二3),其后出现的第一人称复数代名词都同时包括了外邦人——他们这些野橄榄的枝子,已经接上犹太人的那棵树上(罗十一7-24),自此之后,他们就像犹太人一样,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三14)。在二章3节之后,这个涵盖二者的第一人称复数代名词还显着地出现了多次,进一步说明了本书的神学。
也许,紧接而来的一个最重要例子是在二章5节。在接连三个形容犹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里得以合一的复合动词之后(『一同活过来,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sunezoopoiesen,sunegeiren,andsunekathisen]),保罗指出(7节),神要向『我们』显明祂所施的恩慈。这个第一人称复数代名词『我们』,如今便同时包含犹太人和外邦人,而保罗亦宣称这个『我们』原是出于神的工作(二1O)。
这三个复合动词便成了以弗所书神学的一个重点。许多研究希腊原文的释经学者都认为,本书的第一章论及神为基督所成就的事,第二章则指出神随后为所有信徒所成就的事。因此,这三个在二章5节出现的复合动词便用以表明基督和信徒之间双方的联合。
然而,持这种解释的人,必然会在处理第二章的首5节上遇到困难,而且,他们亦不曾从代名词的使用是否令主题前后一致的角度来处理这段经文,又不曾觉察到引用三个复合动词会令保罗的立场变得不合情理。那三个复合动词本身并非指任何与基督之间的联合——基督与犹太人、基督与外邦人,或基督与基督徒,却是指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联合。因此,犹太人和外邦人是归为一体,然后,再以一个整体与基督联合。
这种采用复合词的方式,又再在三章6节出现。保罗在那里指出,外邦人借着福音,在基督耶稣里『同为后嗣』(sunkleronoma),『同为一体』(sussoma)和『同蒙应许』(summetocha)。
我们在二章16至18节看见另一个有关第一人称的复数代名词作特别用途的例子;保罗在那里声言神已经使他们得以和睦,使两下成为一体,将两下造成一个新人。紧接着这个声明,保罗再在18节用第一人称的复数代名词来指出这种连合的后果:『我们两下借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结果就是外邦人如今与神的百姓——犹太人——成为一国的同胞。
第三个例子是在三章8节,保罗在那里指自己『比众圣徒(犹太人基督徒)中最小的还小』,但神仍然将使命托付他,要他『把基督那测不透的福音传给外邦人』。紧接这句把外邦人纳入救恩计划之中的经文之后,再次(正如在二16)用第一人称的『我们』(12节),表明我们『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可以放胆无惧和坚信不疑地来到神面前。
我们可以在四章13节找到第四个例子,那里指出神的百姓(犹太基督徒)借着容纳外邦人来建立基督身体的工作,将要一直继续,直至我们众人在信仰上同归于一。然后在14和15节,第一人称的复数代名词(『我们不再作……』和『我们凡事长进』;译注:和合本在15节没有把『我们』译出来)则是用以指到犹太人和外邦人这个新造的『一体』,不应再作小孩子,却要在各方面长进,连于元首基督。这『长大成人』或『长进』的过程,需要藉着容纳外邦人才能得以完成。
这分析若然正确,那么,二章3节便是本书信的转折点,由这一点开始,所有第一人称的复数代名词便是指到犹太人和外邦人的联合。在这节之前,它们是指到犹太民族,或是犹太基督徒。第3节是关键所在;『我们众人』(译注:和合本只译作『我们』)这个突显此关键的片语,亦出现在四章13节,两者都把这个第一人称的复数代名词的含义,扩张至同时包含犹太人和外邦人。
『众圣徒』的特别用法
以弗所书神学的第三个重要元素,是经常采用『众圣徒』这个名称来指到犹太基督徒,以作为犹太人和外邦人基督徒之间的区分。在保罗的其他着作,偶尔也会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称犹太人基督徒为『众圣徒』。
三章1节和8节可以清楚反映出作者视自已是众圣徒中的一分子,也是犹太基督徒中的一员。在第1节,他表明『我——保罗为你们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稣被囚的』,来到第8节,他继续指出『我本来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这种外邦人和众圣徒的区分,亦出现在三章18节,保罗在那里表示:『外邦人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我们要留意的是,保罗并没有说『与所有别的圣徒』。此外,保罗在一章9节指出神『叫我们(犹太人)知道』的奥秘,等同于在三章3至5节,神给众圣徒(犹太人)的启示,就是外邦人在神的永恒计划中要『同为后嗣』。
空中邪恶势力的角色
以弗所书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神学元素,是空中邪恶势力在人类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保罗郑重强调:『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六12)
他认为那隐伏在地上四周的撒但(二2),正积极伺机破坏教会的合一。基督徒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这恶魔争战。就正如昔**在以色列所耍的手段一样,他设法激起教会的**,藉此破坏教会一直努力透过合一,为独一神所作的见证(四4-6),这见证是需要向天上的执政掌权者显明的(三10)。
保罗时代的希利尼化犹太人思想认为这个天空的世界具有复杂的架构,包括多重天(通常是七重),而在当中居住的有天使和魔鬼。犹太人基督教的主要教义都沿着这个宇宙性思想脉络而建立,但重点是在基督论而非宇宙论,提到天的事情只是一种表述方式。
保罗在以弗所书指出基督『远升诸天之上』的时候(四10),也表示有多重天。这诸天并非相当于『天上』,因为那里不单有神和基督,还有犹太人和外邦人基督徒,以及魔鬼的权势(一3、10、20,二2、6,三10、15,四10,六9、12)。在犹太人次经的观念中,作为『空中掌权者的首领』之撒但(二2),住在天空的一个较低层次,那层次环绕着地球,他们称之为『苍天』。
简言之,根据以弗所书的神学,因着耶稣基督的降生、受死、埋葬、复活、升天和作王,教会『就是祂的身体』——藉着其合一宣示耶稣的主权,不单是掌管教会的主权,更同时是掌管天空范畴的主权。
JohnMck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