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順從的路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9)整本《聖經》就是在啟示這個道理。悖逆和順從成為聖經里人與神關系的兩種取向、兩種角色、兩種命運。每一個聖經故事里,主題不是悖逆就是順從。悖逆就有懲罰,順從就有祝福。正是悖逆和順從的交織,才將所有這些故事演繹到高潮和極致——就是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精髓就是“順從”。
主耶穌一生是順從的一生,這個順從是完全意義上的、不折不扣的、貫始至終的順從,有著令人震撼的全新的內容。他用活生生的榜樣告訴我們,神所喜悅和接納的到底是什麼樣的順從。從檢驗標準上看,順從就是謹守神的“意思”、神的旨意、神的誡命,以此榮耀神。主耶穌在世時所講的第一句話是十二歲時說的︰“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2:49)到底是什麼事?就是遵行父神的旨意,作成他的工。他強調︰“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約14:10)
在上十字架前夕,他“極其傷痛”,即使有一位天使來加添他的力量,禱告時仍“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22:44),他求父神︰“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但緊接著就說︰“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22:42)。直到十字架上生命的最後一刻,他終于可以安慰地說“成了!”(約19:30)意思是父神“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17:4)。
亞當在伊甸園的失敗和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尼園的得勝,是一個鮮明的對照。伊甸園的失敗是︰神啊!我不想照你的意思,只要照我自己的意思。而客西馬尼園的得勝卻恰好相反︰神呀!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主耶穌在世一生,所說的所有的話,所做的所有的事,全都是父神的意思。
1、順從就要不惜一切代價,不能患得患失。保羅對主耶穌的順從作了很好的概括︰“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降生、受苦、死亡,讓我們看到了他順從所付出的代價,顯出了極大的卑微和犧牲。
首先他的降生,翻天覆地!“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以下”(加4:4)。他本是三位一體真神中的第二位格,是創造和統管宇宙的主宰,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如今卻要稱人為母,受法約束。他出生後被放在馬槽里,一輩子貧寒,“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路加福音9:58)
其次他的一生,受窮受苦!“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賽53:5)他來世界本是為了救贖人類,但換得的卻是逼迫、咒罵、譏笑、凌辱,甚至最後被釘上十字架。特別是因他擔當全人類的罪,被釘十字架的那一刻,聖子與聖父之間從未間斷的交通也暫且中斷了,使耶穌受到了靈性上極大的憂傷,他忍不住大聲喊叫︰“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他這樣喊,是因為他的受死不只是在十字架上一釘了之,而是受了無與倫比、無以復加的凌辱和摧殘。不僅是鞭傷釘痕,而且有荊棘冠冕的調戲捉弄、苦毒語言的諷刺挖苦、幾乎赤裸的極大羞辱。如詩人所感嘆的︰“耶和華啊,你的仇敵,用這羞辱羞辱了你的僕人,羞辱了你受膏者的腳蹤。”(詩89:51)但主耶穌卻“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來12:2)主耶穌本是聖潔的,降世以後也從未做過一件不好的事。他的受貧受苦受死,完全是听命父神,為救世人的緣故。他的順從是無價的,再沒有什麼比這樣舍命的順從更可貴。
2、順從就得要勝過各種試探和試煉。順從不是一件事就足夠,不是一天就結束,而是一輩子的過程。這其中有千難萬阻,最大的攔阻就是受各種試探,甚至是試煉。所有的試探都來自魔鬼在肉身欲望上的引誘和欺騙。當然很多試探也是神所允許的,能不能經受考驗,就能檢驗出你的順從是不是全心全意的,是不是牢固的。耶穌在這個世界上三十三年半,受了許多試探。畢竟他人性的肉身有一個投胎發育的全過程,所以也有饑餓困乏、痛苦憂傷等生理特征,“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他勝過了各種試探,勝過了罪惡,最後勝過了死亡,以絕對得勝者的身份,回到父那里去,榮耀地坐在父的右邊。
聖經記載他第一次受試探是他剛受完洗,就“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太4:1)。因為耶穌已禁食四十晝夜,所以魔鬼就像引誘始祖一樣從食物開始。但是耶穌卻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話”(太4:4)。人當然不能離開食物,但是听神的話是最重要的事。後來,魔鬼“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太4:8),也絲毫不能打動主耶穌。為了不讓主耶穌順從父神,魔鬼用盡了伎倆,包括誘使他的得意門徒彼得從感情出發阻攔他進耶路撒冷受死,被耶穌大斥︰“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3)後來彼得又拔刀削掉抓耶穌的大祭司僕人的右耳,耶穌又將這人的耳朵還原。耶穌對門徒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18:11)在上十字架的過程中,主耶穌還有很多機會免死,他都毫不猶豫地放棄了。他以靜默接受了這一切。但是當被問道“你是不是上帝的兒子”時,耶穌卻開口回答︰“你說的是。”這個“是”非同尋常,決定了他一定被定罪、一定要死。他死不是因為他做錯事,不是因為他講錯話,而是因為他是基督。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人以沒藥調和的酒給他喝,昏迷過去就會免去痛楚,他沒接受。他只喝神所給的杯。曾行過無數神跡的耶穌,完全能從十字架上自救,他沒有做。他能求父神差遣十二營天使來看顧和拯救他,他沒有召喚。(太26:53)“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希伯來書5:8),一切攔阻他完成旨意的的試探和試煉,他都勝過了。這個順從才是被烈火煉純的真金。
正是主耶穌對父神的這種盡善盡美的巨大犧牲的順從,“為人人嘗了死味”(來2:9),徹底滿足了神對罪惡懲罰的要求。如果我們自己為自己贖罪,死了就會永遠死去,既贖不了罪,也無能力再生。主耶穌具有神人二性,是救贖人類的唯一途徑。這兩種性質完整無缺地同時存在于耶穌基督的身上,他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因為他是完全的人,所以他能夠站在人的地位,以肉身之死為信他的人替罪,兌現了神的公義,滿足神聖潔的要求。因為他是完全的神,所以他是無限的,能夠代贖人類的罪,他以復活的大能叫信他的人重生,體現了神的慈愛。主耶穌是人與神修復曾經破裂之關系的唯一中保,但這個中保意義只有在順從中才能實現。假如主耶穌在世時,只要在一件事上沒有順從父神,那麼神救人的使命就會被擱淺。所以,順從不僅是一種值得稱道的美好品德,更是一把使人類生命起死回生的金鑰匙。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和復活,將順從演示到了最高境界,既反照出我們人類的罪孽深重,又為我們如何從罪中脫身開闢了一條蒙恩的路。
弟兄姊妹們,我們不全心學習順從,就根本談不上天天背十字架。
3、什麼是順從?順從就是義。“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申6:25)“義”與“罪”是完全相反的兩件事。順服神就是義,違背神就是罪。亞當夏娃的悖逆讓“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從此,“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因為人做不到真正的順從。那麼人的出路在哪里呢?感謝神,人做不到的順從,主耶穌替我們做了。他對父神的順服態度,代表了整個人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9)所以,人的唯一的出路就是求助耶穌。當一個人向耶穌基督順服的時候,他的順從就被父所接納。我們如何向主耶穌順從,這里有兩個實施步驟︰
第一步要有瞬間的順從,明白位分關系。順從是個從屬關系的概念,有順從者和被順從者,即順從誰和誰順從兩個方面。所以,要順從首先就要分辨出順從的對象,這個對象就是神的兒子主耶穌。我們要尊他為我們的生命之主。當一個人真心對耶穌說︰主啊,你是我的神,你十字架上的血是為我贖罪而流,你的死里復活就是我的新生,我順服你,我願意回到你面前,這個人就進到基督對父的順服狀態中。“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3:25),“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羅3:22),“你若口里認耶穌為主,心里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稱義︰口里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這個順從是信心的順從,只是瞬間的事,不需要你做什麼工作、不需要你做什麼驚天動地的事,只要心口如一地認自己是罪人、認耶穌為救主,你就可以得救稱義。這個瞬間卻決定了永遠,將我們與神斷裂的關系修復,將創造者與被造者的位分歸順。我們能從罪中釋放,與神和好,肉身死前靈得重生,肉身死後還有天堂,是他在十字架上的順從,將我們帶進了神的恩典之中,“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只要我們抓住這瞬間,就立刻能回到神的懷抱,重歸迷失久遠的心靈故鄉。
第二步要有終生的順從,調整生活方式。瞬間的順從解決是什麼的身份,而終生的順從則是解決怎麼樣的狀況。瞬間的順從如同短暫的分娩,只是誕生出一個新的生命。而新生命的健康成長,仍然需要不斷的調養。當你在瞬間的順從中認神為父,你就有了新的屬靈的生命。但這重生的生命,“在基督里為嬰孩”(林前3:1),在走向成熟的過程中,總會受到魔鬼在肉身中的各種誘惑。所以,我們就要順從神,而不要順從魔鬼,不能在地位上是聖徒,在生活上是糊涂。主耶穌對我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主讓我們舍己來跟從他,就是順從聖靈的引導,接受神為我們一生所作的計劃與安排,讓聖靈彰顯在我們身上作成聖之工,以此見證和榮耀神。當然,舍己並不是讓我們厭棄自己,苦待肉身,主讓我們愛惜聖靈的殿堂——身體。舍己是要把心全部歸向他,專心仰望那獨一真神。神說,“要將你的心歸我”(箴23:26),“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箴4:23)。所以,我們要把心歸向他,甘心情願在他面前奉獻自己。如果我們總是體貼自己的肉身私欲,而將神的旨意擱置一邊,就不是舍己。一個基督徒的一生乃是一個祭,如保羅所說的,“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羅12:1)。但這個祭,一定要用心靈和誠實來預備,用神真理的引導和人的順服相調和來預備,凡事禱告,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神的旨意,“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陰”(彼前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