祷告的果效在乎我们是什么人
    更新之四:祷告的果效在乎我们是什么人

    又有一个错误的教义说:“魔鬼不怕你拼命做,而怕你屈膝下来。”这好似一句不错的格言,但却是含糊、不全面、有误导成份的话。

    传统的祈祷概念就是:闭门、屈膝、然后念念有词。有些教会就片面提倡:关门闭户半天祈祷、通霄祈祷、连环接力祈祷……还有好些祈祷的书籍(如《祈祷出来的能力》)这样鼓吹,其中所引用的论据,只有少部分牵强的《圣经》,大多是属灵名人的话语,成为可疑的理论。书中有一个名人说:没有一件事比祈祷更重要了。书中另一个名人又说:一天如果没有八小时或十小时(关门闭户)的祈祷,就会觉得不带劲,作不了什么工。另一个名人还发誓地说:这样长时间的祈祷与人们的力量及成功成正比的,凡事亨通、蒙福一切都在这种祈祷上,言之凿凿。于是好多人就片面追求长时间的祈祷,成为了一种“属灵的时尚”。《圣经》有没有说过祈祷很有能力呢?如果有请找出一句经文来!《圣经》有没有提到要每日长时间闭门祈祷?《圣经》只描述过有个别人在一生中个别时间有过某种祷告的经历,这是不能成为教义的。一些历史和个人经历可以印证已有的教义,但却不能引伸出新的教义来,如约书亚祈祷使日月停住,可以见证“在神凡事都能”这个真理;但不能把日月停住这件事说明“祈祷是大有能力的”,因为《圣经》没有这样的讲法,显然是人为引伸出“新的教义”。

    有人为了说明“祈祷是大有能力的”,举出二战时英美好几个胜利的战事。这种说法更加显明它是一种迷信,因为“祈祷是大有能力的”是从大量事实中总结出来的教训,是人思想的产物。现在我试来揭穿这种荒谬。的确,我确信祈祷在二战期间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我们对于同一件的历史用不同的观点去看,就会得着不同的结论,如果我们用宗教的观点去剖析一件事,所得的肯定是宗教的结论。据我的史料所知,德国民间也有为自己国家祈祷的,如果按“祈祷是大有能力”的理论,他们也应该战胜英美呀?德国是有祈祷的,而苏联是没有祈祷的,为什么苏联反倒赢了?苏联的能力从哪里来?这是什么理论?为什么会自相冲突?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或抵抗德国的侵略到底谁是神的意思,如果美英抵抗德国的侵略是神的旨意,那么他们的祈祷才有效。在这里可以知道,能力不是在谁的祈祷里,而是在神的旨意里。假使你做的正是神要你做的事,你的祈祷才有功效,相反,你的祈祷一点能力都没有。不要以为约书亚祈祷就一定很有能力,假如那次与亚摩利人交战不是神的旨意,他叫日月停住的祈祷只会变成一句笑话——谁也逃避不了这个律的。这样我们必须更正“祈祷是大有能力”这句话,而应该说:“在神的旨意里大有能力”,因此我们要在祷告中要了解我们手中所作的是否从神来的旨意。

    如前所述,有好些教会片面地提倡长时间的祈祷,笼统地把祈祷吹得仿佛是法力无边的魔术,使人以为越多祈祷,能力越大,以为祈祷是万能的,能解决所有问题。于是许多人就盲目追求这种“得能力”的祈祷(这要在下一集《祈祷里的迷信》才能说得更清楚)。宗教欺骗我们,使我们不是把注意力放在寻求神的旨意上,蒙蔽了“能力在乎神的旨意”这个律,而把注意力放在刻苦祈求上,使人缘木求鱼地消极地等“能力”。

    宗教的人对“祈祷”(实则是祈求)有一种有求必应、万应万灵、心想事成的祈望,以为一切都在“祈祷”里,概莫能外,只要肯花功夫求,学习如何求,求得更妙,便大功告成。而在我们的信仰里,每一种福气都是一个“约”,都源于某种前提条件的应许,祈祷并不是万能的。

    到底《圣经》是怎样说的呢?诗篇说:“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当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无所缺(蒙福)。〔诗34/11〕”人总喜欢把“敬畏”理解成宗教式的虔诚,不,完全不,“行动正直的,敬畏耶和华。(箴14/2)”“凡敬畏耶和华,遵行他道的人,便为有福看哪,敬畏耶和华的人,必要这样蒙福。(诗128/1,4)”真正的敬畏神是在遵行神的话。“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这约的话,好叫你们在一切的事上亨通。(申29/9)”耶稣说:“有了我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能力〕。(约14/21)”“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服列国〔能力〕。(启2/26)”无需赘言,《圣经》上应许我们遵守神的话必亨通蒙福的经文至少有千条。这比起那几条牵强的经文,更充分、更直接、更确凿。

    以为福气是从祈祷(祈求)来的,这是宗教的观念。我们拜偶像的心态就是为了“祈福”。但我们的信仰,福气不是求来的,而是临到的。福气是怎样临到的?比如有一个儿子很听父亲的话,凡父亲吩咐的话,都照着去做了,令父亲非常疼爱,于是父亲就想奖赏他。儿子这时正有需要,就向父亲说:“爸爸,我想要一对溜冰鞋。”于是父亲溜冰鞋连变速车一起买给他。这奖赏不在乎他的求(祈求),而在乎他真的配得。求,只不过是想让神知道我们需要具体那一样福气罢了。但相反的情形,这儿子是很坏的一个人,就算求得叩破了头也没有用!不要异想天开,以为通过长时间或刻苦的祈祷,就能哄得神忘记自己的话语了。

    福气(包括亨通、能力)不在乎我们求,而在乎我们配得与否。有时,即使我们没有求,如果我们是配蒙福的,福气也会追随我们。“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这以下的福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包括追赶仇敌,即能力〕(申28/2)。”甚至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创1/27.28)”。有神形象的人,神就自然赐福——将伊甸园和全地所有给他们,并不是他们求的。挪亚、亚伯拉罕、摩西是神突然临到他们,向他们说话,并不是他们求来的。亚伯拉罕想都没有想过会有一个儿子,更妄论想作多国之父了,更不敢去求了。约瑟也是,他并没有祈求什么,只是认认真真做人罢了,但神竟抬举他到宰相的地步。

    也就是说:在我们的信仰里,福气是在乎我们遵守神的话。你要想得到某样福气,那么你必要遵守与那福气相联系的神的话。例如:“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因此,人能否蒙福,是神照着我们的生活、品行的好坏而衡量的,并不是靠一些刻苦己身的秘诀,敬虔的形式。由此可见,最重要的是听话行道,“听命胜于献祭〔祷告〕。(撒上15/22)”

    得能力的秘诀,不在乎祈祷的长短多少,而在乎得着神向我们说话(瑞玛)。“因为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原来能力是在神的话里。神自己也证实自己的话:“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55/11)”“我已说出,也必成就;我已谋定,也必作成。(赛46/11)”能力在乎神的话(旨意),而非我们的话(祈求)。查考一下《圣经》,摩西、约书亚、基甸、大卫、以利亚、以利沙能成就大事,不是因为他们有比别人能更长时间的祈祷,而是他们的祷告形态有别于我们,是听了神的话,然后按照着去做。

    神吩咐你去做某事,你就不要顾虑什么,完全顺服去做便得了,因为神会为自己的话负完全的责任。约拿顺服了神的话,居然令一个顽梗骄傲的异帮,上到国王,下到平民都披麻蒙灰认罪悔改。但你想吩咐神,又要神负完全的责任,休想!你是谁?上帝的上帝吗?你的话(祈求)这么伟大吗?这是性质完全颠倒的祈祷。

    八年前(90年),这里到处都还没有建立家庭教会之初,在一个偏僻的山村,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姐妹,忍受了多年的迫逼歧视生活,常恳求主接她回天家。但有一夜零晨四点,主向她说话:“我还要重用你。”自始之后,很奇妙,她便把福音传开了,很多神迹奇事伴随着她,她带领着一个有二百多人的教会(在这里已经算是一个颇大的教会了),热心事奉的同工有十多个。不论从什么角度去看,这老太太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圣经》不懂得多少,也没有多少文化,更不会讲道,也不会祷告;这偏僻的山村,没有与外界接触,更没有受到“多祈祷多有力量”的污染,她更加没有“多祈祷”。可见是神成就自己所说的话。

    今日我们教会的事工是服事国度性的事工,所做的越来越大,都是按着神的异像及随时默示来成就的,并不是我祈祷多了,相反我关门闭户的祈祷是更少了,而是我在祷告的形态里更新了的缘故。摩西在山上两次四十日朝见神,是因为神要他这样的,而不是他自己的意思或本事。因为神有许多律例晓喻他,所以时间长。而不是因为他祈祷时间长,就晓喻律法给他。这是人把因果关系倒置了。要提高祷告的质量,先要提高祷告的人的“质量”,即这祷告的人是怎样的人。《圣经》说:“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以利亚与我们是一样性情的人,他恳切祷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个月不下在地上……(雅5/16,17)”什么叫“义人”呢?就听了神的话,又按着去做的人。一个听道又行道的人,讨神喜悦的人。这里说得很清楚,就如以利亚一样。比如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很乖、很听父亲的话、样样都按父亲的意思去做;另一个却是另一个样子,请问那一个儿子,父亲更喜爱哪一个呢?哪一个儿子,父亲更乐意答应他所求呢?这是不言而喻的。“也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因为主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惟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彼前3/11,12)”这里所谓的义人,不是一个仅仅称义的人,而是一个好生命的义人: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同样,我们就知道耶稣、保罗他们祈祷这么简短,却大有功效,一句话就能赶出鬼来。还是那句话:因为“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叫你们希奇。(约5/20)”。

    “我所拣选的禁食(祷告),不是要松开凶恶的绳,解下轭上的索,使被欺压的得自由,折断一切的轭吗?不是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将飘流的穷人,接到你家中;见赤身的,给他衣服遮体,顾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吗?那时你求告,耶和华必应允;你呼求,他必说:「我在这里。」(赛58/6-9)”祷告亨通的条件就是你平时的为人怎么样,平时有没有遵行神的话去爱别人,帮助别人等。

    神从来没有说,你有很长的祈祷他就喜欢你,神喜欢的是一个凡事遵行主的话的人。会作长时间祈祷与美好的生命,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否则,法利赛人必然有美好的生命。一个会作很长祈祷(祈求)的人,另一个有美好生命的人放在天平两边,神更爱谁呢?可见,会作长时间祈祷的人并没有什么份量的。祈祷算不得什么,会作长时间祈祷也算不得什么,最重要的是如何遵行主的话的。

    有宗教观念的人看到摩西上山后大有能力,约书亚叫日月停住、围耶利哥城使其倒塌,以利亚祷告三年不下雨便真的三年不下雨,认为是祈祷的力量,于是乎便去效法祈祷,以为便会产生同等的力量,真是滑稽之至。是的,要效法祈祷的形式是何等容易,但是要我们效法摩西、约书亚、以利亚等先知的生命就很难了,《圣经》记载这些事,就是想要我们效法先知的生命,但我们不想花太多的时间精力在建造生命上,因为这太难了,想走捷径,只想效法他们祈祷。我们异想天开地认为:我无须成为约书亚这样生命的人(义人),我的祈祷一样大有功效,日月一样停住、耶利哥城一样要倒塌,只要我拼命求,求到有能力为止。这不是很滑稽吗?

    我奉劝这些上当受骗的人,再打开《圣经》看看这些先知的能力是在祈祷,还是在同神的关系上吧?宗教(魔鬼)想欺骗我们,使我们不是注重于生命,而是注重于祈祷,效法的不是他们的生命,而是效法他们的形式。

    如果我们想得能力,倒不如在生命上多下功夫吧,只有我们成为一个神所喜悦的人,神才乐意将又大又难的事,指示我们(瑞玛),这就是能力的奥秘了。并不是祈祷本身有什么能力,而是因为祷告的人是一个神喜悦的人(义人)。因此如果我们要学习怎样祈祷,倒不如更着重学习做一个讨神喜悦的人吧。神不看重我们祈祷时说得怎样,花了多少时间;他看重你祷告以外是一个怎样的人。“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约一3/22)”扫罗王开始是能听到神向他说话的(撒上10/10),但后来因为不遵行神的话,神就不再向他说话了;为什么约沙法王、希西家王在大敌当前能得助于神呢?并不是因为他们的祈祷,而是因为他们“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王上22/43,王下18/3)。”于是有神的话临到他们,他们按着去做,事便成了。相反,“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听他。(约9/31)”“恶人献祭,为耶和华所憎恶;正直人祈祷,为他所喜悦。(箴15/8)”

    《圣经》又以另一个角度说祷告大有功效的因素——信心。其实都是讲同一件事。什么叫信心,很需要明确和更新这一概念。“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2/22)”从两节经文结合来看,我们得出信心全面正确的概念。信心是从听(看)神的话(直接的瑞玛或从洛高斯变成的瑞玛)而来,又按着去做才能叫信心。听了神的话又去行,岂不叫做行道么?原来信心也即是行道,有信心的人就是行道的人,就是义人。摩西、大卫、以利亚、耶稣、保罗既是一个义人,神就喜爱将要作的事指示给他们,他们听了就顺服,就去做,就成为了一个有信心的人。

    我们个人的祷告,应该是这样的祷告:“子凭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约5/19,20)”。这是我们祷告的最高境界。

    我们常以祈祷的多寡和时间的长短来衡量祷告的质量,因为有一句语说:“多祈祷多有力量。”这句话虽不见经传,但在基督教界里却是不刊之论。耶稣所讲朋友借饼和寡妇求伸冤的比喻,精意不在乎祈祷的长短,而在乎其迫切和坚持。

    “多祈祷多有力量”这句话,是从宗教观念里来的。世人总是以他们献的祭物大小来衡量他们所祈的福气:求一家平安的,就献一只鸡;求发大财的,就献一只烧猪;再大的就献金身像,如此类推。因为魔鬼是从不计较献祭的是什么人,赌鬼也罢、奸商也罢,你献上多少,就为你做多大的法事。因此我们人就自以为“天下的猫都是爱腥,天上的神仙都是爱哄”,于是也来这么一套。由于这种观念使然,让许多基督徒也以为这么一来,他长长的祈祷,就如一个硕大无朋的祭物,理所当然就能够换取等量齐观的福气(或力量)了。

    法利赛人为什么喜爱作很长的祈祷呢?因为那时有这么一种“属灵环境”:普遍认为越长的祈祷越得神的欢喜,以长时间犹太教式的祈祷为敬虔。如果没有这种“属灵环境”,法利赛人长时间的祈祷就不能得到什么“资本”。现在我们的教会正重蹈法利赛人的覆辙,拼命在祈祷(祈求)上下功夫,注重的只是祈祷的本身,而非祈祷外他的为人,那么这只是一种宗教的祈祷。法利赛人的祈祷又多又长,是不是就多有力量呢?从他们的生命、能力和启示上去看,便知道他们的祈祷是毫无功效的。从《圣经》去看看,所有为神成就大事的人背后,都因为他们是听神的话,讨神喜悦的人,或者是曾经听神的话的,讨神喜悦的人。

    中国人以刻苦著称,中国几千万人的教会,其中有不少刻苦祈祷的传道人,他们祷告更加刻苦、更长时间;看天主教历史的书籍,有些“圣人”修道祈祷比任何人都长、都要刻苦,为什么我们却见不到他们有多少见证的能力呢?可见这种“教义”是荒谬的。

    祷告其实是一种关系,祷告的质量不是用时间有多长、你的膝盖有没有茧来衡量的,祷告的质量在于你与神的关系有多深,包括你平时遵行了神的话有多少?在神给你的话中,你顺服了多少?如果你越顺服神,我就知道你与神的祷告关系越深。

    在《圣经》所有有份于弥赛亚计划的人,如挪亚、亚伯拉罕、摩西等,他们之所以被选上,皆因是他们与神的关系。这关系是这样建立的:他们都有讨神喜悦的品格和生活,于是“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约5/19,20)”便有了“亚伯兰,亚伯兰”、“摩西、摩西”的呼叫,他们听了神的话,就顺服了,就去做了,弥赛亚计划就这样一步步成就了。这关键的“父爱子”“有了我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的关系。

    神向他所爱的人显现——人听了神的话——顺服遵行——成就了神的计划

    自从我从祈求更新为祷告之后,我敢稍为大胆地夸口说,我越来越亨通了,神给我的异象是又大又重要的,正是目前中国教会最需要的信息。作这个事工,需要大量的资金,很广泛的渠道才能作成。而我们是才刚开荒三年的一个山区教会,教会根本还没有收到什么奉献,我们的生活还相当困难,怎么可以印大量的书籍供应全国教会呢?另外,可能是神为了我专心领受,把我们放在一个偏僻的山区,避免很多无谓的社交,所以我认识的教会没有几个;以人来看,这种条件怎么可以作重大又广泛的国度性事工呢?可能别人以为我是拼命祈求神用大能的手托住这事工,求资金供应、求神为这信息开路、让人重视……保守祝福这事工亨通顺利等等。

    没有,我全心身都放在领受信息上,所有的祷告都是关乎信息的,我的任务就是记录他的信息。因为祷告更新后有一句神的话提醒我:“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55/11)”“我已说出,也必成就;我已谋定,也必作成。(赛46/11)”如果不是神要我做的,你怎么要神托住也白搭;如果是从神来的异象,神必会成就自己的话,并不是因为人祈祷托住了才成就神的话。神创造了天地之后,是不是需要我们用祈祷托住地球的自转,否则它就或慢或快了?假如我们相信神需要人的祈祷才能成就他的事,这里至少有两个错误:一个是不信的表现,忧虑神能不能办好这事,就是不信神能够成就自己的话(赛46/11、55/11);第二是过于相信人自己,以为能力是在我们的祈祷里来的。

    所以我祷告最重要的是搞清楚我做的是否真的从神而来的,如果真的是从神而来,那么我就要相信神必负责到底,还有什么好忧虑的?这就是信心——相信神必成就这事;(假如事工遇到拦阻,当然可以祈祷,但这同我们靠人的祈祷托住而成就神的事工是两码事。)后来这些事工超乎我想象的亨通顺利,全都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完全是神迹,并没有人力所为。为了事工的隐藏,请允许我说得含蓄一些,点到即止算了。

    被宗教所蒙骗,以为福气是从祈求里支取的,于是我们只追求多多的祈求,而忽略了祷告蒙应允的条件,忽略了福气是从应许里来的这一真理。宗教的目的是要转移我们努力的方向,使我们努力于祈求,而不是努力成为神所喜悦的人。因此我们的祷告要更正一个目的:我们来到神面前,不是为了更有能力,而是成为一个能行道的人。祷告更重要的是存一个谦卑悔改的心,在灵里敏锐圣灵对我们的责备、提醒、指教,然后听从、回转、去实行。若我们成为神所说的:“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路3/22)”那么,诗篇第一篇的应许,就临到我们身上。假如神的话常常临到我们,而我们又常常按着去做,我们就无不亨通了。“多祈祷多有力量”那句话应该更正为:“义人的祈祷是大有能力的”,或者说“我们越讨神喜悦,我们的祷告也越有能力”。因为这符合《圣经》的话:“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33/25)”

    悔改:认识了祷告与生命的关系,你就已经懂得有“好生命”才有“好祷告”,那你就更应当花工夫在建造生命上,与神建立美好的关系。

    更新之五:祷告是生活的享受、生命的需要

    过去,我会感觉到祈祷有如学生做功课,很麻烦,但又非做不可。又觉得祈祷无非就象背课文,干巴巴,很枯燥,而且真惨,要每日地背,因而便产生了应付的态度,这很自然就使得我的祈祷象公事公办的汇报,兼且学来的声调高八度,有时甚而是高声喝令吩咐,就使得这些祈祷不仅是公事公办的汇报,而是宣读圣旨。后来我遇到一个海外的姊妹,她的祷告充满了爱、充满了感情,语调很温柔,令我平生第一次祷告流出了泪水,我立时为自己干巴巴的祈祷感到羞愧,我认定:这才是真正的祷告。

    “耶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来5/7)”“虔诚”,就是用诚实的心来祷告。神喜悦人用心灵和诚实来到他面前(约4/23,24)。诚实是从心来的,因此只有诚实,祷告才会发生果效。而背诵的、学来的祷告是空洞的、干涩的,往往是出于魂的,不是从心里来的,这怎蒙神悦纳呢?诚实,便是要有感情的真实流露,因此需要培养你对神和祷告对象的感情,才能爱神所爱,恨神所恨。在圣灵里祷告,还有一个好处:能感受神的感受(腓1/8),思想神的意念,就能祷告神心意的祷告。

    我们既同神有父子、朋友、恋人等的关系,我们同神说话时就理当有亲情、友情和爱情等情感的倾诉才是诚实的。但我们却被宗教意识捆绑,常常只站在罪人、仆人、更有甚者是主人的身份上,因此就没有甚么感情可言了。我们中国人数千年,从来没有从偶像里享受过爱,只有战兢、惧怕、或者毫无感觉,因此我们很容易带着惯有的宗教的意念来到神的面前,或者站在罪人的地位上惧怕、或站在乞丐的地位上木无感情。

    神赐给了我们同他享有多重的亲蜜关系,为的是使我们享受到他各种的爱。在神那里,你享受过师生关系的那种求问吗?我有任何的问题都敢问他,即使问得很尖锐、很棘手,我享受过他出人意表、充满智慧、使人惊喜、令人感奋的回答;这篇信息,就是我痛心疾首那样问来的;你享受过父子关系那种深沉宽厚的爱没有?我可以大胆向他求种种的好处,有时“讨价还价”要一些仿佛是非份的东西,甚至有时我还会撅嘴使气;你享受过朋友那种无拘无束没有?我常常可以同他幽默、开怀大笑的;你享受过情人那种亲昵细语吗?我甚至可以同他撒娇的。我在他面前严严肃肃地跪着的时候是很少的,除非我犯了严重的罪。

    跪,有时是罪人面对法官的姿势,是法官居高临下对罪人的审判——敬拜时,我会敏感到自己的亏欠,只有这时,我会很容易被圣灵所感,跪了下来。在一位愤怒的法官面前,罪人只有战栗下跪,这是毫无疑问的。小时候,我常见一种普遍的教子方法:就是要犯了严重错误的儿子,拉着双耳,罚跪一两个小时。

    跪,有时候是仆人面对主人的姿势。过去的仆人,是作奴隶的(同今天的仆人不是同一个概念),主人对他有完全的主权,甚至操有生死大权的;在这样威严的主人面前,仆人自然要取恭恭敬敬的姿势。但耶稣并不是最喜欢这种关系,而是朋友的关系,他说:“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约15/14,15)”。

    但如果一个儿子很讨他父亲喜悦,却常常自已长跪不起,做父亲的会有什么感受?这么败坏的人类,一旦成为父亲,尚且不忍见儿女这样虐待自己,更何况我们的天父?记得有一本传记,是讲一个天主教时期的一个有名的圣徒(名字我忘了),他有一颗虔诚的心,想追求圣洁,要治死肉体的情欲,于是他白天穿特制的、布满针刺的衣服,晚上就睡有钉的床。他就是不想让肉体有半点舒服,后来有一晚耶稣向他显现,对他说:“你这样做令我很心痛……”从此之后,他才明白过来,结束这种苦行僧的生活。虽然我举这些例子比跪极端得多,但在此我们就能体会到天父的心肠了。你怎样疼爱你的儿女,神也是怎样疼爱他的儿女的,甚至超过人类的爱几百倍、几千倍。

    (注:我们与神也有王与臣民的关系,但这种关系仍然是父子关系,他是父王,我们是王子、公主。一个好王是一个父母官,如大卫及西方国家的王,臣民是不用跪他的;恶王才扮演上帝的角色,把自已当作至高无上,中国的王便是这样。)

    来到神面前,我以何种姿势表达自己的敬虔,这视乎我当时与神的关系。假如我真的犯了罪,我知道,我与神的亲密关系已经受到破坏了,我此时同神是罪人与法官的关系。所以,我会很诚实地跪下来。但是,假如我不断对付生命,越来越远离罪,越来越讨神喜悦,我就能够享受与神亲密的关系。我与神的关系就不是法官与罪人的关系,而是父子、朋友、恋人等的关系。请问,你跟你儿子谈话、跟密友交谈或跟情人谈恋爱,你是要他们跪着跟你谈话的吗?什么闭眼、合拾、跪倒并不是《圣经》里的规定,而是宗教的规定——世人在魔鬼前,只有胆怯,所以他们只有跪一种形式。《圣经》从来就没有规定过某种祷告的形式——耶稣甚至是站着举目望天祷告的,因为神并不在乎某种形式,而只在乎用心灵和诚实,祈祷非要下跪只不过是后来人自己规定的(我并不反对人用自己所喜欢的姿势表达他对神的诚实,只是这种随圣灵感动的姿势——或站或坐、或跪或俯伏等都不能成为硬性规定的教条)。维克多·雨果说:“有时候,无论身体的姿势如何,灵魂却总是双膝跪下的。”一个诚实的人来到神面前,他的心态总是“跪下”的,这比一些只有形式的虚伪姿势还要好。

    以为祈祷才是来到神的面前,是一种宗教的观念;是的,世人总以为上香、上庙时才是来到神灵面前的。而正确的信仰观念认为,每一个人二十四小时、一生都是在神面前,所以做每一件事都是做在神面前。假若我们来到神面前必须跪下,那么我们上班就要跪着爬去上班、跪着开公交车、士兵跪着操步了……而真正懂得信仰的人知道,他们什么时候都在神面前,所以他随时祷告、不住祷告,这时他可能是走着、坐着、蹲着、躺着……

    因为宗教的祈祷真的令人感到苦闷枯燥、双膝发麻、的确很辛苦,很多人都不愿意祈祷,于是基督教里有人就发明一种祈祷神学来吸引人祈祷,说什么“多祈祷多有力量(包括福气)”;另外,又有人想说服人祈祷,又发明了一种叫“付代价”的祈祷理论——你想要福气,那有不经过辛苦就能换取回来的?既然要福气,辛苦一点怕什么?就当付代价罢。

    所谓“付代价”,就是我们要得到一件东西,就必须先要给一定的价值。如我们想要一座房子,我们就得先付现金。我们拜偶像、看巫婆时,我们都得要付以代价:或鸡、或钱、或物。就好象鲁迅写的《祝福》里的祥林嫂,为了求死后免遭阴间的两个丈夫抢夺而受锯刑,她要去土地庙捐一条门槛作替身,她付了一生的积蓄——十二千大钱,最后成为乞丐、死去。她“付的代价”就是一条生命,但现在宗教又想要我们神的儿女“付悲惨的代价”。

    祈祷要“付代价”的观念,是要告诉基督徒:想从神那里要一点东西,必须要给神一定的代价作交换。因为“宗教式的祈祷”的确是一件苦差,因此我们人就推想开来,神就是想要以这样的方式去折磨一下人,他才甘愿施一些祝福的。在宗教的祈祷里,人要念念有词几个小时,而且是跪着的,这有何等难熬呀;继而设想,孤伶伶一个人在荒山顶四十昼夜,那是非凡人才能够忍受的折磨。你看,因为摩西在山上受了四十天的折磨,“付了这样大的代价”,才换取了这么大的祝福的(祈祷要“付代价”的理论就是以摩西等为例的)。

    在这样的教导下,于是我见许多人就这么祈祷:卷起裤管,故意在碎石泥地上祈求;有意在屋外的雪地上彻夜祈祷;以膝盖上起茧为荣;一整夜、一整天、每天长时间(半天)这样跪祷。我看到的是祥林嫂式的被欺骗、被愚弄,真是可悲可叹。请问:你儿子要读书、或要买新鞋,你要他求了你几天几夜、或者你要他长跪一宵、又或者你先要他付上学费、交钱买鞋?我们这么样自私的人,待儿女尚且是白白的施恩,更何况我们的神?“神既不爱惜自己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有和他一同白白地赐我们吗?(罗8/32)”我们再看摩西在山上是不是“付代价”:

    “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他脚下仿佛有平铺的蓝宝石,如同天色明净。摩西上山,有云彩把山遮盖。耶和华的荣耀停于西乃山;云彩遮盖山六天,第七天他从云中召摩西。耶和华的荣耀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状如烈火。(出24/10,15-17)”

    在这样的辉煌场面里与万王之王相见,会是“付代价”吗?这是很艰难的苦差吗?这简直是如在天堂,这四十天,在天堂的人看来,短如弹指。我们看摩西祷告是“付代价”的观念,不过是宗教思想的作怪。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在偶像里白白得到过什么东西。一个惯于仪文祈祷的人,是无法理解与神亲密灵交时那种在地如在天的甜蜜境界的。

    认为祈祷是一种“付代价”,这纯属是一种宗教的观念(建造生命是需要努力的,是需要付代价的,请不要混为一谈)。我们有谁觉得与朋友聊天、同恋人约会是一种苦差、“付代价”?我要高声地反对,我要拨乱反正:神赐给我们祷告的权利,是给予我们的一种恩典;我们同神的交谈对话非但是一种“付代价”,而是我们的享受。凡从神来的东西不是出于恩典的,都是宗教。如果认为祷告是我们的属灵呼吸,那么有谁认为呼吸是一种苦差、“付代价”?呼吸本身不就是一种享受吗?你试试溺水是什么滋味?神多么盼望我们能站在恩典里享受他的爱情,好象耶稣听到的:“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这难道是苦差、“付代价”吗?

    宗教的祈祷为什么会觉得是苦闷枯燥呢?因为它失去了“关系”,只有不停嘴的祈求;而真正的祷告是有父亲、朋友、恋人等的对象,是有“关系”的,因而谈情说爱的交通使人觉得享受。

    宗教的祈祷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条:一定要用话语填满所有祷告的时间,才算是祷告。如此我们便要想出千万句话来堆在一起。试想要一整日、一整夜不停地读文书,那是多么累人的事;但如果要一整天、一整夜,甚至数天数十天地背文书,那真的是件折磨人的事,无怪乎他们认定祈祷是“付代价”了。

    耶稣通宵祷告,我们也通宵祈祷,说得喉干舌燥、嘴唇肿胀。我们只学到了“通宵”一样东西,什么都没有学到,我们为了学“通宵”,而通宵祈祷;为了“付代价”而通宵祈祷。除此之外,我们什么也没有学到。就如前所述,传统祈祷的特点,是学来的,是师传的,而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随从圣灵的引导。

    我们有认真了解过,为什么耶稣要通宵祷告吗?首先耶稣是被圣灵引导下作出的决定;他祷告的目的就是拣选门徒,那么,这一个问题如果要化成滔滔不绝、一整夜的话语,怎样说?我们为什么想象出耶稣会把这么单一的问题唠叨了一个通宵?这样,耶稣岂不成了个滑稽人物?这是给宗教漫画化了(宗教也漫画化了法利赛人和许多宗教人士)。其实拣选门徒,是耶稣让天父给他指示,既然这样,重要的不是他说什么,而是天父说什么;说明他的祷告不是说了一整夜,而是他整夜的聆听、商量。

    注意,为什么要通宵?而且这个通宵是独自一人的?因为山下有许多门徒和百姓跟随他,白天,他到那里,百姓都挤拥到那里(路6/17),只有晚上是耶稣最清静的时候,为了听得更清楚,所以他要选择晚上。且因为事关将来整个救赎计划,并要在门徒中入选一个加略人犹大,这只有耶稣和天父间的秘密,他要独自与天父慎重商量,所以他只好独自一人上山。为什么耶稣要独自通宵祷告?因为他的祷告是一种交通,既是交通,就不能有其他人来妨碍他。而我们现在闹轰轰的通宵祈祷无论如何,都不是耶稣的那种通宵祷告。

    耶稣所作的是“通宵祷告”,而我们所作的是“通宵祈求”,我们以为是一回事,本质上是似是而非。

    采用了这个祷告方式,并不是为了“付代价”,而是耶稣独特的环境和独特的任务所需要的。耶稣再没有重复,也没有倡导,可见只是圣灵工作的一个“个人经历”。我们“通宵祈求”与耶稣的“通宵祷告”,只是照猫画虎,似是而非而已。耶稣注重的是聆听,我们整夜说个不停;耶稣是独自一人,我们却相反,纠合在一起(因为我们不需要听),越多人越好。都是与耶稣通霄祷告本意背道而驰的。

    耶稣通宵祷告不是因为别人叫的,而是出于圣灵,我们却是别人授意和组织的;我们同耶稣的通宵祷告,从目的(寻求旨意)、方式(单独聆听)、条件(深夜的旷野——清静环境)、指导根源(圣灵引导)都根本不同。现在我们的“通宵祈求”,只是从别人的经历中推理出来的“教条”。

    我写作是一种祷告式的写作,一面写,是一面与圣灵交通的。我有时会写作至深夜,有时不得不半夜醒来接续写,也偶然通宵达旦,这时往往是我感受到圣灵强烈的感动,灵感源源而来的时候。现在我更加理解耶稣深夜、通宵祷告的状态,就是这种被圣灵引导、摧促、感动下,而作出的祷告,是不可以人为定规、组织出来的,不能说“我们礼拜三来一次通宵祷告”、或者“现在我们每月通宵祷告一次”这样定出来的。虽然我有时候深夜、通宵写作,但并不等于我就可以倡导、定规别人也要这样写作,因为圣灵的引导是不能人为规定的,我自己规定自己也不行,我想“礼拜三来一次通宵写作(也是祷告)”,是没有功效的。我这样的写作,只是圣灵工作的一个“个人经历”,不能把它引伸为其他人必须效法的“教条”。

    如果**后有必要通宵祷告,我的祷告内容,一定是求问神旨意的。如果是祈求,我肯定选择白天,而不会选择深夜、通宵,因为神什么时候都听得那么清楚,如果我要选择通宵,一定是为了聆听而不是祈求,因为要“听”,所以我会选择最清静的时候和场所;另外,我选择通宵是因为白天没有条件,如果白天能办到的,我绝不放在深夜、通宵。只有我真的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求问神,而那一段时期,白天乱轰轰,没有一个安歇的地方,或者那一段时期,白天心里很忙乱,聆听神的信息不太清晰,又或者其他都很正常,只因为这事太重要了,想慎重领受;这时,我才会选择这种方式祷告;另外,更重要的是,我一定是在被圣灵引导、受感动的状态下,才选择如此的祷告,否则白等一晚也没有神的回应。

    我们跟人谈话,或重要商谈,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电话、书信、面谈、会议等)、选择什么场合、选择什么时间,都是因着他们谈话特定的目的、条件、要达到的效果来选择的。同样,我们选择通宵的方式祷告,是按着特定的目的、条件和要达到的效果而选择,才有实际意义。如果不理解这种祷告的背景,和更新祷告的形态,只是婢作夫人,只得其貌似。

    要留意我所强调的,我并不反对通宵祷告,而是反对通宵祈祷(祈求)。因为通宵祷告是圣灵在特定条件下引导人与神交通,使其得到神旨意的一种特殊方式;而通宵祈祷只是把可以在白天做的事——祈求,故意安排在通宵而已;是想人为地重演耶稣的经历,这无疑等于想到米甸放羊四十年,重演摩西被呼叫于西乃山的经历一样荒唐。

    祈求并没有什么错,但问题是为什么要选择通宵?神什么时候都听得那么清楚,我们为什么偏要选择通宵?有什么理由?有什么圣经的教义?其实真正的通宵祷告并不是人选择的,是圣灵因着条件或紧迫性而采取的灵活措施,可以说是圣灵迫不得已的一种选择。

    因为祷告的形态在天主教时期,仅剩下祈求一种,如果要通宵祷告,也只有不停嘴地祈求这种祈祷;天主教时期也失去了被圣灵引导的体验,所有的祈祷都是被指定在某些时间里的;由于这两种天主教的遗传,再加上通宵祈祷正合“付代价”的理据,因此,形成今日基督教这种的“通宵祈求”的神学,这都能从天主教、传统基督教里找到“遗传基因”的!

    我们从耶稣的通宵祷告里,横看竖看,都没有看到“宗教人士”所讲的什么特别的神奇能力,它只是一个拣选门徒的普通祷告,跟耶稣其他白天的祷告并没有什么分别,都是同样很准确地知道神的旨意罢了,正如他说的:“子凭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5/19,20)。”我们为什么觉得“通宵祈求”会特别有能力呢?其实这种想法都潜藏于人人故有的迷信心理里的,在下意识里总相信某种神秘的仪式会有神奇的力量,因而人类都有“苦待己身”的宗教倾向,这回在圣经里找到了“理据”的支持,因此便将其夸大,造势,使它成为一种理论。其本质只是一种迷信心态在作怪:人越苦待自己,越能讨得神灵欢喜,便越发得到神助;觉得人付的代价越大,换取的东西便越多,所以祈祷出来的能力便越大。

    又有人说:“圣经不是说:‘耶和华拯救我的神啊,我昼夜在你面前呼吁(诗8/1)’,‘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是仰赖神,昼夜不住地祈求祷告(提前5/5)’……吗?”是的,但是我们怎样理解以色列人所讲的“昼夜”呢?假若能够作“通宵”解,那么我们就试试看:“他禁食四十(个)“通宵”,后来就饿了。(太4/2)”“所以你们应当警醒,记念我三年之久“通宵”不住地流泪,劝戒你们各人。(徒20/31)”“我们“通宵”切切地祈求,要见你们的面,补满你们信心的不足。(帖前3/10)”“弟兄们,你们记念我们的辛苦劳碌,“通宵”做工,传神的福音给你们,免得叫你们一人受累。(帖前2/9)”“现在已经八十四岁(注:或作"就寡居了八十四年"),并不离开圣殿,禁食祈求,“通宵”事奉神。(路2/37)”……可以通宵四十昼夜祈祷?通宵三年之久不住流泪劝戒?长期通宵做工?甚至通宵几十年禁食祈求事奉神?如果不是漫画就是神话了,这就是宗教的特征。早晨到黄昏为昼,太阳下山后就为夜了。以色列人祈祷是一天三次:早、午、晚。所以他们一天的祈祷就可以叫昼夜祈求了。以色列人信仰生活的昼夜不等于天文学昼夜的观念,仅是指人们生活活动的一天,这样理解,圣经关于讲“昼夜”的经文就通了。

    其实深夜、通宵、清早的时间与白天任何其它时间都是一样;正如初一、十五与任何其它日子都相同一样。保罗说:“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我们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4/10)”加拉太人谨守的岂不是时间吗?这是宗教的观念,宗教很注重什么时候做什么东西的,初一、十五就被定为特别的祈祷(上香)时间。但我们看时间都一样,什么时候祈求的效果都是一样的。我们又一次被“苦待己身”的宗教观念愚弄了,象祥林嫂一样“付代价”去了。

    我曾经多么热心倡导过、又身体力行这种“通宵祈求”,但我来揭露我们那时候的“通宵祈求”的实际情形吧:那所谓的“通宵祈求”,实际上是打瞌睡的多、其余时间是半迷糊、半清醒的状态多,这样的状态比白天祈祷的状态差多了,我们为什么用最差的状态和时间给神?而且零晨三点多就煮夜霄吃了;没有真正的“通宵”,都是乌龟睡觉——两头不见了,头尾时间都打折了,真有点“自欺欺人”、“欺神骗鬼”的感觉;第二天,又要补睡,第三天精神还是萎靡的,长期了,带给了身体和精神的副作用,得不尝失。现在清醒过来回想,觉得这是多么滑稽又愚不可及的事。更加为我们的爱主、热心,被宗教无情的愚弄感到愤慨!!!如果你真的想在神面前虔诚,我劝你不要在肉体上负代价下功夫,倒不如在爱上、行道上下功夫,努力使自已成为神所喜悦的、名副其实的义人罢。

    祷告不在乎时间长短,不是苦功、苦待己身,不是“付代价”,不是和尚的每日诵经的功课。说白了,祷告是神赐给他儿女的恩典,是他恩准自已儿女独有的特权,为的是让儿女们来享受与他的关系。从这些关系中我们可以享受到父子的慈、朋友的情、恋人的爱、主仆的仁、师生的智……祷告既然是一种关系,正如我们同爸爸(妈妈)及妻子的关系,是我们生命的需要、生活的享受。

    祷告是我们的特权,好象是皇上给王子上金銮殿的特准通行“金牌”一样,是基督徒特有的恩典和权利。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视祈祷为苦功,为“付代价”?是因为我们的祈祷失去了关系,失去了内在爱的相交,只徒有仪文式的祈祷,宗教式的祈祷,因此才会觉得很苦。

    如果是出于圣灵引导的通霄祷告,我们是不会感到需要忍受某种煎熬的,正如出于圣灵引导的禁食是不会饿死人的一样。现在我所经历的、更新的通霄祷告,觉得天一会儿就亮了,与以前的“通宵祈求”截然不同,愉快极了。如果没有更新祷告形态,是不能理解这种“通宵祷告”的。

    假如你祈祷时,感到要某种忍受、煎熬、身体不适、有副作用等,影响到工作、生活,就说明你的祈祷必需节制了。比如有人要禁食二十天,但在第十天却已经有头晕等现象,它可能就是要节制的信号了。我们领受神的意思不会百分百准确的,是会有偏差的,我们似乎听到的是二十天,并不一定就是神的意思,还要看看实际情形如何?有沒有圣灵同在的见证?有一个弟兄禁食四十天,第二十天时已经卧床不起,许多弟兄姊妹劝他停止了吧,他不听,后来死了。有许多人长期跪祷,后来关节有问题了;动不动就禁食,后来闹胃病了;常常深夜祷告,睡眠不足,身体出现许多毛病(有时不是当下的,多年后才有的,如我的胆结石),就赶快悔改吧。圣经说:“亲爱的兄弟啊,我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约三2)”既然神是希望我们“凡事兴盛,身体健壮”,那么有损我们身体健康的,一定是宗教的灵的作为。相反,凡是出于神的,一定是有益的,是好的。

    我再不会教导人苦苦去祈祷,而是引导他与神建立真正的关系,在灵里有交通、感受到爱的关系,这样,他的祷告就变成了享受,这种享受就再不受时间、环境限制了。

    如果我们以求能力、付代价、刻苦己身为祈求的动力,那么,我们便会觉得祈祷(实质是祈求)是很苦、很枯燥的事,但如果我们能够建立与神真正的祷告关系(而不仅是祈求),你才能真正认识什么叫祷告,如果你能达到与神神交的话,你就能享受祷告了,你就会觉得一刻也离不开这种祷告状态,如果一但离开了,就会感到缺氧一样的难受。如果你懂得这样祷告,就会象一个在浓烟中突围而出的人,突然吸入一股新鲜空气一样,感到清新甜美。

    假若我们浸在圣灵里祷告,我们就有若在天,在灵里享受与神相见的甘甜,再不会感到背课文的受罪,而是一种生活的享受。

    自从抖落了宗教的枷锁之后,我的信仰生活多么轻松愉快,正如耶稣所说的是轻省的。

    悔改:除去“刻苦己身”的祷告心态和形式,试试把祷告作为一种享受,来尝尝与主相交的甘甜。

    更新之六:祷告是祈求的前提

    当然祷告也包括祈求,但却不是求神作工、或求他改变计划以适应我们。而是祈求做好神的工作的有利条件:求同工、场地、资金、办法和扫除灵界的障碍等等。比如一个军长交一个任务给团长,要他去占领某高地(异象),然后问团长说:“你有什么要求?”团长回答说:“我希望有大炮和空军的支援。”这就是祈求的作用了。例如:假使神指示你要办一个训练基地,那么你就可以大胆地求一个能满足办学的场所和师资、资金、办学谋略、其它各种资源等。什么叫合符神旨意的祷告?什么叫求便得着呢?就是当你听到神交给你一个异象计划,那么你就大胆祈求能完成这个事工的一切需要;所谓合符神的旨意求,即是你的要求合符神要你去做某事的所需,你这样求便无不得着。“耶和华对约书亚说:「不要怕他们,因为我已将他们交在你手里,他们无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当耶和华将亚摩利人交付以色列人的日子,约书亚就祷告耶和华,在以色列人眼前说:「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书10/8-12)”为什么约书亚一祈祷,日月真的就停住了?这并不是他的祈求有能力,而是因为约书亚听到神说:“不要怕他们,因为我已将他们交在你手里,他们无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他就大胆祈求完成这个任务的条件。他所求的正合神的旨意,事就这样成了。祈求其实就是听了神的话,按着他的计划(旨意)去祈求,就是合符神旨意的祈祷,求便得着,奥妙就在于此。

    最高峰的祷告是寻求神旨意的祷告,然后才是祈求,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祈求合乎神的旨意。有了异象之后,我们就可以大胆祈求完成异象的一些条件了。主耶稣说:“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15/7)”“你们若常在我里面”的意思是,假如我们同神有很亲密关系的话,“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就是说,我们就能常常接收到神的旨意(瑞玛),假如有了神的旨意,我们祈求就无不得着。“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另外,圣经又说:“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太18/19)”

    这里的“同心合意”并不是指有两个人心里的想法一致,否则,很多祈求就会很容易成就了。比如有一家人,都很想神赐给他们一幢别墅,他们同心合意地祈求,于是乎就成就了,后来又同心合意求飞机,于是乎又成就了。不,现实生活似乎并没有这样证实耶稣的应许,为什么?是耶稣不信实吗?还是写圣经的马太搞错了?不,是因为我们对“祈求”有一种“心想事成”的迷信看法。其实,“祈求”在基督教和异教迷信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拜偶像的时候,人们祈求的是“吃甚么?喝甚么?穿甚么?”所求的都是生活上物质;但基督教的祈求却不是求这些。耶稣说:“所以,不要忧虑说,'吃甚么?喝甚么?穿甚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1-33)”这就是说,基督教信仰的祈求是指“求他的国和他的义”——神的旨意,所以圣经上所讲的“祈求就得着”的意思,都是指求合乎神旨意的东西。只要我们这样,生活上的东西几乎是用不着求的(除了特殊情况),因为“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神是会按着我们的需要“加给”我们的,“加给”的意思是,有时甚至会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他看顾麻雀,并不是麻雀祈求;我们比麻雀更加宝贵,因此他对我们更会加倍悉心的看顾的,用不着我们费心去求。他会按着我们的需要,加给我们;我们是不是需要别墅、飞机,他最清楚。

    “那时,西庇太儿子的母亲同她两个儿子上前来拜耶稣,求他一件事。耶稣说:「你要甚么呢?"她说:"愿你叫我这两个儿子在你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耶稣回答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甚么。……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太20/20-23)”这里,有三个人在同心合意地求耶稣,而且所求之事也是有关神国的事,但为什么却又不能成全呢?这好象与耶稣说过的应许不相符呀?

    现在我们会更加清楚“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的意思了。这里“同心合意”是一个中国人常用的词,我们习贯理解为两个人有同一样的心思的意思,这就错了。这原来是一个以色列人用的词,“同心(灵)”是指“同一个灵”,“同心合意”是指同感一灵的意思,就是指两个人心里面都有同一个神的旨意。为什么要同感一灵(圣灵),祈求才成全呢?有时我们去聆听从神而来的“瑞玛”时,并非百分之百的准确,所以需要别人的察验。假如有两个都是寻求神的人,他们寻求的结果都是一致的,那么就可以印证这是从神而来的,这样的情形才是真正的“同心合意”,使他们更确信他们所祈求的意思是合乎神的旨意的(同感一灵),既然是从神来的旨意,他们所求是合乎神的旨意,天父当然会成全了。“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甚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约一5/14)”“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罗8/27)”

    所谓合乎神的旨意,不仅是合乎圣经的话语(洛高斯),更加要合乎神在某人身上具体的计划异像(瑞玛)。

    “耶稣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你们祷告,无论求甚么,只要信,就必得着。"(太21/21,22)”这在现实生活中,好象很荒唐,是不能实现的。我曾经试过,无论鼓起多大的信心,叫某座山移开一寸都不可能。为什么?耶稣说的是儿戏的话吗?不是,他是正经八百地说:“我实在告诉你们……”

    现在我们回到什么“若有信心,不疑惑”的问题上,中国人对信心的理解是“我认为可以的、能够的”,这基本上是停留在人的观念上。因为中国人一直是拜偶像的,从来没有听过偶像说话,从来就没有经历过从神来的信心,都只是自己的信心,所以中国人对真正的信心仍然是难以理解的。而以色列人一直经历从神来的启示,他们对信心就比我们更懂得。以色列基督徒对这段圣经的理解就比我们更容易。什么叫“若有信心,不疑惑”呢?就是假如神叫你向一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你一点都不疑惑,于是真的向那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这就叫真信心了。这样,这座山就会真的投到海里。所谓信心,不是从自己来的,而是从神的瑞玛来的,首先需要是来自于神的话,有了神的话,最关键的就是要相信——因为需要信心的事,往往是超过理智所能接受的东西。约书亚叫日月停住,正是这种信心的运用。又正如神要以利亚向骸骨发预言,这是很荒唐、不可能的事,但以利亚不疑惑,照着去做,这就叫做信心了。

    现在我们就更好理解“无论求甚么,只要信,就必得着”的意思了,就是说,神有话在先向你说什么,只要你不疑惑,按着去求,就是有信心了,所求就必得着。因你所求的正是神先前向你说的话(瑞玛),所求的正是神的旨意,就无不得着。

    可见,祈求是配合祷告来用的,祈求必须先有祷告,祈求必须符合祷告的结果,祈求是以神的旨意(瑞玛)为前提的,是要符合神的旨意(瑞玛)才能成就的。

    一般来说,没有神的旨意,我们的祈求就失去了目标方向,所祈求的便是空洞无物的、错误可笑的,其实我们并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甚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甚么,我必成就。(约14/13,14)”另外,我们祈求还必须合乎一个条件,就是要签上耶稣的大名才有效。但这个是不能单独使用的,必须与上面的经文配合使用,否则就变成荒唐的举动。奉王的名行事就是说“奉旨行事”,就得有“圣旨”在手,我们不能“打著鸡毛当令箭”,乱奉耶稣的名行事。许多人乱奉耶稣的名叫山移开、日月停住,但却成为了笑柄,可知,奉耶稣的名祈求仍需要合符神的旨意的。

    现在,我们比较清楚认识更新后祈求的意思了,这对我们日后的祈求会有很大帮助的。祈求之前,最好弄明白神的旨意,神有什么计划异像在你身上,再按其意思求,就无不得着。

    许多人理解错了“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无论求甚么,只要信,就必得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甚么,我必成就。”便以为无论求什么都可以了,以为祈祷是万能的,把什么事都放在祈祷里,即使不行,也只是以为“信心”不够,求得不够功夫,成为一种迷信也不知道(参看《祷告里的迷信》)。

    “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12/8,9)”我相信保罗是奉耶酥的名求的,但为什么神没有除去这刺呢?是因为没有两三个人同心合意?是信心不够?或者时间不够?等候不够?……都不是,而是因为这不符合神的旨意。所谓“同心合意”、所谓“信(心)必得着”、所谓“奉耶稣的名”,全部核心问题,都是说明“求要合乎神的旨意”的意思。从保罗求这件事上我们知道,我们求的时候,未必知道合不合神的旨意的,所以,我们求的同时,更要寻求神的旨意。保罗知道自己所求并不合神的心意,他后来就不求了。

    悔改:要重新衡量一下,我们的祈求有哪一些是没有神的旨意的,要学习更符合神心意的求,求得更准确。

    过去,祈祷的神学理论,都是站在只有我们说,神听上的,因此这些“祈求神学”有很大一部分是错的;现在我们所讲的是全新的“祷告神学”,因此要拨乱反正,要更新的地方就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