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直主的路
    修直主的路——基督教的真義

    基督教全部的精意就是彼此相愛、愛人如己、愛鄰舍仇敵。這就是愛神的全部體現,是所有宗教都沒有的。我們的讀經、禱告、聚會所有的活動就是為了去落實怎樣去彼此相愛。

    耶穌因著愛人如已、愛罪人稅吏、愛釘他的仇敵的緣故,為我們贖罪而死。因為有了愛人如已,才有基督教的救贖,恩典。十字架上舍己的愛,就是耶穌把愛人如已的典範演譯給我們看︰這就是基督教,這就是基督教信仰的真諦。

    我們很容易把基督教的某些形式獨立起來看,以為只是一種儀式,而看不出它的實際意義。實則,基督教里所有的活動——禱告、親近神、敬拜、靈修、讀經、研經、聚會、奮興會、研習會、傳福音、洗禮、掰餅、奉獻、醫治、聖靈充滿、屬靈恩賜運用、各樣事奉……所有的禮儀和事工,一切的一切,就是為了使我們更加能行神的道,這道最簡單不過了︰彼此相愛、愛人如己、愛鄰舍仇敵。

    基督教雖然保留了一些禮儀性的東西,但如果我們不真正了解其中的精意的話,我們就會陷入宗教的窠臼里了。

    比如洗禮︰是借著這個洗禮——浸進水中︰表明這個罪身的人在黑暗國度里死去了,埋葬了;又冒出來︰表明進入另一個光明的國度,復活了、重生了,應該有新生的樣式(彼此相愛)。這是聖靈的現場教學,好象讓人看了一場活現真理的戲,更生動、更明了,讓普通百姓明白信耶穌的過程。並且借助這樣過程是使其更加深刻,讓真信的人,足以在心靈里受了一刀的割禮。

    又比如掰餅,人是容易忘恩的,隨著時間的漸行漸遠,人們會逐漸忘記主的救恩;另一方面,人又是愚拙的,隨著世代過去,後人會很難把握耶穌死去的意義。故此耶穌親自設立這個禮儀,去補足人這方面的軟弱。一個人的肉體得以生存,都是以許多生命(動植物)犧牲為代價的;其實屬靈生命得以生存,同樣是需要另一個屬靈生命作犧牲為代價的。耶酥為了講明這種屬靈奧秘,就用以色列人吃的飯——餅,作為比喻。麥子本來是一種生命,為了讓人得以生存(生命)的,它成為了餅(死去),因而“餅”就含有“舍己”的象征,從比喻的角度來看,它很象耶穌所做的。所以當我們掰餅時看到餅,就很容易聯想到我們現在得生命,是因為耶穌為我們舍己的緣故,我們就更容易理解耶穌為我們死去的意義;殷紅色的葡萄汁,很象血,很容易使人聯想到血。古代立約是要血的(中外相同,過去我們按手印的紅油,實際應該是劃破手指的血),看到葡萄汁,就很容易使我們聯想到耶穌用他的寶血與我們立約。故此耶穌借著餅和葡萄汁作為一種引發聯想的媒界,使我們更好紀念他和他的約;其實這是一種很好的“比興”手法,使我們更好去追憶二干年前他用身體為我們舍去、流血為我們立約的大愛,以此來激勵我們也以舍己的愛去愛人來回應他。他不是要我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來記念他,也不是要借助某種形式去紀念他的約。紀念他的約,為的是讓我們牢牢記住他的約,記住他的約,為的就是遵行他的約。因此,最好紀念主和他的約,莫過于就是遵行他的約了。這才是掰餅形式的真正目的,假若我們參加掰餅,沒有因此帶來更加遵守神的道的話,那麼掰餅只剩下了形式;只有形式而沒有實際作用,那只是宗教的儀式罷了。

    這餅、這葡萄汁並不是什麼神聖之物,它只不過好象一個人要離開所愛的人,留下一張照片,好讓所愛的人去懷念。這照片只是一個幫助人去紀念的媒界,借著這個照片(這餅、這葡萄汁)去懷念真正的“他”;這照片的確很象“他”,但卻不是“他”;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指這餅在“舍己”的意義上同他所做的本質是一樣的,這個“是”是指屬靈意義上一致的“是”,並不是指這個物質的餅就“是”耶穌物質的肉。這餅、葡萄汁在“比興”上很象耶穌,很象血,但卻絕對不是耶穌,也絕對不是血;剛才它還只是面粉,在手中又揉又捏,還用桿面杖桿……但一會兒卻成了“耶穌”(神),便用誠惶誠恐的心態去敬拜它,甚至不小心餅碎兒掉到地上,就覺得是對耶穌的大不敬。這同一個陶匠用泥捏完一個人像,然後去拜它完全是同一種心態,這是一種迷信的心態在作怪。這種掰餅聚會,的確能幫助人去懷念耶穌,反省自己,帶來悔改,因此我要很珍惜這樣的機會,慎重面對。但我們不要帶著迷信的心態來參加什麼隆重的宗教儀式,這些禮儀本身並沒有什麼神聖的地方,這些餅和葡萄汁,也不是幻化成了的耶穌(神)、也不是什麼聖物,那些想法都是宗教的觀念罷了。

    我們現在基督教界里還常常為著某些方式爭論不休︰比如洗禮,到底是不是非要牧師主持不可?姊妹是不是更加不能主持?是浸下水呢,還是點水或灑水最正確?是的,浸下水最生動、最能體現一個人重生的過程。但是,要知道它只不過是一種儀式,它能夠使人更好理解重生,但並不能夠決定一個人能否重生,因此這個儀式只是聖靈的一堂現場教學課,並不是什麼宗教儀式。所以它沒有什麼神秘的東西,並不存在由誰來主持才生效的教義。既然它不能夠決定一個人能否重生,那麼這種形式就不是絕對的、唯一的。假如我們在干旱的黃土高坡、新疆戈壁沙漠,沒有那麼多水受浸,是不是就不能得救呢?這種情形,點水、灑水、淋水可以嗎?這同與耶酥一起釘十字架的那個未經“水”禮的強盜能與耶穌同去樂園的道理一樣顯淺,這是不言而喻的。

    各教會常常圍繞怎樣的方式掰餅才是最正宗的︰是用有酵餅呢,還是無酵餅?是一個餅呢,還是很多餅呢?用一個杯呢,還是用每人一杯呢?是用葡萄汁呢,還是葡萄酒?應該是弟兄主持呢?還是姊妹?是牧師呢還是……

    有教會說,哥林多前書講過︰“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10/16,17)”所以掰餅時只能一個餅、一個杯雲雲。

    假如用“一個餅”、“一個杯”是對的,那末,一個五萬人聚會的教會(世界上有很多這樣的大型教會)應該用多大的餅呢?要多大的鍋才能做這個餅?怎麼樣抬出來?一個五萬人喝的杯怎麼傳?傳到何時才掰完餅?……真是滑稽透了。如果真的要做到“一個餅”,除非彼得那時候就已經做好一個碩大無比的餅,在耶路撒冷象傳遞“聖火”一樣分派到世界各教會,歷世歷代都分派不完,這樣才真正算一個餅。現在,你的教會可能只用一個餅掰餅,但世上很多教會也用另外的餅掰餅,這還算“一個餅”嗎?你今次掰餅是用這個餅,下一次掰餅又用另一個,這還算“一個餅”嗎?……可見,形而上學的解經法是多麼荒謬,聖經講的“一個餅”所指的是耶穌屬靈的身體,我們卻用物質的觀念去理解它,就使得我們在實踐上變得荒誕可笑了。

    其實紀念主無需什麼牧師,無需什麼儀式,初代教會,掰餅是一種很平常的活動,幾乎每天吃飯時都紀念主,沒有什麼牧師、長老主持,也沒有什麼流程儀式,各家都有差異。只不過後來漸漸演變成一種儀式,而這種儀式並不是聖經規定的。我並不是說這種儀式是錯的,而是說,這種儀式並不是絕對的、唯一的,是可變的、可更新的。

    宗教的人常常很注重形式(儀式),以為儀式里是隱藏著某種神秘力量(法力)的,這種想法不是從聖經里來的,是我們未信主之前就有了,只是後來我們以這種想法來看聖經,也“以為”道理也是一樣。所以他們對儀式一點都不馬虎,會在每個細節上斤斤計較,以為稍有一點不同,就會大大削弱了儀式的法力了,甚至完全失去了作用,所以我們會常常圍繞某些形式爭個不停。其實一切的形式都取決于心態,心態對了,形式才有作用,一切果效(或作用)都是從心里發出的。撒瑪利亞人與以色列人爭論在這里或在那里敬拜主才算最正確時,耶穌精闢地說道︰不是以色列人的方式最正確,也不是撒瑪利亞人的方式最正確,而是用心靈和誠實最正確。我們爭論什麼形式最正確時,不知不覺很宗教化地看待形式了,因為我們以為形式是起決定作用的。假如沒有誠心悔改、沒有重生,洗禮就不算得什麼了;假如我們沒有誠實去遵守神的約,掰餅也算不得什麼了。聖經說︰“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第一,我听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林前11/17-20)”哥林多教會的人很熱衷掰餅聚會,但卻仍然鬧分爭、結黨而沒有悔改,致使這種聚會成為宗教化的儀式,因為他們完全不懂得基督教禮儀所要達到的目的——化作悔改、化**、化作行道,這樣才是正確的心態,才是誠實的。我們同樣很重視掰餅,但如果沒有帶來個人的悔改、生命改變,沒有帶來教會的更新長進,那麼這跟哥林多教會的情形一樣,只是熱衷于某些儀式罷了。

    只有把這形式的東西轉化為實質的精意,形式才有意義。我是由一個並不是領袖的老姊妹施洗的,以我今日的靈性來說,誰也不能說這個洗禮是無效的;我曾經參加過一些海外肢體的掰餅,他們有一些是用面包,有一些用餅干,有一些用葡萄酒(因為在酒店里只有這些),甚至我當時還沒有受浸,但這並不影響我當時真誠地紀念主。我吃了有酵的面包餅干,是不是就吃了罪(酵)呢?我還沒有受洗就吃餅,是不是就干犯了主的身體呢?事實上,我並沒有受到什麼軟弱、患病的責罰。相反,不久後主親切呼召我︰“你當認識耶和華,誠心樂意地事奉他。你若尋求他,他必使你尋見;你當剛強壯膽去行!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耶和華神與你同在;他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直到耶和華殿的工作都完畢了。”現在我知道,神正是喜悅我不肯受宗教捆綁這一點上,才呼召我來做這個事工的。

    其實形式並不是最重要的,達到目的才是最重要。有些教會很執著某些傳統留下來的儀式,但人們的靈性卻不冷不熱,教會依然荒涼。例如,大家有目共睹,教堂保持的儀式可謂“完備”了,但是,這樣是不是就帶來靈性上的幫助呢(留意,其實我並不是僅指教堂的)?證明只徒有形式是不起作用的。而有一些更新的教會,表面上並沒有什麼傳統的條條框框,但教會的狀況卻是火熱的,興旺的,說明達到目的,是有許多種方式的,這些方式方法是由聖靈因時因地而決定的。

    從舊約到新約,所有的形式和禮儀,都不是為其形式和禮儀本身而設立的,這形式和禮儀的背後,都有其深刻的精意,有一個真真確確的實體︰這就是我們神自己的形象、樣式,也就我們所要效法的主耶穌基督——他就是愛。

    所有律法,包括禮儀性的、民事法規、命令等等,都是為了體現——愛。只有從愛里去認識,我們才能看懂舊約的禮儀。如果我們的禮儀、形式,只起到形式的作用的話,也就是說,這些形式沒有起到彼此相愛的作用的話,這只是宗教的形式。如果安息日,不能使人得益處︰驢跌落坑不能拉上來;病了不能看醫生;餓了不能掐麥子吃;如果人處在困境,沒有吃的,但仍然不能吃殿里的陳設餅。那麼,就是因為我們以宗教的觀念去看待這些條例律法的,把這些律例看得比愛更加重要。安息日本來就是恩典的律例,是為了使我們人靈魂體得以節制休息,重新得力的,是愛的律例,但法利賽人把它演化為宗教式的鉗制,于人便沒有益處了。法利賽人要人守這些安息日,卻沒有愛,那麼它就成為了死的宗教。宗教是屬于魔鬼的,因此是沒有愛,沒有恩典的。

    同樣,如果我們為了爭論某些救恩以外的教義(如︰關于聖靈充滿、受洗方式、敬拜跳舞拍掌、掰餅儀式等),而鬧分爭**,破壞了彼此相愛的話,那麼我們所唱的“在耶穌里我們是一家人”只是一種空洞的宗教儀式!我們的“為合一祈禱”也只是一種無實際意義的宗教活動!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