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部份 約伯記
    一、來歷

    在舊約聖經中,繼摩西五經和歷史書之後,有五卷為詩歌書,也有人稱為智慧書,約伯記是第一卷,大部分是詩歌體裁。希伯來詩歌不按音韻,而重在意義的表達和語句的協調,多用平行法、對比法、重復法和加強法,有輪換、啟應、伴偶和加強的作用。約伯記是真有其人其事(結十四14、20。雅五1l),他生長在列祖時代、旅長時期,不是雅各的子孫和以色列人,他作一家的祭司,十分長壽,因未提到以色列人出埃及和律法,故比摩西早。約伯是烏斯地的人,烏斯是在以東地的南部,阿拉伯曠野之西(伯一l;哀四21)。他的朋友以利法是以掃的子孫(創卅六11;俄9);比勒達是書亞人,乃亞伯拉罕與基土拉所生的後裔(創廿五2);以利戶是布西人,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的後裔(創廿二21)。

    本書的作者可能是約伯自己或其反,後由摩西收集編寫而成,時約主前1500年。

    二、主旨

    本書藉著約伯的遭遇,論別人為何受苦的問題,尤其是神為什麼叫義人受苦。自古以來從哲學、宗教、歷史、社會、道德都有許多不同的討論和看法,在這里更有屬神的人和神自己的討論、解答和總結。可能有些人仍不能接受、明白和佩服,只能禱告求神賜智慧,方可明白。「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伯廿八28;箴一7,十五33)約伯經過苦難之後認識到神創造、管理一切,他的旨意不能攔阻,人只能信靠順服,此外別無出路,萬事都使敬畏他的人得益,現在不明白,辯論也無用,但終必曉得。有神自己就夠了,其他人、物連自己都不過是塵土。約伯所經歷的剝奪、打擊、拆毀、羞辱、痛苦也可以說是十字架,是我們都要經歷的,由死亡得生命,脫離原有的一切和自以為是,而進入一個復活、新造、屬靈的境地。

    三、分段

    (一)事實(伯—∼三)

    l.約伯的遭遇(伯一)

    2.約伯的持守(伯二)

    3.約伯的自詛(伯三)

    (二)辯論(伯四∼四十一)

    l.與三友的爭辯(伯四∼卅一)

    2.第一回合(伯四∼十四)

    3.第二回合(伯十五∼廿一)

    4.第三回合(伯廿二∼卅一)

    5.以利戶的言論(伯卅二∼卅七)

    6.耶和華的教誨(伯卅八∼四十一)

    (三)結局(伯四十二)

    1.約伯懊悔(伯四十二l-6)

    2.為友代求(伯四十二7-9)

    3.苦境轉回(伯四十二10-17)

    (一)事實(伯一∼三)

    1.約伯的遭遇(伯一)

    約伯的名字有「苦難」和「遭災」之意,他的確經歷了極大的苦難和災禍,在一日之間就完全喪失所存的牛、驢、羊群,駱駝和子女(伯一13-19)。按人的常情和看法很難理解,似乎他不該有這樣的遭遇,因為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他雖是東方人的首富,卻過著敬虔人的生活,連對兒女也教導他們敬畏神,可是卻遭到意想不到、非常奇怪的苦難(彼前四12)。這故事有屬靈的背景,並非偶然,原來從天上可以找到這事情的原委。地是在天的權下,人是在神的手中,而且有一個與神為敵、敗壞人的撒但,它本來是天使,能來到神的眾子之間,它本美麗、高貴、完全,但卻驕傲、犯罪、墮落(結廿八12-15;賽十四12-14);它常在地上走來走去,尋找可吞吃的人(伯一7;彼前五8);它在神面前是一個不停的控告者(亞三1;啟十二10)。

    這一次它對約伯的控告和攻擊是神許可的,但界限和範圍仍是由神掌管。人是神與撒但爭奪的要點,但神的權柄高于一切,神不許可,連一只麻雀也不能摔在地上,一根頭發也不能脫落(太十29-30;路廿一18)。那麼為什麼神許可撒但來攻擊、苦害約伯呢?這就是本書所要討論的問題。

    像在伊甸園撒但引誘人的始祖一樣,它後是離間神與人的關系,它在神面前控告說,約伯敬畏神並不是無故的,乃是有條件、有自私的目的,為著得福而敬畏神,否則必棄掉神。有的人確是如此,環境好、事情順利就敬奉神,一遭到苦難就要懷疑神的慈愛,不信神的公義,不服神的旨意。所以神接受撒但的挑戰,許可它對約伯的試探,好證實對約伯的稱贊,叫神得到榮耀,並使約伯經歷試煉後成為精金(伯廿三1O),更蒙神的賜福,使撒但受羞辱,閉口無言,叫一切敬畏神的人得到鼓勵,並為後世的人作榜樣(雅五10-11),同時也解答了神為什麼叫人受苦的難題。

    2.約伯的持守(伯二)

    在遭到示巴人、迦勒底人擄去牲畜,大火燒去產業,狂風擊死兒女之後,約伯仍能俯伏在地敬拜、稱頌那賞賜和收取的神(伯一20-22)。這實在是非常難得的,他不是為著蒙福、有財富而稱頌神,乃是真正敬畏神。然而撒但並不甘心失敗,還進一步的控告和攻擊,使他全身長毒瘡,若非神的限定和保護,就要置約伯于死地。這次他的妻子搖動了,勸他棄神而死,但約伯卻不听勸,他接受從神來的災禍如同蒙福一樣,並不以口犯罪。然後有三個朋友來慰問他,但所帶來的並不是安慰,而是增加他的痛苦,使他對所有的遭遇產生疑問,對神的慈愛和公義也發出問題。

    3.約伯的自詛(伯三)

    約伯在七天七夜極其痛苦的沈默之後,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他雖然沒有咒詛神,卻對為什麼叫他生到世上,又為什麼叫他遭遇如此的痛苦,有所懷疑和怨言。他因痛苦太深,以致覺得他的人生毫無意義,生不如死,甚至沒有生到世上倒好,所以他

    (l)咒詛自己的生辰(伯三l-10)。

    (2)咒詛自己的童年(伯三ll-19)。

    (3)咒詛他的成年(伯三20-26)。

    這些話應用在賣耶穌的猶大身上是對的(太廿六24),但對約伯來說很不相宜。人生的痛苦是至管至輕,若能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該何等有福(林後四17)。許多受苦的人都可能有約伯的想法,覺得人生是一場悲劇,然而我們若能在神的旨意中找到它的永恆價值和意義,就會完全的改觀了,否則的確是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是都是虛空(傳一2,十二8)。

    (二)辯論(伯四—∼四十一)

    1.與三友的爭辯(伯四∼卅一)

    (1)第一回合(伯四∼十四)

    約伯的三個朋友本來是要安慰他、勉勵他,但因約伯的發言,思考約伯的遭遇,因此教訓責備他,引起反冒的辯論,各自申述己見。對神為什麼叫人受苦,加以推論、檢討和斷定,他們都很有根據,自以為是,卻不能說服對方,使真理得勝,使神旨顯明,使問題澄清。他們三個人都有代表性,所講的並非錯誤,只是應用在約伯身上卻屬不當。

    以利法最年長,是個經驗主義者,根據他所得到的神論啟示和長久閱歷(伯四12,十五10),他認為世事都有因果報應。神是聖潔公義的,接受神的懲治和管教是應當和有益的(伯四17,五17-21)。約伯對以利法的發言不能接受,他覺得自己的痛苦甚為深重,不堪忍受,他的朋友毫無同情,他也覺得神待他甚嚴、甚苦,使他不能了解(伯六2-4、14、24-26,七11-21)。

    比勒達是一個傳統主義者,根據祖先的遺傳和正統的見解,他也認為神是公義的,人遭受苦難,一定有罪(伯八3-4、8-9、13、20)。約伯回答神有權能,行大事,他雖有義,但無法與神爭辯(伯九3-10、15、20、29、32-33,十2、7、14-15)。

    瑣法可以說是個主觀主義者,根據自己的判斷,對約伯加以訓斥、指教,勸約伯將心歸正,除掉罪孽,得以重得安樂。約伯的回答是︰一切都出于神,但有些善人、惡人的遭遇並沒有顯明神的公義,朋友們為神強辯無益。他雖然不明白神對他的打擊,甚至說︰「他雖然殺我,我仍要信靠他。」(伯十三15)他求神放開他的手,使虛空的一生稍得安寧(伯十三20-22,十四l-6)。他盼望能在陰間得以隱藏,直到得釋放、被改變的日子來到(伯十四13-15),那實在是主再來的日子。

    (2)第二回合(伯十五∼廿一)

    以利法第二次發言,更為嚴厲,認為約伯失去敬虔的心,用口犯罪反對神(伯十五4-6、ll-13),惡人必受報應,走向滅亡的路。

    約伯回答說,朋友們的安慰反叫人愁煩,是神使他受到攻擊、羞辱、痛苦。向人訴說,求救無用,只有向神眼淚汪汪,因為他相信在天有他的見證,在上有他的中保,這是指著基督說的,雖然他尚未听到福音,但心靈中卻有啟示和信心。「願主拿憑據給我,自己為我作保。」(伯十六19、20,十七3)他對人完全失望,對人生也毫無寄托。

    比勒達比上次發言更加強烈,他進一步說︰「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他的腳必陷入網羅。」(伯十八5、8)而且要被死亡吞吃他的肢體,靈魂要被帶到驚嚇的王那里,被攆到黑暗中(伯十八13-18)。

    約伯回答說,他受朋友苦待,被神嫌棄,被親人厭惡,被小孩藐視,然而他知道他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在地上,要在肉體之外得見神(伯十九25-27)。他像大衛一樣,已經有復活的盼望和見主的,喜悅(詩十七15)。

    瑣法失去安靜而急躁發言,他講惡人的夸勝,轉眼成空,他雖貪圖尊榮,必毫無所得,反要吐出受禍,天地都要與他作對,一切都要消滅。

    約伯回答說有惡人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兒孫堅立,家宅平安,度日亨通,未見災禍,活著的日子並未受到報應。雖然他們要死亡、往陰間,但總不如本人受報,令人知道為好。

    (3)第三回合(伯廿二∼卅一)

    以利法直接說約伯犯大罪、作大惡,並強加罪名給上帝,因而他受到災禍,不過仍勸他要听神教訓,悔改除惡,丟棄屬世財寶,以神為榮,如此禱告就蒙應允,所願的得以成就,雖降卑仍可升高,無辜者神必搭救(伯廿二21-30)。

    約伯回答說,他願能尋見神,在他台前陳明案件,雖然現在還未到時候,但神知道他所行的路,試煉之後,必如精金(伯廿三3-10)。他未曾背棄神的命令,甚至看重神口中的言語過于所需用的飲食(伯廿三ll-12)。雖然他相信惡人終必滅亡,但盼望他們早日受報,使善惡得以顯彰。

    比勒達講到神的崇高權能,天星無數,人算什麼,豈能稱義,世人不過如蟲和蛆一般(伯廿五3-6)

    約伯回答時也說到水下的陰魂戰兢,他將大地懸在虛空,將北極鋪在空中,他以能力拉動大海,並打傷埃及。神藉著他的靈使天有妝飾,他的手刺殺快蛇(伯廿六5-14)

    約伯仍然不認為自己受苦是因為罪,他與惡人受罰不能相比,但得著智慧才能認識神,那就是要敬畏神、遠離惡。他自述昔日美好的年華,神對待他有如密友之情,兒女環繞,街上設座,人皆恭敬,他以行善為樂,施行公義。但是現今卻完全敗落改觀,少年人嘲弄戲笑、吐唾沫在他臉上,真是尊榮如風,福祿如雲,災禍、黑暗、煩擾、困苦一起來到,甚至于與野狗和鴕鳥為伴侶,琴音變為悲音,蕭聲變為哭聲(伯卅1-30)。他自稱公正廉潔,樂善好施,開門迎客,從未作惡。

    2.以利戶發言(伯卅二∼卅七)

    約伯的三個朋友雖然講的是真言、常理,但應用在約伯身上並不妥當,那些賞善罰惡、因果報應的原則用在約伯身上並不合適。他們只知道傳統、法理教條,卻不明白神的存心和用意。他們只知道按律法式的審判和定罪,卻不曉得神有恩典、憐憫,並更高的目的和旨意。

    這時以利戶出來講話了,他如有靈感的先知,比刻板的律法靈活和高明(伯卅二8、18,卅三4)。他並非指責那三位的發言不真實和錯誤,乃是認為他們所說的是片面和不足。他也承認神是公義的,苦難常由罪而來。約伯並不是沒有罪(伯卅二2-3,卅四7-11、31、36-37),但他承認神是有慈愛的,苦難為使人得益(伯卅三15-16,卅六7-16),他甚至知道救贖的必要和意義(伯卅三24-28)。他講到義人若被苦難抓住,乃是因他們驕傲的行動,為了藉苦難開他們的耳朵得受教訓,吩咐他們轉回、離開罪惡,若不听從,可能在青年時死亡。神藉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神要領他們出離患難,進人美地(伯卅六7-16)。

    他特別講到神的尊嚴、偉大、掌管自然,並他奇妙的作為,例如雲由神的指引**全地,或為賞罰,或為潤地,或為施行慈愛(伯卅七1-15)。神有能力、公平和大義,所以人敬畏他。凡自以為心中有智慧的人,他都不顧念(伯卅七23-24)

    3.耶和華的的教誨(伯卅八∼四十一)

    以利戶的發言,約伯和他的三個朋友都不能答辯,卻引出神的話來。神以創造的神和方有之主的身分來向約伯發問,說︰「我造天地時,你在哪里?」那時已有晨星和天使(詩一四八l-6)。天地都是神藉著「智慧」,也就是他的兒子造的(箴八22-31;約一3;西一16)。他創造的奇妙,不但那五十多個問題,當時約怕不能回答,就是現代科學也不完全明了。海洋與日光一深淵與死門、光明與黑暗、雪庫與雹倉、風與雨、冰與霜,特別是昴星的結,參星的帶,十二宮和北斗,天文學家也只不過略知一點。天有定例,地乃歸在天的權下,雲雨、閃電,人不能掌握。

    動物繁雜,各有特點,獅子與烏鴉、羊與野驢、野牛與鴕鳥,馬的大力與鷹的高飛,都令人不可思議,所以約伯不能回答。人怎能與神爭論、相比,唯有神能制伏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神更舉出河馬、鳥、鱷魚,神造它們也造人,連神所造的凶猛之物,人尚且不能撤底明白,何況造物之主呢?誰先給他什麼,使他償還呢?天下萬物都是他的(伯四十一1l)

    撒但因驕傲而墜落,亞當因要像神而犯罪,約伯豈可驕傲自義呢?如果說約伯有別的罪惡,至少他是有驕傲的,他所受的所有苦難,恐怕就是為了對付、除去這一點,這也是神要造就、改變我們的地方(彼前五5)。

    (三)結局(伯四十二)

    1.約伯懊悔(伯四十二l-6)

    在經過苦難、試煉並神向他顯現說話之後,約伯不再強辯、自以為是,而是謙卑俯伏下來,承認自己是無知的、卑賤的。從前只是風聞有神,現在親眼看見神,因而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十二l-6)。我們本是塵土,萬物最後都要被燒成灰,這是我們對自己應有的認識,其間只有人的愚昧、軟弱和敗壞,並經歷世界的虛空、痛苦和改變,如果有任何希望和前途,只因認識神並與他有正常的關系。

    2.為友代求(伯四十二7-9)

    神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他三個朋友說話,因為他們議論神,不如約伯說的是。雖然約伯對神有不少怨言,說神不公,叫義人受苦,但他因遭遇太異常而痛苦,不免引發問題和懷疑,卻仍出于信心和誠實。他的忍耐雖然很大,但總有限,為此人不能夸口,只能俯伏。約伯雖從朋友受傷,但出于神,就不當怨尤別人,所以約伯仍要為朋友祈禱,神再稱約伯為我的僕人(伯四十二7-8)。

    3.苦境轉回(伯四十二10-16)

    約伯為朋友祈禱,神就使他從苦境中轉回,並且神賜給他比從前所有的加倍,顯明神是滿心憐恤,大有慈悲(雅五11)。這加倍的福分是屬于長子的(申廿一16-17),也是敬畏、事奉神的人所得的賞賜(王下二9;提前五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