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浪子的比喻8
    耶穌所講的比喻之(十八)——浪子的比喻8(路15:11-24,,25-32)

    b.自己沒有做到的地方,自己不覺得。

    這些年,咱們如果僅從行為上說,大兒子確實做得已經挺好了。但是,他說︰“我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這句話還是夸張了。別的不說,至少這一次他就在不知不覺地違背了父親的命,如果他真是一個從來不違背父親命的人,只要爸爸一句話就不再辯駁,甚至一個眼神就可以心領神會。大兒子的話很像是那位少年官的話,那個少年官並沒有做到愛人如己,可是他卻對主耶穌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可見,認識自己也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啊!

    人常常會忘記別人的好、忘記自己的壞。例如夫妻吵架,一方說對方︰“你『從來』就是這樣不講理”或說“這些年家務活都是我干,你『從來』都沒干過”。事實上是不是對方真的從來沒講過理、沒干過家務活……呢?不是的,只是你干得比較多而已。現在在氣頭上,說話就不顧事實了。忘記了對方的好,忘記了自己也有某方面不足之處。

    我們常常覺得自己挺好,哪有得罪神?那是因為自己不認識自己,大衛是非常認識自己的人。他已經做得這麼好了,卻仍在禱告中向神說︰“【詩19:12-13】 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大衛知道,當他覺得自己還可以的時候,未必是真的可以。因為人不容易發現自己的問題,眼楮是向外長的,總是輕而易舉的看到別人。覺得自己挺好,不是真的挺好,只是因為不知道自己的錯失而已。覺得自己沒犯罪,也不是真的沒犯罪,只是自己看不見自己隱而未現的過錯而已。大衛知道,人太容易任自己的意思所為了,只要任自己的意思所為,就必定會不知不覺地犯罪得罪神了。

    新約的保羅也是一位遵行神旨意非常好的聖徒,有趣的是,他也說過與大衛同樣的話︰“【林前4:4】 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這是保羅講他信主以後的光景,我們看到這節經文時,可能心里會有一個疑問︰人不是因信稱義的嗎?保羅為什麼說自己不能因此稱義?有人或許認為保羅的意思是說,一個人的行為再好也不能靠行為稱義。這個結論是對的,有其他經文可以證明。但是,這不是這處經文的意思。如果保羅是講‘一個人的行為再好也不能稱義’的意思,那麼,這個結論很明顯是斬釘截鐵的,是可以絕對確定下來的。而保羅說‘但判斷我的乃是主’顯示保羅是否能被主稱義的口氣是不確定的。那麼,保羅的意思到底是什麼呢?我們不能一看見‘稱義’二字,立刻就認為全本聖經‘稱義’二字都只有一個意思,那就是指地位上的完全無罪。其實,這里的‘稱義’不是地位上的,而是指平時生活、侍奉中的有沒有犯罪的意思。由于和合本譯成了‘稱義’,所以,容易讓人望文生義的聯系到因信稱義的稱義上了。如果結合看一下其他譯本就清楚了,呂振中譯本譯為‘我良知上雖不覺得有什麼可以自責的地方,我卻不因此就被斷為無罪。審斷我的乃是主。’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我覺得自己良心清白,但不能因此證明我沒有罪。惟有主才是審斷我的。’所以,很明顯保羅的意思與大衛是同樣的意思,那就是說,我雖然不覺得自己犯罪,但是未必是真的沒有犯罪,只能等主來做最準確的判斷。

    怎樣才能盡可能地認識自己的罪呢?那就是需要活在神的光中。以賽亞書一打開,首先讓我們看見的就是以賽亞極力責備百姓的罪。尤其是第五章,以賽亞反反復復六次說別人‘你們……禍哉、禍哉……’。可是,當第六章以賽亞遇到神之後,立刻有了一個極大的變化【賽6:5】 那時我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當然,這不是說一個活在神光中的人就不能替神傳達責備方面的信息了。而是,一個人更應該首先認識自己,認識自己的罪。當一個人認識自己的罪了,再去責備別人的時候,他就不再敢站在高處責備,即使是不得已的職責所在,要替神傳遞責備的信息,也是把自己放在其中,並且里面就會充滿體恤與慈愛。我們需要不斷在神的話語中對照自己,不斷在禱告中與神親近。保持一顆靈敏的心。還要特別防備,不要假冒偽善,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不听聖靈的責備,否則,會越來越剛硬,內心黑暗,更不認識自己了。

    其實整本聖經的教訓,我們沒有做到的地方太多了,聖經列出許多雲彩一般的見證人,對比一下,我們不知道與他們差距大到哪里去了。

    3.不知感恩︰29節

    ぇ.“我服侍你這麼多年”︰只看到自己付出的,沒看到父親給他的。

    有一首早期的美國聖詩——《數算主恩歌》中寫道︰“︰“有時遇見苦難如同大波浪。有時憂愁喪膽幾乎要絕望,若把主的恩典從頭數一數,必能叫你驚訝立時樂歡呼”。我們常常容易象那十個麻風病人中的那九個人一般忘恩負義,不數算主的恩典。這個大兒子只看到自己這些年干了許多的活,沒有想想這些年他從父親這里得到了多少的恩典。他口糧有余,他衣食無憂,他受人尊重,他能得到父親無微不至的愛……,這一切他在外流浪的弟弟能得到嗎?

    其實,我們擁有的一切都是神的恩典。神白白的賜給我們陽光雨露,神給了我們生命氣息,神給了我們自由行動的能力,神更給了我們永遠的生命。我們今天能活著生活、工作,就應該向神感恩。主耶穌所講的葡萄園做工的比喻中,那些清早進園里做工的人為什麼‘在前的反倒在後’了?就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感恩,以為自己付出的多,家主給他的少,他們埋怨說︰“我們一整天勞苦受熱……”。他們不懂得,不是只有那位最後一小時進園工作的人,才是主人給的恩典。無論是清早進園的,還是巳初、午正、申初、酉初,都是主人給的恩典。主人若是不請你,你想進園受熱還不要呢!我們要弄明白,是我們需要進園做工?還是園子需要我們,缺了我們不行?

    我想,這個大兒子也並非天天這樣向父親沒玩沒了的發怨言。不過,雖然口里沒有發出怨言,可是心里卻一直都有認為‘自己為家庭付出的多’的這種想法。只是沒有被惹動的時候,還能一直放在心里,忍住不說。但是,當他看到弟弟回來後,這個弟弟這些年沒為家里做任何事,還浪費了資財,父親竟然還對弟弟這麼好。他的這個情緒就再也忍不住了,爆發了出來。如果弟弟回來之後,爸爸對他又打又罵,然後當著弟弟的面大大表揚哥哥一番,然後再為哥哥殺牛設宴慶祝。那麼,大兒子或許也就不會發這個怨言了。現在,好像是做得好的,沒得到好報,和娼妓敗壞了家產的,反倒像‘功臣’似的得獎賞。這讓他心里感到非常不平衡。其實,大兒子的這種心理,我們常常也都會有。比如,一個常常堅持聚會的人,甚至付出許多代價來聚會,如果沒有看到神給他們有什麼特別的恩典。而另一個常常不聚會的,只有聖誕節才來見一下面的。可是,人家家庭里處處都是令人羨慕的好處。再比如,一個個常常奉獻的人,生活卻很拮據貧窮,可是,另一個從不奉獻的人,卻是生意順利,全家都是高收入。諸如此類現象,可能會讓一些人心里不平衡,就像這個大兒子一樣。這個時候,我們要謹慎自己,我們需要憑著信心相信神是公平公義的。不然,也會和大兒子一樣發怨言,甚至自己也去做浪子。

    え.“沒有給我……快樂”︰你給我的太少

    我們覺得我給神太多,我們不會感恩。我們感到神給我太少,我們也不會感恩。我們覺得神給我們太少,一定都是認為地上的財物給我們太少。因為天上真財富給我們多少,今天誰也看不到。其實,神要給我們的祝福主要不是這地上的財物。地上的財物,按著聖經所說,只要不缺少就好了,聖經告訴我們,有吃有喝就當滿足。多了有多了的危險與試探。

    以色列人在曠野發怨言的內容倒不是‘我給神的太多’,因為在曠野他們也真的沒有給神什麼。他們總是報怨‘神給他的太少’。口渴了,怨神不給他們水喝。嘴饞了,怨神不給他們肉吃。天天吃嗎哪,怨神給他們的食物太單調。走曠野,怨神帶領的道路太難走……。他們就是會發怨言。我們千萬不要在重蹈覆轍,我們禱告是向神祈求,無論神給與不給,何時給,給什麼,我們都沒有理由向神埋怨。因為神不欠我們什麼。他拯救我們是他白白的恩典,他若是不願意拯救我們,從公義的角度講,也沒有什麼不對。保羅被聖靈感動說︰“誰是先給了,使他後來償還呢”?都是我們欠神的太多。更何況神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一切所做的都有慈愛。我們都是因為不理解神的奇妙引導而發怨言。

    大兒子還說︰“你沒有讓我們和朋友一同快樂”。他認為的快樂很有問題,他並不覺得天天能與父親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快樂,而是認為能讓他與朋友一起吃喝才是快樂。我們到底該以什麼為快樂?給你吃羊羔你就快樂了嗎?這種快樂是建立在物質的基礎上的,這種快樂不過就是‘快速的樂一下’罷了。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既然借著耶穌基督與神和好了,就更應該借著耶穌以神為樂’。大兒子應該以能與父親同在,享受父親的愛為樂,而不是以能與朋友一起吃羊肉為樂。想想我們自己,多少的時候也是很在乎物質享受帶來了快樂,與世人攀比,甚至寧可不惜去得罪神,為了享受罪中之樂。我們有一位創造天地神,深愛我們,保護我們,這是最可靠的保障、最大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