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典 12.需要多少恩典?
    恩典常被人誤解,對這個美好的概念有不正確的認識。我們常認為一個惡人比一個好人,需要更多的恩典才能得救。

    

    多年前在芝加哥有一個叫約翰伽司的人,將一些童男引誘入屋中,奸殺了他們,並把他們埋在屋下。前後約二十余人死在這屋中。救他的恩典,若是同救你、教皇、或是葛理翰牧師相比較,誰需要得多呢?我們多半會說約翰伽司必定需要更多的恩典。但是我可確定斷言,救我們全人類所需的恩典都是同樣的多。因為得救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救約翰伽司需要百分之百的恩,救葛理翰牧師也需百分之百的恩!他們對此都毫無貢獻。假若他們能有所貢獻,他們就可夸耀,那麼得救就不再是出于恩典了。

    

    從天堂的立場來看,我們必須毫無功德地來到神前。因恩得救的真諦,必須要我們空手站在神的面前,像死囚一般毫無貢獻。神是唯一的賜恩者。這情形會令人感到很謙卑,人的驕傲會在恩典之前逃遁,因為當我了解到最凶惡的犯人並不比我差,這就足夠令我慚愧。他的罪是怎樣被洗清的呢?除了耶穌的血之外別無其他!我的罪是怎樣被洗清的呢?除了耶穌的血之外別無其他。因為他的得救是全靠神的恩,我的得救也是全靠神的恩!

    

    那麼,神的禮物需付多少代價呢?聖經說永生是神賜人的禮物,是白白而送的!受惠者雖然白白得到,但授惠者卻要付出很高的代價。因為神聖的律法對罪有懲罰的要求,這個禮物之代價終需被付清才行。神用神子的犧牲作為代價,把這禮物購買了下來,然後將它奉送給不虔誠的罪人。若是有人說,神的禮物會使你『付出你生命的一切』,意思說你欠了神的債,當心!如果是欠債的話,得救即不再是出于恩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