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聖經》所啟示的上帝
    第二章、《聖經》所啟示的上帝

    引言︰

    通過上帝的普遍啟示,人的內心深處都知道,有一位創造和掌管萬有的上帝。但因著墮落卻不能藉此真正認識上帝和獲得救恩。于是滿有慈愛憐憫的上帝又賜下他的特殊啟示——《聖經》和他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而耶穌基督一切的事也都在《聖經》里啟示給人類。我們當認識到,人是何等的不配認識上帝。因上帝是造物的主,他是完全的、無限的,是何等的聖潔、良善,而人又是多麼的污穢、罪惡、有限與微小。很多科學家在研究宇宙時深深發現,宇宙是智慧的創造。人之所以能認識宇宙,是因這位智慧的上帝有意要人類認識和研究的。于是科學家們不由的生出滿心的敬畏與贊美,人算什麼,居然可以研究明白上帝的創造!我們看到除非上帝把他創造的宇宙向人類打開,否則人就不可能認識宇宙。除非上帝啟示他自己,否則就沒有人知道有位上帝。可今天我們算什麼,上帝竟把我們帶入他的特殊啟示,要叫我們認識他是怎樣一位上帝。那些研究上帝造物的科學家們,都因著能認知上帝的創造,而心生對上帝的敬畏與贊美。那我們今天有機會認識這位造物的上帝,將該怎樣向上帝敬拜和感恩呢?科學家們不過是認識上帝的創造,而我們卻要認識這位造物的主!

    普遍啟示向每一個人發出,叫人人都知道有一位上帝。而特殊啟示卻不是向每一個人發出。就如除非上帝把他創造的宇宙向人類打開,否則人就不可能認識宇宙一樣,除非上帝藉著他的特殊啟示叫人認識他,否則就沒有一個人可以認識他。人憑著自己有罪有限的理性去認識上帝,所認識的就根本不是上帝,而是人內在宗教性,促使他想象出來的上帝的影子而以。上帝遠超于一切受造之物包括人的理性,因人的理性是上帝賦予的。賦予理性的上帝一定比理性更大。所以人僅憑自己的理性怎麼能認識上帝呢?一個從理性所出的上帝一定比上帝小。更何況人本就有限的理性已被罪所污,所以就更不可能認識上帝了。事實是,若上帝不親自在人心里動工施恩,使人明白《聖經》,人就是打開《聖經》甚至熟讀,也無法透過《聖經》來認識上帝。在這里人的有限、敗壞、無力與上帝的無限、超越與恩典就更加顯明了。正如加爾文所言︰“不要試圖憑自己的力量來得到上帝的奧秘,因這些奧秘遠遠超越了人脆弱有限的頭腦和知識。”所以親愛的讀者,如果你透過這本書以下的內容,得以進入與明白《聖經》啟示的真理。你當感謝上帝,因這實在是上帝的特殊恩典臨到了你,這是上帝在你心中施恩與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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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帝是獨一的

    經文︰“耶 和 華 以 色 列 的 君,以 色 列 的 救 贖 主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如 此 說,我 是 首 先 的,我 是 末 後 的,除 我 以 外,再 沒 有 真 神。(賽44:6)

    “這 是 顯 給 你 看 , 要 使 你 知 道 , 惟 有 耶 和 華 他 是 神 , 除 他 以 外 , 再 無 別 神 。”(申4:35)

    “使 地 上 的 萬 民 都 知 道 惟 獨 耶 和 華 是 神,並 無 別 神。”(王上8:60)

    “認 識 你 獨 一 的 真 神 , 並 且 認 識 你 所 差 來 的 耶 穌 基 督 , 這 就 是 永 生。”約17:3

    1、宇宙萬有的井然有序顯明上帝是獨一的,每一顆星星都有著極其精確不變的位置與軌道,一點都沒有混亂。實際上如果有一顆星球的混亂無序,便會導致連鎖反應以致宇宙大亂。這便顯明萬有只能是被一位上帝托住與護理的。因為如果有一位以上的上帝,必會因他們意見與能力不一,而導致混亂與毀滅。我們看到整個宇宙從最遠到最近,從最大到最小甚至每顆原子,都服在一個統一的能力之下,不但顯明上帝的獨一性,也顯明上帝的全能性。

    2、萬有都俯在各種不同的定律與法則的之下,但一切的定律與法則雖然層界分明,但同時又毫不沖突,相互聯通,互相佐證。這顯明一切的定律與法則都出自一個總源頭,一位上帝。

    3、良心使人類都有著相同的是非與道德觀。這正是人間道德和法律的立足點。而如果人沒有良心,那麼道德與法律便沒有了根基和立足點。人類的基本觀道德觀的一致性與普遍性顯明︰道德律與良心出自一個源頭——上帝。

    4、因為上帝是無限的,不可能有一個以上的無限者存在,因為一個無限者為其他所有的存在設定界限,受界限限定的不可能是無限的。上帝全在于天地之內,亦全在于天地之外。這樣就不可能有另一上帝存在的可能與位置。

    二、上帝的屬性【一】(非道德屬性或絕對屬性)

    引言︰上帝的屬性和本性是相合無間的,上帝的屬性表明本性,每一屬性就是他的本性。就如上帝不單擁有公義聖潔的屬性,他自己本身就是公義聖潔。他不單是慈愛的上帝,而且他就是愛。(見︰約一4︰8)他是完全的良善也是眾善之源。就是說上帝的一切屬性都不是外添的,而是他自有本有的。“誰知道主的心意,誰作過他的參謀?誰先給了他,以致他要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歸于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11︰34-36)

    A、上帝是自有永有的

    經文︰“上帝回答摩西︰“我是‘自有永有者’。”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者派我到你們這里來。’”“ 耶和華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贖主、萬軍之耶和華這樣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出3︰14,賽44︰6)“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詩90:2)

    ‘自有’顯明上帝無原因無來源而自存,乃是一切受造物存在的原因。‘永有’唯獨上帝是絕對永恆的,他無始無終。上帝甚至不是他自己的來源,因著上帝自有永有,所以來源一詞用不到上帝身上。如果上帝不是自有永有的,那麼他就不是上帝,那個創造他或使他存在的才是上帝。這樣他也不再是萬有的第一因和總源頭了。所以上帝必然是自有永有的。宇宙萬有都始于上帝的創造,惟獨上帝自有永有,絕對永恆!

    《聖經》這句經文是極其簡單易懂的,然而卻超越了世上一切的理學,也是人類最高的智慧所不能發明與意識到的。我是‘自有永有’的,惟獨上帝才能這樣自稱與啟示。英文聖經為“I am who I am”(我是我所是)語法為現在時,意為‘我是那永遠的我是’或‘在永恆中我就是’。表明上帝是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是絕對永恆的,即‘自有永有’。所以中文翻譯得非常恰當。因時間空間(宇宙)及其中一切存有都是上帝所造,所以時間里的過去、現在、將來在上帝看來都是現在。“被造的在上帝面前沒有一樣不是顯明的,萬有在他的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4︰13)而一切被造物是受到時空限制的,經歷過去與將來的感受。而惟獨上帝是自有永有的,是那永不改變的我是。上帝說‘我是我所是’,使我們再次看見了上帝如此說的無限超越、確實與寶貴。因他不但如此說,也的確如此成就,他所說的與事實真相完全一致。

    B、上帝是獨立自主的

    經文︰“誰 先 給 我 什 麼,使 我 償 還 呢?天 下 萬 物 都 是 我 的。”(伯41:11)

    “你 豈 不 曾 知 道 麼,你 豈 不 曾 听 見 麼,永 在 的 神 耶 和 華,創 造 地 極 的 主,並 不 疲 乏,也 不 困 倦。他 的 智 慧 無 法 測 度。”(賽40:28)  

    “創 造 宇 宙 和 其 中 萬 物 的 神,既 是 天 地 的 主,就 不 住 人 手 所 造 的 殿。也 不 用 人 手 服 事,好 像 缺 少 什 麼,自 己 倒 將 生 命 氣 息,萬 物,賜 給 萬 人。”(徒17:24-25)  

    “因 為 萬 有 都 是 本 于 他 , 倚 靠 他 , 歸 于 他 。 願 榮 耀 歸 給 他 , 直 到 永 遠 。 阿 們!”(羅11:36)  

    獨立自主就是無需依靠其他事物,而自我滿足與存立。我們看到萬有都是依存性的,生命依存于空氣、水、太陽、食物等,宇宙依存于上帝設立的定律。實際上萬有不能離開上帝的供給護理而存留一刻。而上帝自己絕對不需依靠任何事物,因上帝是自有永有的!這樣上帝就必然是獨立自主的。因為上帝還未創世以先,唯有他自己,他依靠誰呢?上帝創造護理萬有,是一切受造物的總依靠,所以上帝自己就無需任何依靠。因為上帝創造的萬有,(尤其是生命)都充滿規律有序的運動。而上帝就是一切運動和能力的供給和護理者。所以上帝自己必然是獨立自主的。為什麼上帝永不疲乏,也 不 困 倦?因他有著無限的能力,他之所以有著無限的能力。因上帝是完全與無限者。

    上帝是獨立自主的,他絕對不依靠他以外的任何事物,包括定律、邏輯、法則。反而這一切都是因著上帝創造護理與設立才能存留。這一點就把聖經啟示的上帝與一切外邦神本質區分了出來。比如柏拉圖認為上帝是用已存的材質創造宇宙,亞里士多德也認為上帝是根據先存于他以前理念或真理創造了世界。而聖經卻啟示惟獨上帝是自有永有的,因此根本沒有先存于上帝以先的事物。而一切存有的終極因,乃是上帝的創造與護理。所以惟獨上帝是獨立自主的,他乃是真理的本體和源頭,他也設立了一切真理的定律、法則、邏輯。他藉著自己話,在永恆中,從無中創造了宇宙萬有。

    如範泰爾所言︰“在任何意義上而言,上帝都不依賴他自身存有之外的任何東西,或是互相關聯。上帝是絕對的。他是自足的。上帝對他自己的認識也是自足的。上帝這種對他自己的認識絕不依賴在他之上的永恆理念。在上帝的存有中,也沒有他所不認識的隱藏的深淵。上帝對世界的知識,就其性質而言,並不是因著調查世界上的事實和法則而得來的。世界上的事實和法則之所以是這樣,都是因著上帝對它們的計劃。所以,他對世界的知識涉及他對世界的計劃。因此,他對世界上的事實和法則的知識在世界存在之前就已經有了。”

    獨立自主是上帝的不可傳遞或絕對屬性之一,是一切受造物所不能擁有的。就是說,惟獨上帝是獨立自主的。而萬有都是依存性的,不能離開上帝的創造護理而存留一刻。萬有與人類絕無在上帝預定與護理之外的絕對自由。人的生活、動作、存留和一切行為,都在上帝的預定與護理之下,哪怕墮落犯罪都在上帝的預定、護理和管控之下。墮落的罪性使人類總被一些表面現象所迷惑,愚蠢的以為自己擁有絕對的自由。始祖墮落犯罪就是以自己是獨立自主,以自己理性為終極參照的惡果。他倆把上帝的話與魔鬼的話置于在自己的理性之下。假定自己可以做出正確的決定與選擇。如果始祖堅持以聖經而不是自己理性為絕對權威,就不會墮落了。實際上人類假定自己有上帝護理之外的自主,便是脫離了自己被造,依存性的本位。就是以自己為上帝。以自己不是依存性的。因為獨有上帝是自有永有、獨立自主和非依存性的。

    C、上帝是絕對完全的

    什麼是完全呢?就是完美、至好、無瑕疵,不可添加、不可減少,不可改變。經文︰“他 是 磐 石 , 他 的 作 為 完 全”(申32︰4)上帝的作為完全,顯明上帝是完全的。因如果上帝不是完全,那他的作為又怎麼可能完全?

    “至于上帝,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 是煉淨的”(撒下22︰31)既然上帝的道是完全的,話語是煉盡的,那上帝當然就是完全的了,因如果上帝不是完全的,那他的道就不可能是完全的。《聖經》還直接啟示上帝是完全的︰“所 以 你 們 要 完 全,像 你 們 的 天 父 完 全 一 樣。”(太5:48)因著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他無需任何原因和依靠而存有,也從沒有任何變化過程。所以上帝是絕對完全的。如果上帝不是自有永有的,那他就一定就不是絕對完全的。

    上帝的作為都是完全,上帝的作為如創造、護理、救贖、啟示甚至審判就都是完全的。1、上帝創造的完全性︰(見︰創1︰31,結28︰15,傳7:29)就如撒旦起先被造時是好的一樣,人被造時也是好的,是清潔無罪的。上帝看著他所造之物都是好的,甚至“上 帝 看 著 一 切 所 造 的 都 甚 好。”上帝的絕對完全是不可傳遞的,與一切被造物的完全,本質不同,沒有可比性。因除上帝之外一切被造物都是有開始的,都會經歷變化的過程。也因一切被造物的完全,都是上帝創造或賜予的。有人問︰“完全的上帝能否造一個和他一樣的完全者?”答︰“只要是被造者,就不可能絕對完全。因是被造者,就必須依存、有開始,且經歷變化過程。”而且撒旦和人因著墮落犯罪,連被造與相對的完全也失去了,且污染與破壞了其他受造物。然而滿有慈愛恩典的上帝,卻要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使一些犯罪墮落而失去完全的被造之人,再次在基督里成為完全,毫無瑕疵。(見︰弗1︰4,來10︰14,12︰23)

    2、上帝護理的完全性︰聖經說,上帝護理一切受造物,人的一切動作、氣息、行動、存留,都在上帝手中。每一只麻雀、野花、甚至人的每一根頭發都在上帝的護理中。(經文見︰太10:29-30,徒17︰28,但5︰23)

    3、上帝啟示的完全性︰主耶穌在聖經中說︰天地要廢去,上帝的話卻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而且都要成全。因此聖經又記著說,上帝的話一點也不可加添與刪減。(經文見︰詩19:1-9,119︰89,太5︰18,24︰35,約10︰35,撒下22︰31,啟22︰18-19)

    4、救贖的完全性︰聖經說,上帝所揀選得救的人,他必拯救到底,一個都不會失落。耶穌基督的救贖也是一次性和足夠性的。經文見︰(約6︰39-40,10︰28-30,來7︰27,9︰24-26,10︰11-14)上帝救贖果效也是完全的︰我們罪得以完全徹底的赦免,為上帝所稱義,與上帝和好,至終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得以進入永恆的天國。(經文見︰弗1︰4,羅5︰1-2,9-11,啟21:3-4.22:1-5)

    5、審判的完全與徹底性︰聖經啟示地獄是永恆的、痛苦到極處的。經文見︰(太8︰12,25︰41,啟21︰8,14︰11)

    D、上帝是無限的

    無限,就是無法衡量,無法測度,沒有界限,不受局限的。

    “你考察,就能測透上帝呢?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呢?他的智慧高于天,你還能做什麼。深于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麼。其量比地長,比海寬。他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他呢?(伯11:7-10)

    “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嗎?’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耶23:24)

    “上帝果真住在地上嗎?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王上8:27)

    因為上帝是完全者,他一切屬性都是完全的。他的知識、智慧與能力都是完全的,既是完全,就必無限。上帝不受一切受造之物包括時間空間的限制。上帝亦不受人或其他受造物一切行為選擇的限制,反而所有人一切的行為選擇,都在上帝的預定旨意和護理之中。在時間空間層面,我們稱上帝的無限和完全為‘全在’;在知識和智慧層面,稱為‘全知’;在能力層面,稱為‘全能’;在權柄層面,稱為‘絕對主權;在道德層面成為至善(全善)’

    E、上帝是永不改變的

    經文︰“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如里衣更換,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詩102:25-27)

    “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亙古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46:10)

    “照樣,上帝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來6:17)“因為上帝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里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

    “耶穌基督昨天、今天、一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來13︰8)

    因著上帝是自有永有的,所以他是永不改變的。如果上帝從不存在到存在,或從存在到不存在,那麼他便是會改變的。因上帝獨立自主,自我滿足,無需依靠或受限于其他任何事物,所以他永不改變。同樣上帝即是完全和無限,所以他便不會改變。如果上帝可變,他就不是完全者與無限者了。因改變不是變得更好就是變得更不好,而上帝既是完全的,就不會變好或不好,他本就是完美、至好、無瑕疵的。上帝既是完全的,不改變的,那麼他的知識、智慧與能力和一切屬性,就必然是完全的,無限的,不改變的。不單如此,上帝的其他一切屬性也必然是︰自有永有、獨立自主、完全,無限與不改變的。因為若非如此,上帝就不是自有永有、獨立自主、完全的,無限的和不改變的。

    小結︰上帝旨意的不變性

    既然上帝是不改變的,那麼上帝的旨意就必是不改變的。那麼我們便知道天地間發生的一切事情,(包括時間中所有事物的發展與變化)都是必要發生和確定的。上帝甚至告訴我們︰“上 帝 願 意 為 那 承 受 應 許 的 人,格 外 顯 明 他 的 旨 意 是 不 更 改 的,就 起 誓 為 證。”(來6:17)  

    有人說如果是這樣,那撒旦和人類的墮落也是上帝作成的了?不!上帝絕沒有創造罪,罪與所有的不好都不是從上帝而來,因為上帝是至善至潔,所以罪就絕不是從上帝而來,罪乃是因著墮落而產生出來的。正如主耶穌所說︰“撒 旦 從 起 初 是 殺 人 的,不 守 真 理。因 他 心 里 沒 有 真 理,他 說 謊 是 出 于 自 己,因 他 本 來 是 說 謊 的,也 是 說 謊 之 人 的 父。”(約8:44)《聖經》說上帝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而且是甚好的。(參︰創1︰25,31)也就是說,一切受造之物被造時都是好的。撒旦和人在起初被造時也是好的,後來才墮落犯罪的。可無論撒旦還是人的墮落犯罪,又都在上帝的預知和預定之內,在上帝永遠的旨意當中。實際上若沒有上帝的容許,是任何事都不可能發生的。上帝也藉著撒旦和惡人的抵擋成就他的預定旨意。比如︰上帝藉著埃及法老的剛硬顯出他奇妙的作為和榮耀,並使實現他領以色列民出埃及往應許之地去的計劃。(參︰出1-15章)比如︰約瑟的哥哥們本來是要害約瑟的,可是上帝卻奇妙的藉著他哥哥們的惡行保守了以色列全家。(參︰創37-50章)

    好人惡人都不能對上帝的預定(永遠)旨意產生影響,一切都在上帝絕對主權之下。上帝的旨意至少包括兩方面︰預定旨意和律法旨意。當人犯罪作惡違背了上帝的律法旨意時,卻又應驗了上帝的預定旨意。《聖經》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猶大賣主。猶大把上帝的兒子賣在惡人手中當然違背了上帝的律法旨意。可是卻同樣落在了上帝預定的旨意當中。無論什麼人,一切都為上帝所用,成為整個歷史的一部分。成為上帝救恩計劃的一部分,無人例外,無人逃脫。正如主耶穌說︰“ 看 哪,那 賣 我 之 人 的 手,與 我 一 同 在 桌 子 上 。 人 子 固 然 要 照 所 預 定 的 去 世。但 賣 人 子 的 人 有 禍 了(路22:21-23)又如徒4︰27-28所記︰“希 律 和 本 丟 彼 拉 多,外 邦 人 和 以 色 列 民,果 然 在 這 城 里 聚 集,要 攻 打 你 所 膏 的 聖 僕 耶 穌,成 就 你 手 和 你 意 旨 所 預 定 必 有 的 事。”

    同樣敬畏上帝的人在遵行上帝的律法旨意(作上帝喜悅的事)時,也在上帝的預定旨意之內。比如以色列民犯了拜金牛犢的大罪,他們快快偏離了上帝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了一只牛犢 ,向它下拜獻祭,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上帝。“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我 看 這 百 姓 真 是 硬 著 頸 項 的 百 姓 。你 且 由 著 我,我 要 向 他 們 發 烈 怒,將 他 們 滅 絕,使 你 的 後 裔 成 為 大 國。摩 西 便 懇 求 耶 和 華 他 的 神 說 ,耶 和 華 啊,你 為 什 麼 向 你 的 百 姓 發 烈 怒 呢 ,這 百 姓 是 你 用 大 力 和 大 能 的 手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的 。為 什 麼 使 埃 及 人 議 論 說,他 領 他 們 出 去 , 是 要 降 禍 與 他 們 ,把 他 們 殺 在 山 中,將 他 們 從 地 上 除 滅。求 你 轉 意 ,不 發 你 的 烈 怒,後 悔 不 降 禍 與 你 的 百 姓。求 你 記 念 你 的 僕 人 亞 伯 拉 罕,以 撒,以 色 列 。你 曾 指 著 自 己 起 誓 說,我 必 使 你 們 的 後 裔 像 天 上 的 星 那 樣 多,並 且 我 所 應 許 的 這 全 地 ,必 給 你 們 的 後 裔,他 們 要 永 遠 承 受 為 業 。于 是 耶 和 華 後 悔,不 把 所 說 的 禍 降 與 他 的 百 姓。”(出32:9-14節)

    以人有限的眼光看好像上帝的確改變了他的旨意,其實這又恰恰是上帝預定旨意的一部份。以色列民的敗壞、摩西的懇求及上帝赦免以色列民,都在上帝的預知預定當中,在上帝預定的旨意當中。不然上帝若真的這時滅絕以色列民,興起了摩西的後代。那在創世記49︰10節上帝藉雅各之口所說的對猶大支派和主耶穌的預言又怎能應驗呢?上帝說“圭 必 不 離 猶 大,杖 必 不 離 他 兩 腳 之 間,直 等 細 羅(就 是 賜 平 安 者)來 到,萬 民 都 必 歸 順。”而摩西卻是利未支派的人。

    還有在列王記20章記載,希西家王在生命垂危時求告上帝,于是上帝醫治他,並加增他十五年的壽數。其實這件事也在上帝的預定當中。因“他 從 一 本 造 出 萬 族 的 人,住 在 全 地 上,並 且 預 先 定 準 他 們 的 年 限,和 所 住 的 疆 界。”(徒17︰26)既然人的年限和他一生的活動範圍,都是上帝早已預定好的,那希西家的禱告又怎麼可能使自己的壽數加增呢?主說︰“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太6:27)看來希西家好像真的以他的努力求告上帝使自己的壽數加增了?不!經上的話很明確,第一、人的年限與他一生的活動範圍是上帝早已預定好的。所以第二、人不能通過自己的努力使自己的壽數加增一刻。假如人大難不死或通過各種努力,又或向上帝禱告使自己免于死亡的危險,那是他還沒有到上帝預定的年限。連他的幸運、努力與禱告都在上帝預定之中。人藉著上帝的普遍啟示都本能的知道,那是人的命不該絕。正如經上所記︰“你 所 定 的 日 子,我 尚 未 度 一 日,你 都 寫 在 你 的 冊 上 了。”(詩139︰16)

    就如《聖經》啟示我們的︰宇宙間所發生的一切事情都是不可更變的,都在上帝的預定旨意當中。實際上,沒有任何人通過努力或方法真正改變過什麼。沒錯,一切事物在時間中都是處在不斷發展與改變中,但這一切同時又都在上帝預定的旨意里面。也沒有一個人藉著禱告改變過上帝的旨意,因為就連人一切的努力、行為、方法還有禱告本身,都在上帝的預知和預定中,都是不可更變的。那些在時間中我們所看見事物的發展與變化,不過是上帝預定旨意的一小部分。

    F、上帝是全在的(完全的超越與潛在)

    “我 往 那 里 去 躲 避 你 的 靈。我 往 那 里 逃 躲 避 你 的 面。我 若 升 到 天 上 ,你 在 那 里。我 若 在 陰 間 下 榻,你 也 在 那 里。”(詩139:7-8)

    “耶 和 華 說,我 豈 為 近 處 的 神 呢 。 不 也 為 遠 處 的 神 麼。耶 和 華 說,人 豈 能 在 隱 密 處 藏 身,使 我 看 不 見 他 呢。耶 和 華 說 , 我 豈 不 充 滿 天 地 麼。”(耶23︰23-24)

    “你 又 贊 美 那 不 能 看,不 能 听,無 知 無 識,金,銀,銅,鐵,木,石 所 造 的 神,卻 沒 有 將 榮 耀 歸 于 那 手 中 有 你 氣 息,管 理 你 一 切 行 動 的 神。”(但5︰23)  

    “創 造 宇 宙 和 其 中 萬 物 的 神,既 是 天 地 的 主,就 不 住 人 手 所 造 的 殿。也 不 用 人 手 服 事,好 像 缺 少 什 麼,自 己 倒 將 生 命 氣 息,萬 物,賜 給 萬 人。他 從 一 本 造 出 萬 族 的 人,住 在 全 地 上,並 且 預 先 定 準 他 們 的 年 限,和 所 住 的 疆 界。要 叫 他 們 尋 求 神 , 或 者 可 以 揣 摩 而 得 , 其 實 他 離 我 們 各 人 不 遠 。我 們 生 活 , 動 作 , 存 留 , 都 在 乎 他 ,”(徒17︰24-28)

    “一 神 , 就 是 眾 人 的 父 , 超 乎 眾 人 之 上 , 貫 乎 眾 人 之 中 , 也 住 在 眾 人 之 內。”(弗4︰6)

    “因 為 無 論 在 那 里 , 有 兩 三 個 人 奉 我 的 名 聚 會 , 那 里 有 我 在 他 們 中 間。”(太18:20)

    “並 且 被 造 的 , 沒 有 一 樣 在 他 面 前 不 顯 然 的 。 原 來 萬 物 , 在 那 與 我 們 有 關 系 的 主 眼 前,都 是 赤 露 敞 開 的。”(來4:13)

    1、上帝完全的超越性(全在于天地之外)

    首先上帝創造宇宙萬有,包括時間空間及其中的一切,所以上帝必然超越了他一切所造的。萬有都是依存性、非獨立自主並受時空限制的。唯獨上帝獨立自主,不需任何依靠,不受任何限制。他不受任何事決定,乃是決定任何事。他無需任何依靠而存留,乃是一切存有的依靠。上帝又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所以上帝必然超越了一切受造物。

    因時間空間(宇宙)及其中一切存有都是上帝所造,所以時間里的過去、現在、將來在上帝看來都是現在。既然過去、現在、未來,一切的事都在時空之內發生,而上帝是超越萬有,在時間空間之外的。所以那些在時間里人看來未發,未成的事,其實在上帝看來都已經發生過了。為什麼《聖經》告訴我們“ 上 帝 從 起 初 指 明 末 後 的 事 , 從 古 時 言 明 未 成 的 事 ,”?(參︰賽46:10 ) 為什麼《聖經》上的預言是用過去式(已經發生過的)的語法?這不單是因著上帝絕對信實,凡事都能,凡他所做的他必要成就。也是因著天地間一切的事情,其實在上帝看來都已經發生或成就了。(見︰來4:13)所以惟有上帝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

    創世記2︰2節說︰“到 第 七 日 , 神 造 物 的 工 已 經 完 畢 , 就 在 第 七 日 歇 了 他 一 切 的 工 , 安 息 了 。”注意︰‘這里說‘一切的工’是指,全在于在時間空間之外的上帝,已經在永恆中完成了他一切的工。正如傳道書3︰14節︰“上 帝一 切 所 作 的 , 都 必 永 存 , 無 所 增 添 , 無 所 減 少 。”

    創世記2︰3節卻又說︰“神 賜 福 給 第 七 日 , 定 為 聖 日 , 因 為 在 這 日 神 歇 了 他 一 切 創 造 的 工 , 就 安 息 了 。”請注意︰2節說“一 切 的 工 ”可3節這里卻說 “一 切 創 造 的 工”,加入了【創 造】一詞。這就是說,全在于時間空間里的上帝只歇了自己使無變有的創造之工(絕對意義的創造)。並沒有歇下其它的工,包括藉已有的造物再造。上帝用七日創造了萬有之後,又繼續的看顧與護理,並開始了他啟示與救贖的工作。正如主耶穌說︰“ 我 父 作 事 到 如 今,我 也 作 事。”(約5︰17)並希伯來書1:3所記︰基督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

    上帝超越萬有不受時空所限,他不單全在于時間空間里,也全在于時間空間之外。惟有上帝不單在時空之中作工,也在時空之外(永恆)作工。上帝在過去嗎?是的;在現在嗎?是的;在未來嗎?是的;在時空之外嗎,是的;在時空之內嗎?是的!

    創世記2︰2說︰上帝歇了他一切工,安息了。這個安息就是上帝給他的子民預備的安息,就是在天國與上帝永遠同在。新約經文與(創2︰2)真的是前後呼應。希伯來書4︰3說︰“但 我 們 已 經 相 信 的 人 , 得 以 進 入 那 安 息 其 實 造 物 之 工,從 創 世 以 來 已 經 成 全 了 。”這後一句經文又可譯為︰“其實上帝的工作,從創立世界以來已經完成了。”(參《聖經》新譯本)

    接下來的(來4︰4)又引用(創2︰2)︰“論 到 第 七 日 , 有 一 處 說 , 到 第 七 日 神 就 歇 了 他 一 切 的 工 。”所以在隨後的經文中上帝告訴我們︰“ 這 樣 看 來 , 必 另 有 一 安 息 日 的 安 息 , 為 神 的 子 民 存 留 。因 為 那 進 入 安 息 的 , 乃 是 歇 了 自 己 的 工 , 正 如 神 歇 了 他 的 工 一 樣 。”(來4:9-10)  

    上帝創造並一直護理著宇宙及其中的萬有。《聖經》啟示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他是初,也是終,宇宙萬物(包括時間空間)的起頭、存留與結束,都在上帝的手中。在上帝未創造以先,唯有這位自有永有的上帝自己,什麼都沒有。注 意︰這個‘沒有’不是我們人頭腦所以為空空的空間,而是真正的‘無’!沒有一切受造之物,包空時間、空間及其中的一切。上帝一切的工從永恆開始,又歸到永恆。這是受時空限制的人類頭腦,無法認識和想象的。再 請 注 意︰【惟有上帝是無限的,他不單在時空中作工,也在時空外作工。】上帝完全的超越了一切,不受任何外在的限制。

    人受時空限制,極有限軟弱。所以我們就無法測度與想象永恆。更不能想象上帝在時空外的工作。我們在上帝面前,唯有象約伯一樣說︰“我 所 說 的,是 我 不 明 白 的。這 些 事 太 奇 妙,是 我 不 知 道 的。”(伯42:3)  總意就是︰我們不能以我們今世有限的思維,去測度永恆,不可妄猜上帝在時空外的工作。就是說,我們不能以我們的有限,來限制無限的上帝。上帝藉著《聖經》是啟示了以上真理,目的不是叫我們以人有限敗壞的理性,去深究這些奧秘,以致落入虛妄。而是叫我們更加的認識與敬畏他,更加的相信《聖經》,知道上帝是何等的超越、全能與無限。從而全心全人的向他拜服,並把他當得的敬拜和榮耀歸給他。

    2、上帝完全的潛在性(全在于天地之內)

    前面我們談到上帝完全的超越性,而上帝完全的超越性,又在他完全的潛在性中顯明。上帝完全超越了一切受造之物,因為天地萬有都是他所創造的,他在時間與空間之外,在永恆中統管著萬有。但上帝不受時空限制,又在時空之內安排護理著一切,即“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與上帝完全的超越性一樣,上帝的潛在性也是完全的,絕對的,是遠超于人類脆弱有限的理性所能想象和理解的。因為上帝不單全在與天地之外,也全在于天地之間。前面我們談到,宇宙間一切的事情無論大小包括未來的事情,其實在上帝看來都已經發生過了。既然上帝從起初指明末後必有的事,《聖經》也多處啟示︰未來的事是必會發生或成就的。那我們就當知道,一切未來的事也是確定和不變的。而上帝完全的潛在性就在這里更清楚的表明了出來。因為每一個事件都是有無數個極微小的,小因素或事件所組成。也就是說宇宙間所有一切實際上是一個整體,每一個事物無論多麼微小都是一環扣一環的緊密相連。

    舉例︰在古時,有一個士兵被派給一匹軍馬釘腳掌。而所找的這個釘馬掌的人,也許是因瑣事剛剛與妻子吵過嘴,也許是早餐沒有吃好或手有點累。總之他在釘馬掌時,有一顆釘子少敲了一下。第二天有位將軍騎著這匹馬出去爭戰,結果就因馬掌出了問題,而馬失前蹄,被敵人殺害了。由此導致了這場戰事的失敗,進而丟了一座城池,而後因此役的戰敗,最終導致一個國家覆滅。原來這個國家滅亡的最初因素,居然是因一顆釘子少敲了一下。

    又如︰某人早上起床時,無意中比平時多作了一個極微小的動作,比如多吃了一口早餐,或眼中飛入一個小蟲等。可是他不會意識到,就是這用時不到半秒鐘的微小事件,卻可令他的今天大大的不同。因為這小事件會逐級影響他之後的活動,產生難以想象的巨大結果。也許會讓他躲過一場致命的車禍,或者踫到一位影響他一生道路的人不單如此,他的行為或選擇,也與他人及其他事物互為關聯、相互影響、密不可分。我不是說一個微小事件,可以改變未來,而是說微小事件與巨大明顯的結果,呈不可分割的整體性。

    伯特納寫道︰“我們無法想象一位有無限智能與能力的上帝,在創造世界的時候卻沒有一個明確的計劃;如果上帝有計劃,而上帝又是無限的,那麼世界萬物的一切細節一定都在他的計劃之中。如果我們能從世界的過去、現在、未來看出它整體的關系,就會明白這個世界一直都是精確地遵循一個預定的走向。不管是顯微鏡下的微小世界,還是望遠鏡外的浩瀚宇宙,我們都看到這一切受造物是有組織的,在整體中可以分成為許多小部份,每個小部份又分成更小的部份,如此反復無窮。一般人以為有些小事微不足道,是否發生、怎樣發生,都無所謂;但在上帝的計劃里,即使是一件小事也有它自己的地位,而且關系重大,還非得這麼發生才行。這點並不難看出;我們都知道有些偶發事件真的改變了某個人的一生,甚至一個偶發事件會牽動其它的偶發事件,產生的影響不斷擴散,以致改寫了歷史。在有一次戰役中,有一顆子彈只差一寸就打到指揮官,他既逃過這一劫,就得以繼續領軍贏得一場關鍵性的勝利,因而成為美國的最高元首;他就是喬治.華盛頓。還有一個例子,就是主後1871年美國芝加哥大火,全城大半化為灰燼,而大火的起因據說是只是一頭牛弄倒一盞油燈。如果那頭牛的動作稍微偏一點,芝加哥城的歷史也要改寫了。如果上帝掌管大事,就得也掌管小事;我們這麼說,不只是因為大事由小事組成,更是因為往往最微小的事,也可能是震古鑠今的大事賴以成就的樞紐,這是我們從歷史看到的真理。”

    “這里進一步介紹有神論的基本要點︰一、上帝對世界有一個精確的計劃;二、上帝對他打算創造的萬物,都能預知其行動;三、上帝借著他無所不包、無所不能的護理,掌管整個宇宙。如果上帝只能預定某些事,而不是預定一切事,那麼大自然與人世間勢必陷入混亂,上帝也必須不斷擬定新的計劃,才能達成他原來的目標。如果上帝是這麼有限,那麼這個世界也只是他東貼西補、雜亂無章的手藝;這樣的上帝充其量只能籠統地治理這個世界,對于世界未來的發展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任何人只要對上帝的作為稍有概念,都不能相信上帝是一位為了應付突發狀況而常常改變心意的上帝。如果我們否認上帝的計劃是完全的,但又要保持我們的推論沒有自相矛盾,就得一退再退,直退到承認無神論為止。”【——以上內容引自︰伯特納著《基督教的預定論》注︰有編輯刪節】

    上帝在《聖經》中也多處使我們看到,上帝掌管大事,也掌管小事的真理。在撒上16-17章所記,上帝對大衛的揀選就是個明顯的例子。上帝藉著很多看似巧合的事情,使大衛先成為掃羅手下彈琴和拿兵器的人。而後大衛離開掃羅回家牧放他父親羊群的時候,有一天他父親叫他拿上食物,到以色列軍營中去見他的哥哥。恰好听說非利士人哥利亞罵陣,于是大衛自告奮勇,擊殺了這個令以色列人聞風喪膽的非利士勇士。後掃羅忌恨追殺大衛,上帝又多次在千鈞一發的時候,使大衛脫離了掃羅的追殺,奇妙的保守了他的生命。

    典型的例子是撒上23:25-28所記︰“掃 羅 和 跟 隨 他 的 人 去 尋 找 大 衛。有 人 告 訴 大 衛,他 就 下 到 磐 石,住 在 瑪 雲 的 曠 野。掃 羅 听 見,便 在 瑪 雲 的 曠 野 追 趕 大 衛。掃 羅 在 山 這 邊 走,大 衛 和 跟 隨 他 的 人 在 山 那 邊 走。大 衛 急 忙 躲 避 掃 羅。因 為 掃 羅 和 跟 隨 他 的 人 , 四 面 圍 住 大 衛 和 跟 隨 他 的 人,要 拿 獲 他 們。忽 有 使 者 來 報 告 掃 羅 說,非 利 士 人 犯 境 搶 掠,請 王 快 快 回 去。于 是 掃 羅 不 追 趕 大 衛,回 去 攻 打 非 利 士 人。因 此 那 地 方 名 叫 西 拉 哈 瑪 希 羅 結。”

    上帝使大衛直至成為以色列的君王,並成為耶穌基督的肉身先祖。應驗了上帝在《聖經》中的預言與應許︰“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 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49︰10)非利士人犯境搶掠與大衛在瑪雲曠野看似是不相干的巧合,然而上帝卻借此救大衛脫險。大衛脫離掃羅追殺乃在上帝的護理之下,為要達成大衛作以色列王的預定旨意。因此掃羅追殺大衛;非利士人犯境搶掠;最後大衛脫險,這一系列事件都是整體性的,在上帝的預定與護理之中。

    上帝揀選大衛使他成為以色列王,直到成就他的後裔主基督要做在他的寶座上,都是藉著無數看似巧合的小事件而成的。大衛成為以色列王是大事件,可卻與無數個看似巧合偶然與微小的小事件緊密相聯,環環相扣。一頭牛與芝加哥歷史相連,一個國家的滅亡竟然源自一個馬掌沒有釘好。以上我們看到什麼?起先一個毫不起眼的微小事件會逐級放大,從而帶來超乎想象的巨大後果。一個大事件與極微小因素的關聯,遠超于出了我們的想象。有位氣象學家說;“美國海岸的一場颶風,最初的起因竟然是巴西某處的一只蝴蝶,扇動了兩下翅膀。正是這只蝴蝶翅膀的扇動,使它四圍的汽流產生了微小的擾動,從而一點一點的逐級相連,與颶風相連為一整體。這就是被人們稱作‘蝴蝶效應’的出處。一只小小蝴蝶翅膀的扇動居然與一場大風暴緊密相連。

    原來上帝所造的一切,都是緊密相連的。我們是獨立的個體,但同時又處在整體性的宇宙歷史當中。你和我都非常微小,也極短暫平凡。但我們每個人甚至每個動物一切所行的,又都是整個歷史與所有事件的一部份!我們每個人都處在,上帝早已在預定好的,確定不變的大事件當中。既然大事件是不可改變的,那麼與之緊密相聯,一環扣一環的小事件就不能更變,都在上帝預定好的永遠旨意當中。一切的事件都在上帝的掌管、護理與計劃中。正如經上所記︰“兩 個 麻 雀,不 是 賣 一 分 銀 子 麼 。 若 是 你 們 的 父 不 許 , 一 個 也 不 能 掉 在 地 上。就 是 你 們 的 頭 發,也 都 被 數 過 了。”(太10:29-30)沒錯,時空中的一切都處在變化、進程與發展中,但這一切又都在上帝創世以先,就預定好的不變旨意中。

    人的健康、壽命甚至一舉一動都在上帝的管理看顧當中。前面我們談過,人的身體是一個充滿精妙規律運動的復雜生命系統。而真正掌管我們生命系統的並不是人自己而是上帝。我們的肉體生命之所以活著,可以作這個作那個,是上帝管控著我們的生命系統,我們之所以健康是上帝維護著我們的身體機能,使心跳、免疫反應、胃腸蠕動、新陳代謝等生命活動都正常運轉。也就是說,我們身體里面最微小的生命活動,如一個免疫細胞如何吞噬病毒都在上帝的管控與維護之下。我們的肉體是物質的,而一切的物質都是由分子原子及更小的粒子構成的。

    前面我們談到,連原子內部都有著如太陽系組織般的結構,和精妙的秩序與規律運動。也就是說,連最微小的原子里面都有事件發生,都在上帝的管控與維護之下。既然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上帝,那麼他就必管控人身體內部一切活動。既然他管控人身體內部一切活動,那麼他也必管控構成我們肉體生命的分子原子。既然他管控構成我們肉體生命的分子原子,他也必管控分子原子內部一切的運動與規律。在這里我們便摸著了一點上帝完全的潛在性的真理。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雖然上帝的潛在性是絕對的,完全的,他充滿天地萬有。但上帝同時又完全的超越了一切,依然與一切受造物絲毫不相混。上帝永遠是造物主,被造物永遠是被造物。上帝與一切受造物是本質不同的。所以受造之物墮落敗壞、污穢與不潔,一點都不可能沾染到上帝。上帝更不會受到受造之物的任何影響,因為惟獨他自有永有,惟獨他創造萬有。這可見的天地有一天會銷滅不存在。有形質的一切,都要被烈火銷化。惟獨上帝永不改變。(見︰彼後3︰10-12)又如經上所說︰“你 起 初 立 了 地 的 根 基。天 也 是 你 手 所 造 的。天 地 都 要 滅 沒 , 你 卻 要 長 存。天 地 都 要 如 外 衣 漸 漸 舊 了。你 要 將 天 地 如 里 衣 更 換,天 地 就 改 變 了。惟 有 你 永 不 改 變。你 的 年 數,沒 有 窮 盡。(詩102:25 -27)

    3、認識上帝超越與潛在性的重要性

    耶穌基督是上帝超越與潛在性的最高彰顯!在太1:23節說︰“必 有 童 女,懷 孕 生 子,人 要 稱 他 的 名 為 以 馬 內 利。( 以 馬 內 利 翻 出 來,就 是 神 與 我 們 同 在)”創造天地超越萬有的上帝居然成為人,與罪人同居,確確實實的應驗了舊約的預言,實現了真正的‘以馬內利’(上帝與人同在)。約1︰1說︰“ 道 與 神 同 在,道 就 是 神。14節又說︰“道 成 了 肉 身 住 在 我 們 中 間” 無限的上帝怎麼可能又是軟弱有限的人?分開紅海,叫日頭月亮停住的上帝,居然成為一個軟弱的嬰孩,自有永有的上帝竟然降生,賜生命的永生上帝,居然要為人類舍命十架

    在約3:13主耶穌說︰“除 了 從 天 降 下 仍 舊 在 天 的 人 子,沒 有 人 升 過 天。”這里說基督已經降世為人,但卻仍舊在天上!主耶穌真的是完全超越,又完全的潛在。太28︰20主耶穌說︰“凡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都 教 訓 他 們 遵 守,我 就 常 與 你 們 同 在,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他還說︰“無 論 在 那 里 , 有 兩 三 個 人 奉 我 的 名 聚 會 ,那 里 有 我 在 他 們 中 間 。”(太18:20)

    對上帝完全超越與潛在性(全在)的正確認知,可以避免我們落入錯謬。因人的罪性與有限使人總有著兩個巨大的傾向,1、把上帝推向高處的自然神論傾向。就是說︰上帝創造了宇宙,便與之分離了。這種傾向也在某些一神宗教,如猶太教與回教中表現出來,他們雖然認為上帝是獨一的,並創造掌管萬有。但卻以為這位上帝高高在上,離人很遠。2、把上帝拉到地上的多神和泛神論傾向。泛神論就是說︰上帝與世界混合或等同于大自然。這種傾向在本質上與唯物主義相同。多神信仰認為有不止一位上帝,而且他們很像人或離人很近,有的根本就是人,也有人把樹木、星宿與動物都當作了上帝。

    而《聖經》所啟示的上帝完全超越了,世人對上帝認識的錯謬與狹隘。他們以為要麼高高在上,要麼與世界相混的上帝。根本就不是完全無限的上帝。真正的上帝是無所不在的,即超越萬有,又充滿天地,即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他在即時間與空間之外,在永恆中統管著萬有。又充滿天地,在時空之內安排護理著一切。正如前面所說︰上帝全在于天地之內,亦全在于天地之外。這樣就不可能有另一上帝存在的可能與位置。這樣我們便看見,一切聖經以外對上帝的觀念,都給其它假神存留了余地。因他們的上帝都不是真正的全在者。唯獨聖經啟示的上帝是真正獨一的絕對和無限者。

    在這里我們再次看見了《聖經》啟示的超越性,而《聖經》啟示的超越性,亦向我們顯明了《聖經》的真確與真理性。以上《聖經》啟示的真理,完全超越了人類的理性,會使很多人覺得難以接受,難以相信。可正是因以上真理的超越性,恰恰又使人沒有理由不相信。也就是說,正是因以上啟示是人類理性不能想象出來的,是超越人類有限理性的,我們才確信《聖經》啟示是出于上帝,是絕對真實和無錯謬的。結論︰除非人真相信《聖經》啟示,否則他就不能認識上帝。

    4、總結

    上帝的全在(無所不在)是指上帝不受任何限制,他可在不同的時間,同時在不同地方。在同一地方,同時在任何時間。這就是說上帝現在在這里,也同時在別處,甚至亦在過去和未來。但這絕不是說,上帝這部分在這里,那部分在那里。而是說獨一上帝的整個本體現在在這里,也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亦在天地之外。主 耶 穌 從 天 降 下 卻 仍 舊 在 天。

    人與天使都是受造的,受到時空限制的。他們只能在一個時間,出現在一個地方。而上帝是造物主,他完全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的,因時間空間也是上帝所造。所以惟有上帝同時全在于任何地方。上帝不但超越也全在于過去、現在、未來,也就是全在任何時間里。而且上帝不但全在于整個宇宙,也全在于永恆中(天地之外)。所以上帝的全在亦即上帝完全的超越與潛在。但上帝全在于一切受造之物中,卻不能等同于上帝與基督徒同在,並聖靈內住在他們里面。上帝與他兒女的同在是超越性的、特殊的,因他們是蒙了上帝特殊揀選,特別呼召與愛顧的基督徒不單臨到上帝普遍恩典的護理與供養,更臨到聖靈內住和上帝同在的特殊恩典。

    G、上帝是全知的

    經文︰“耶 和 華 啊 , 你 已 經 鑒 察 我 , 認 識 我 。我 坐 下 , 我 起 來 , 你 都 曉 得 。 你 從 遠 處 知 道 我 的 意 念 。我 行 路 , 我 躺 臥 , 你 都 細 察 , 你 也 深 知 我 一 切 所 行 的 。耶 和 華 啊 , 我 舌 頭 上 的 話 , 你 沒 有 一 句 不 知 道 的 。”“我 未 成 形 的 體 質 , 你 的 眼 早 已 看 見 了 。 你 所 定 的 日 子 , 我 尚 未 度 一 日,你 都 寫 在 你 的 冊 上 了。”(詩139︰1-4,16)

    “耶 和 華 的 眼 目 , 無 處 不 在 。 惡 人 善 人 , 他 都 鑒 察 。陰 間 和 死 亡 , 尚 在 耶 和 華 眼 前 , 何 況 世 人 的 心 呢 。”(箴 15:3,11)

    “求 你 在 天 上 你 的 居 所 垂 听 赦 免 。 你 是 知 道 人 心 的 , 要 照 各 人 所 行 的 待 他 們,( 惟 有 你 知 道 世 人 的 心 ),”(王上8:39 )

    “兩 個 麻 雀 , 不 是 賣 一 分 銀 子 麼 。 若 是 你 們 的 父 不 許 , 一 個 也 不 能 掉 在 地 上 。就 是 你 們 的 頭 發 , 也 都 被 數 過 了。”(太10:29-30)

    “彼 得 因 為 耶 穌 第 三 次 對 他 說 , 你 愛 我 麼 , 就 憂 愁 , 對 耶 穌 說,主 阿,你 是 無 所 不 知 的,你 知 道 我 愛 你。”(約21:17)

    因為上帝是無限的完全的,所以他的知識必然是無限與完全的。天地間沒有任何一件事他不知道的。每一個小蟲,每一個我們看不見的微生物,甚至每粒分子原子他都是知道,因為都是他創造與護理的。我們每一個心思動作,不但是過去的、現在的、連未來的,上帝都看見和知道。也就是說,他知道每個人一生每一時刻的意念。連人內心深處自己都不曾知道的意念,上帝都完全知道。既然上帝超越一切,萬有在他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一切過去、現在、未來的事他都在他預定的旨意當中。既然上帝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而且未來的事是必有必成的。那麼上帝就必然是全知的。他既知道過去、現今與未來一切的事情,那他也必然知道最最微小的事情,因為所有的事件包括每一只蝴蝶和每一個原子都是緊密相連和息息相關的。正如有人所說︰“天地間,歷史中的每一個點都是與上帝相連的。”

    上帝的全知不僅是在一切事物未發生前,更先于事物的存在。而且上帝的全知或預知與他的預定是不可分割的。一切事物如其所是,終極因乃是上帝永恆的預定。也就是說,上帝不僅預知一切,也同時預定一切。他透知一切,無所不能,絕對無錯謬與疏漏。所以他創世以先(永恆中)的計劃,就必是絕對完全的!因此一切事物的產生、進程與結束(包括天使和人類的犯罪墮落),上帝不單無所不知,也在必他完美的計劃當中。所以上帝的創造、護理、啟示、救贖等作為,便是上帝預定旨意或永恆計劃的實施。另外透過上帝護理的完全性,我們更確知上帝的全知性。因為一切的事物,哪怕最最微小的事物,都在上帝的護理之下,如果他有一點不透知,又怎能實行他完全的護理呢?因此上帝護理一切,就必定透知一切。

    H、上帝是全能的

    “亞 伯 蘭 年 九 十 九 歲 的 時 候 ,耶 和 華 向 他 顯 現,對 他 說,我 是 全 能 的 神。你 當 在 我 面 前 作 完 全 人 ”(創17︰1)

    “他 說,阿 爸,父 阿,在 你 凡 事 都 能 。 求 你 將 這 杯 撤 去 。 然 而 不 要 從 我 的 意 思,只 要 從 你 的 意 思 。”(可14︰36)

    “約 伯 回 答 耶 和 華 說,我 知 道,你 萬 事 都 能 做。你 的 旨 意 不 能 攔 阻。”(伯42:1-2)  

    “耶 穌 看 著 他 們 說,在 人 這 是 不 能 的。在 神 凡 事 都 能。”(太19:26)

    因為上帝是無限的、完全的,所以他的能力也必然是無限和完全的。如此復雜精妙的宇宙萬有,上帝說有就有命立就立。他使紅海分開,約旦河斷流,日頭月亮停住,死人復活,使罪人重生,還有聖子道成為肉身這一切無不顯明上帝是全能的。‘全能’意味著只要上帝願意,他就沒有不能做的事。但上帝的全能,不是人頭腦以為的全能。比如上帝是完全公義的,他就不能不刑罰罪惡。他是完全聖潔良善的,他就不能作惡事。他是永不改變和絕對信實的,他就不能改變和失信。

    上帝是全能的,他完全不作背乎自己的一切事。也就是說,正因為上帝是全能的。他才不但能作他願意作的任何事,也能夠不作他不要作的任何事。而受造的人卻常常不能作要作的,反常作自己不願做的,就是因人不是全能的。主耶穌原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但是他沒有這麼作,那是因為他愛罪人,並不是因為他沒有這個能力。事實上,他不運用他所擁有的能力,這種愛的決定本身就已是一種無限能力的表現。“惟獨我們的上帝是永恆的、獨立的、不變的、無所不在和全知全能的上帝。所以唯有他才是值得我們無條件相信,絕對靠賴,並成為我們完全救恩的上帝。”(巴文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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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的屬性【二】(道德屬性或可傳遞屬性)

    引言︰我們列舉了上帝的自有永有、獨立自主、絕對完全、無限、不改變、全在、全知、全能,這被稱為上帝的“不可傳遞或絕對屬性”。是惟獨上帝里面才顯出的屬性,是任何受造之物絕對不能享有的。因一切受造物都是有開始、有限和會改變的。而上帝屬性中如︰良善、聖潔、公義、恩慈和信實,是可以傳遞的,在某種程度上能在按上帝形象被造的人,尤其是基督徒身上看到。所以稱為“可傳遞屬性或道德屬性”。但它們在上帝身上是自有永有、獨立自主、無限、完全、不變的,所以在此意義下,上帝一切屬性又都是絕對和不可傳遞屬性。人因有上帝的形象和樣式,便在屬靈層面上,像造他的上帝,但人永遠不能成為上帝,創造者與受造者有著本質的不同!人可以有一點上帝可傳遞屬性的微小反映或影子。但是人絕對不會有份于上帝的屬性。所以上帝屬性可傳遞性,只能在反映、影子,而非本質或實體的意義下才能談到。

    前面我們談到【上帝是自有永有、獨立自主、完全的,無限的,不改變的,那麼上帝的一切屬性,如︰慈愛、憐憫、公義、聖潔、良善、信實等等也必然都是如此】因為若非這樣,上帝就不是自有永有、獨立自主、完全、無限與不改變的了。

    A、上帝是完全聖潔的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 所 以 你 們 要 成 為 聖 潔 , 因 為 我 是 聖 潔 的 。 你 們 也 不 可 在 地 上 的 爬 物 污 穢 自 己。我 是 把 你 們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的 耶 和 華 , 要 作 你 們 的 神 , 所 以 你 們 要 聖 潔 , 因 為 我 是 聖 潔 的。”(利11︰44-45)

    “耶 和 華 啊 , 眾 神 之 中 , 誰 能 像 你 。 誰 能 像 你 , 至 聖 至 榮 , 可 頌 可 畏 , 施 行 奇 事 。”(出15:11)

    “聖 哉 , 聖 哉 , 聖 哉 ,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 他 的 榮 光 充 滿 全 地 。”(賽6:3)  

    “那 召 你 們 的 既 是 聖 潔 ,你 們 在 一 切 所 行 的 事 上 也 要 聖 潔。”(彼前1:15)

    首先上帝的聖潔顯明在他的絕對獨立自主中,他完全不會受到任何事物的影響與左右。其次顯明在上帝完全的超越性中,因他完全的超越了他所造的一切,並以他的大能大力托住萬有。他的聖潔又顯明在他絕對的潛在性中。正如前面所說的,上帝的潛在性是絕對的,完全的。他充滿天地萬有,掌管維護著每一個最微小的事件。但他絲毫也沒有與一切受造物相混,受造之物的污穢與不潔一點都不可能沾染到上帝,上帝的聖潔更不會受到受造之物的任何影響。因為他是自有永有的永生上帝,而這可見的天地有一天會消滅不存在了。

    上帝‘完全聖潔’就是與一切罪惡、不潔、不好(無論是屬物質的還是非物質的)無關無涉,更不會受到任何影響或沾染。那麼上帝即是完全聖潔的,那上帝里面就絕對沒有,也更不會發出任何罪與不潔。他也就必恨惡和斷不能容得一絲罪惡與污穢。

    B、上帝是完全公義的

    “將 義 人 與 惡 人 同 殺 , 將 義 人 與 惡 人 一 樣 看 待 , 這 斷 不 是 你 所 行 的。審 判 全 地 的 主,豈 不 行 公 義 麼。”(創18:25)

    “因 為 耶 和 華 是 公 義 的。他 喜 愛 公 義。正 直 人 必 得 見 他 的 面。”(詩11:7)

    “你 的 公 義 永 遠 長 存。你 的 律 法 盡 都 真 實。”(詩119:142)

    從 此 以 後,有 公 義 的 冠 冕 為 我 存 留,就 是 按 著 公 義 審 判 的 主 到 了 那 日 要 賜 給 我 的 ”(提後4:8)

    上帝完全公義即絕對公平、公正、正義,因此上帝就必要審判撒旦和人類一切的罪,必要他們為自己一切所選擇的擔當罪責。上帝的完全聖潔使他恨惡和斷不能容得一絲罪污。而上帝對罪惡的刑罰與追討,便彰顯了他的公義屬性,所以上帝的聖潔與公義是緊密相連的。上帝即完全聖潔,就必完全公義。上帝的公義與聖潔是完全的,絕對的,因此他就必要完全徹底的刑罰罪惡。因此惟有完全聖潔無罪的主耶穌基督的受死,才能擔當你我的罪,滿足上帝的公義。這個主題我們後面再談。

    可值得注意的是,上帝的公義不一定在今世實行,更不會完全實行。因確有很多惡人得享今世的平安穩妥。但《聖經》告訴我們︰“人 所 作 的 事,連 一 切 隱 藏 的 事,無 論 是 善 是 惡,神 都 必 審 問。”(傳12:14)又說︰“按 著 定 命,人 人 都 有 一 死,死 後 且 有 審 判。”(來9:27)所以上帝的公義在永世,即末日的審判後,必要完全徹底的實行與彰顯。

    還有人故意混淆了上帝的主權與公義,稱如果上帝揀選一部分人得救,任憑其余的人滅亡,那上帝就不公義了。實際上,正如上帝賜給人不同的聰明與才能,上帝自己的主權,而與他的公義無關一樣,上帝的預定一部分人得救,一部分人滅亡,也是上帝的主權,談不到他的公義。上帝給人不同的聰明與能力,人怎可說上帝不公義呢?難道上帝要把所有的人造的都完全一樣,才為公義嗎?同樣,上帝從必死的人中間(按上帝完全的公義與人當得的,所有的人都應歸入地獄),揀選一部分人得救,卻任憑(預定)其他人滅亡。 這並非上帝不公義,乃是上帝的主權。

    上帝是萬有之主,一切都是他的。他不欠任何人的,反倒賜生命氣息給人,並以他的大能托住萬有和人的存留。“誰 是 先 給 了 他,使 他 後 來 償 還 呢?”(羅11:35)所以他完全有權按己意行作萬事,根本沒有義務給人說明。“受 造 之 物 豈 能 對 造 他 的 說 , 你 為 什 麼 這 樣 造 我 呢?陶 匠 難 道 沒 有 權 柄 , 從 一 團 泥 里 拿 一 塊 作 成 貴 重 的 器 皿 , 又 拿 一 塊 作 成 卑 賤 的 器 皿 麼?”這便顯明上帝擁有絕對的主權。上帝說︰“我 要 憐 憫 誰,就 憐 憫 誰,要 恩 待 誰,就 恩 待 誰。要 叫 誰 剛 硬,就 叫 誰 剛 硬。(見︰羅9︰13-18)又說︰“我 的 東 西 難 道 不 可 隨 我 的 意 思 用 麼?(太20:15)所以上帝的揀選是他的主權的作為。而上帝 “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才顯明上帝的公義。(見︰路12︰48)

    C、上帝是完全良善的

    “你 們 要 嘗 嘗 主 恩 的 滋 味 , 便 知 道 他 是 美 善 。 投 靠 他 的 人 有 福 了。”(詩34:8)

    “你 們 要 贊 美 耶 和 華 。 要 稱 謝 耶 和 華 , 因 他 本 為 善 。 他 的 慈 愛 永 遠 長 存 。”(詩106:1)

    “你 本 為 善,所 行 的 也 善。求 你 將 你 的 律 例 教 訓 我。”(詩119:68)  

    “凡 專 心 尋 求 神,就 是 耶 和 華 他 列 祖 之 神 的,雖 不 照 著 聖 所 潔 淨 之 禮 自 潔,求 至 善 的 耶 和 華 也 饒 恕 他。”(代下30:18-19)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為 什 麼 稱 我 是 良 善 的 。 除 了 神 一 位 之 外 , 再 沒 有 良 善 的 。”(可10:18)

    上帝是完全良善的,就是說從上帝出來的都是好的、善的。前面談到上帝是完全聖潔的,所以所以上帝里面就絕對沒有,也更不會發出任何罪與不潔。他就必恨惡和斷不能容得一絲罪污。這樣因著上帝的完全聖潔,那麼便顯明上帝又是完全良善的。同樣上帝即完全公義,那他也必完全良善。因為就如一個好法官必會公義審判罪犯,否則就是作惡,就是不善。上帝若不絕對公義的審判一切罪惡,那他就不是完全良善的上帝了。

    因上帝的完全良善,所以從他而出的意念都必是好的。這樣上帝就絕對不會試探人。正如經上所記︰“人 被 試 探,不 可 說,我 是 被 神 試 探。因 為 神 不 能 被 惡 試 探,他 也 不 試 探 人。” 因為“各 樣 美 善 的 恩 賜,和 各 樣 全 備 的 賞 賜,都 是 從 上 頭 來 的。從 眾 光 之 父 那 里 降 下 來 的。在 他 並 沒 有 改 變,也 沒 有 轉 動 的 影 兒。”(雅1:13,17) 試探是從撒旦而來,是出于惡的、使人跌倒的目的和動機。而上帝絕不試探人,他不會本著任何不好的,使人受到虧損與傷害的動機和目的,使事情臨到人,因上帝是完全良善的。但上帝的確試練人,並使患難臨到人。但卻是出于美善的,要人得益處的目的。這樣我們就當知道︰試探出于撒旦,出于惡的存心與目的。試練出于上帝,出于美善的目的與意念。而全能的上帝也會把撒旦的試探轉為試煉,叫上帝的兒女得益處。如經上所記︰“我 們 曉 得 萬 事 都 互 相 效 力,叫 愛 神 的 人 得 益 處,就 是 按 他 旨 意 被 召 的 人。”(羅8:28)

    D、上帝是完全信實的

    “因 為 耶 和 華 的 言 語 正 直。凡 他 所 作 的,盡 都 誠 實。”(詩33:4)  

    “耶 和 華 啊,你 的 慈 愛,上 及 諸 天。你 的 信 實,達 到 穹 蒼。”(詩36:5)

    “耶 和 華 啊,你 的 話 安 定 在 天,直 到 永 遠。”“你 話 的 總 綱 是 真 實。你 一 切 公 義 的 典 章 是 永 遠 長 存。”(詩119:89,160)

    “神 是 信 實 的,你 們 原 是 被 他 所 召,好 與 他 兒 子,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基 督,一 同 得 分。”(林前1:9)    

    “你 們 所 遇 見 的 試 探,無 非 是 人 所 能 受 的。神 是 信 實 的 ,必 不 叫 你 們 受 試 探 過 于 所 能 受 的 。 在 受 試 探 的 時 候,總 要 給 你 們 開 一 條 出 路,叫 你 們 能 忍 受 得 住。”(林前10:13)

    “也 要 堅 守 我 們 所 承 認 的 指 望,不 至 搖 動。因 為 那 應 許 我 們 的 是 信 實 的。”(來10:23)  

    上帝是完全信實的,就是說上帝絕對不能說謊,他的話都是實實在在的,他的應許和預言必定實現與應驗。也就是說我們所信的上帝,及他所啟示的《聖經》是絕對可信可靠的。上帝的信實首先表現在他預定萬事當中。他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在創世以先就預定了萬事。(見︰賽46:10,詩33︰11,傳3︰14)正如前面所說︰“為什麼《聖經》上的預言是過去式(已經發生過的)的語法?這不但是因著上帝完全信實,凡事都能,凡他所做的他必要成就,也不能不成就 。也是因著天地間一切的事情,其實在上帝看來都已經發生或成就了。這樣上帝一切給我們的應許和預言,當然就是必要成就和絕對不更變的。”

    第二,上帝信實彰顯在歷史的長河中。上帝藉著聖經所發的預言都一個個的應驗,在歷史上的確的發生了,且沒有一點偏差與錯謬。哪怕是那些在人看來不可能應驗的預言,都真實的應驗了。如︰推羅城不同尋常的傾覆,以色列亡國與復國,聖殿被毀的一塊石頭都不留在石頭之上更為奇妙的是《聖經》舊約,在基督降生前數百到一千多年前,就早已清楚預言了主耶穌基督的一生。包括他的降生及降生地、身份、替罪人受死、復活及救贖的果效等等。而這尤為超越人的理性,且不說在世人看來不可能應驗,就是他們連想象都想象不出來呢!

    第三、上帝應許每個上帝的兒女都必會得著,因罪得赦和擁有永生,而來的平安、滿足和喜樂;勝過罪、死亡和一切患難的力量;及不被儀文與規條,所轄制捆綁的真自由。這一切的一切都真切的應驗在每個真基督徒的生命當中。不僅如此基督徒在他生命的每一刻,也都在經歷著上帝所應許賜給他們的︰上帝自己與他們的同在並愛顧、保守等各樣恩典。以上所說的,是每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都可以作見證的。

    第四、上帝的不改變與全知全能是上帝信實的絕對保障。只要上帝願意,他凡事都能作。也就是說,因著上帝是不改變的,他的旨意、應許、揀選也是不改變的,所以上帝是絕對信實的。上帝不但絕對信實,而且他有完全的能力實現自己的信實。而人就不同了,因為就算一個人有信實,他也會因著生命的有限,環境和條件的諸多限制,無法實現自己的信實,而變為不信實。

    因為上帝的永不改變,預定萬事和他旨意的不變性,所以上帝是絕對信實的。因為上帝完全的良善與聖潔,從上帝而出的都是美善的,所以上帝是絕對信實無謊言的。因謊言是不好的,是罪惡,所以絕不會從上帝而出,只能出于撒旦及一切屬他的。而這位完全信實,無謊言,全知全能的上帝,才是我們惟一可以全然交托信靠的磐石。這樣,我們就更當全心相信盼望,他將賜給我們的那在天上的,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正如經上所記︰“神 決 不 能 說 謊,好 叫 我 們 這 逃 往 避 難 所,持 定 擺 在 我 們 前 頭 指 望 的 人,可 以 大 得 勉 勵 。我 們 有 這 指 望 如 同 靈 魂 的 錨,又 堅 固 又 牢 靠,且 通 入 幔 內 。”(來6:18-19)

    E、上帝是無限慈愛憐憫的

    “耶 和 華 有 恩 惠,有 憐 憫,不 輕 易 發 怒,大 有 慈 愛。”(詩145:8)

    “應 當 稱 謝 耶 和 華。因 他 本 為 善,他 的 慈 愛 永 遠 長 存。”(代上16:34)  

    “神 愛 世 人,甚 至 將 他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他 們,叫 一 切 信 他 的,不 至 滅 亡,反 得 永 生 。”(約3:16)

    “你 看 父 賜 給 我 們 是 何 等 的 慈 愛,使 我 們 得 稱 為 神 的 兒 女”“沒 有 愛 心 的,就 不 認 識 神。因 為 神 就 是 愛。神 差 他 獨 生 子 到 世 間 來,使 我 們 藉 著 他 得 生,神 愛 我 們 的 心,在 此 就 顯 明 了。不 是 我 們 愛 神,乃 是 神 愛 我 們,差 他 的 兒 子,為 我 們 的 罪 作 了 挽 回 祭,這 就 是 愛 了。”(約一3:1,4:8-10)

    “耶 和 華 在 他 面 前 宣 告 說,耶 和 華,耶 和 華,是 有 憐 憫 有 恩 典 的 神,不 輕 易 發 怒,並 有 豐 盛 的 慈 愛 和 誠 實。”(出34:6)

    “我 們 不 致 消 滅,是 出 于 耶 和 華 諸 般 的 慈 愛 。 是 因 他 的 憐 憫 不 致 斷 絕。”(哀3:22)

    “父 親 怎 樣 憐 恤 他 的 兒 女,耶 和 華 也 怎 樣 憐 恤 敬 畏 他 的 人。”(詩103:13)

    “那 先 前 忍 耐 的 人 , 我 們 稱 他 們 是 有 福 的 , 你 們 听 見 過 約 伯 的 忍 耐 , 也 知 道 主 給 他 的 結 局 , 明 顯 主 是 滿 有 憐 憫 , 大 有 慈 悲 。”(雅5:11)

    因著上帝聖潔,所以上帝是良善的。因著上帝聖潔良善,所以上帝必恨惡和不容得罪惡。實際上上帝慈愛憐憫,與他的聖潔、公義和良善是緊密相連的。因上帝慈愛憐憫是他的至善消極與積極兩方面的彰顯。上帝完全慈愛就是說,他願意將他的恩典與好處厚賜予人,並樂意人領受與享有。就如一個有愛心的人,就會有同情心。這樣因為上帝是慈愛的,所以他是憐憫的。上帝的憐憫就是,他看到一切罪惡、悲慘與痛苦的事,心中憂傷難過。就是不願意受造物,尤其是人臨到一切不好、痛苦與悲慘的結果。因此上帝願意把那些處在罪惡、痛苦與絕望中的人拯救出來。我們卑微之極、墮落犯罪,且已經死在罪中,與上帝為仇敵。按著上帝的公義,每個人都應該面對上帝地獄的永刑。可上帝為什麼卻還要拯救我們呢?就是因著他的無限慈愛憐憫,因他不願意看到我們歸入那痛苦悲慘之極的地獄永刑里。因著上帝無限慈愛憐憫,他才定意拯救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上帝對罪惡的刑罰不但彰顯了他的公義,也顯明了他的慈愛。就如有人看見某惡人正在傷害他人,卻不制止或縱容那人。我們便不能認為他是善良有愛心的人。同樣如果上帝不追討刑罰罪惡,他就不是慈愛憐憫的上帝了。不但如此,他也就不是公義、聖潔、良善的上帝了。而且如果上帝容讓忽略罪惡,就是對無辜者尤其是基督徒的不善不慈愛。你願意上帝容讓一個人帶著罪惡進入聖潔美善的天國嗎?

    上帝刑罰罪惡的目的,1、約束與制止罪惡保護無辜者免受傷害。2、使人類社會與歷史得以延續,成就他的預定(包括救恩)旨意。3、願意借此使惡人悔改,再次得蒙他的慈愛憐憫。4、保守天國完全聖潔無罪惡,使上帝的兒女得享上帝完全的愛,得享完全的喜樂、幸福與平安。5、顯明上帝完全的公義與良善。

    在約翰一書4:8節的經文中,沒有說上帝賜予愛或擁有愛,而是說上帝就是愛。這實在是一句超越人間聲音的莊嚴宣告。上帝不但擁有愛,賜予愛,他更是愛的本體和源頭。他的愛不是外添的,不是誰給他的,而是他自己本有的。正如上帝其他所有屬性一樣。所以主耶穌說︰“我 就 是 道 路,真 理,生 命。若 不 藉 著 我。沒 有 人 能 到 父 那 里 去。”(約14︰6)這句話本身就是他自己神性的一個宣告。主耶穌的這句話不單是說,道路、真理、生命在他里面。也不單是說他把道路、真理、生命指給和賜予我們。更是說他自己就是永生的道路,並真理和生命的本體與源頭。這句話超越了人間的聲音,惟有上帝自己才能這樣說!“上帝就是愛。”主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使我們再次看到了,聖經啟示的一致性、超越性、真理性與貫通性。

    F、上帝藉著整部《聖經》啟示自己,是完全的公義聖潔和慈愛憐憫

    引言︰我們還可以說出很多上帝的道德屬性,如溫柔、忌邪、忍耐、寬容、仁愛但以上所說的上帝屬性,無不與上帝的公義聖潔和慈愛憐憫因果相連。實際上,上帝所有的屬性,無論是絕對屬性還是道德屬性,都是如鎖鏈般呈必然因果與不可分割之關系。(其實《聖經》真理都是這樣前後貫通、毫無矛盾、因果相連的。這就使我們更加相信《聖經》上帝的特殊啟示。)是上帝藉著《聖經》啟示他是這樣一位上帝。所以基督徒對上帝的公義聖潔,和慈愛憐憫的正確認識,是非常重要和必須的。一個人只有首先認識上帝完全的公義聖潔與慈愛憐憫,他才能認識與之必然相連的如,溫柔、忌邪、忍耐、寬容等其他上帝的屬性。下面我們將會看到,上帝完全的公義聖潔和慈愛憐憫彰顯在︰

    1、在伊甸園里(創2-3章)

    耶 和 華 神 吩 咐 他 說 ,園 中 各 樣 樹 上 的 果 子,你 可 以 隨 意 吃。只 是 分 別 善 惡 樹 上 的 果 子,你 不 可 吃,因 為 你 吃 的 日 子 必 定 死。(創2:16-17)上帝是完全信實的,所以他每一句話都是絕對真確和實實在在的。這樣他警告人類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就是一件絕對真確的事實。可是始祖卻違背了上帝的命令與警告,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觸犯了上帝的公義。由于上帝的公義是完全絕對的,這樣他就不能不刑罰始祖。因著全人類都出于始祖亞當夏娃,于是罪因一人入了世界,臨到全人類。上帝的忿怒和刑罰也就臨到了全人類。可就在這時我們也看見了上帝的的慈愛憐憫的彰顯。上帝以皮衣給始祖穿上,可皮衣的做成必須殺死動物,這是人類犯罪後上帝給人類的第一個恩典。這使我們想起了後來的以色列民的獻祭,及經上的話“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還有主耶穌在十架上替我們流血舍命。

    上帝的公義聖潔顯明在他對魔鬼和人的審判上︰“耶 和 華 神 對 蛇 說,你 既 作 了 這 事,就 必 受 咒 詛,比 一 切 的 牲 畜 野 獸 更 甚。你 必 用 肚 子 行 走,終 身 吃 土。我 又 要 叫 你 和 女 人 彼 此 為 仇。你 的 後 裔 和 女 人 的 後 裔 也 彼 此 為 仇。女 人 的 後 裔 要 傷 你 的 頭,你 要 傷 他 的 腳 跟。又 對 女 人 說,我 必 多 多 加 增 你 懷 胎 的 苦 楚 , 你 生 產 兒 女 必 多 受 苦 楚。你 必 戀 慕 你 丈 夫,你 丈 夫 必 管 轄 你。又 對 亞 當 說,你 既 听 從 妻 子 的 話,吃 了 我 所 吩 咐 你 不 可 吃 的 那 樹 上 的 果 子,地 必 為 你 的 緣 故 受 咒 詛。你 必 終 身 勞 苦,才 能 從 地 里 得 吃 的 。地 必 給 你 長 出 荊 棘 和 蒺 藜 來,你 也 要 吃 田 間 的 菜 蔬。你 必 汗 流 滿 面 才 得 糊 口,直 到 你 歸 了 土,因 為 你 是 從 土 而 出 的。你 本 是 塵 土,仍 要 歸 于 塵 土。”(創3:14-19)

    上帝的慈愛憐憫又顯明在上帝最早的救恩應許之上,“我 又 要 叫 你 和 女 人 彼 此 為 仇。你 的 後 裔 和 女 人 的 後 裔 也 彼 此 為 仇。女 人 的 後 裔 要 傷 你 的 頭,你 要 傷 他 的 腳 跟。”(創3︰15)我們知道亞當以後的人都是男人的後裔,惟有耶穌基督是女人的後裔,他十字架的救贖徹底擊敗了魔鬼,把人類從死亡和魔鬼的權下拯救了出來,即傷了魔鬼的頭。而他自己也忍受了十字架的酷刑,即傷了他的腳跟。上帝在人剛剛墮落之後就啟動了他創世以先就早已預定好的救恩計劃。注意︰《聖經》不是說女人的後裔要傷魔鬼後裔的頭,而是說要傷魔鬼的頭。其實這節經文也是主耶穌擁有完全神人二性的最早的宣告。他是女人的後裔,顯明他完全的人性。他傷魔鬼的頭,顯明他完全的神性。因惟有上帝自己才能徹底打敗魔鬼,即傷魔鬼的頭。

    2、在挪亞時代(創6章)

    在當時全人類都落到了罪惡里面,人人終日思想的盡都是惡,地上滿了強暴。于是完全公義的上帝就不能不刑罰人類。上帝救出了挪亞一家八口,也顯明了上帝的公義聖潔。因為在當時只有只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是個義人,是當時一個完全人,他和上帝同行。彼前2︰5告訴我們,挪亞曾傳義道給當時的人,也就是說,挪亞曾把上帝要用洪水滅世的事請告訴當時的人,只是人們都不相信。這樣那時代的人臨到上帝公義的刑罰就更無可推諉了。他們是因著自己的罪惡與不信而滅亡的。而我們從創6:6“耶 和 華 就 後 悔 造 人 在 地 上,心 中 憂 傷。”真正看見了上帝的慈愛憐憫。上帝作事絕無作錯,絕無後悔,《聖經》在這里說上帝“後悔”是特別的告訴我們上帝恨惡罪,並為人犯罪滅亡,而憂傷難過的心。

    另外,上帝救出挪亞一家也顯明了他的慈愛憐憫。若不是上帝給人留下挪亞這個種子,人類就都會滅亡了,那還會有今天的我們。假如上帝再容讓人類存留一千年,再用洪水滅世將會怎樣?那就不會有挪亞了,當然也就沒有今天的你我了。挪亞是因上帝對已敗壞到極處的人類的愛與憐憫,不忍毀滅全人類而留下的一粒種子。是上帝自己保守了挪亞一顆真正信靠上帝的心。從而使人類不致全部滅絕,所以才會有今天的你我。

    3、在所多瑪和蛾摩拉(創18,19章)

    上帝滅這二城是他完全公義聖潔的彰顯,因這二城實在罪大惡極,如經上所記︰“  耶 和 華 說 , 所 多 瑪 和 蛾 摩 拉 的 罪 惡 甚 重 , 聲 聞 于 我 。”(創18:20)彼得後書2:7-9說︰“(上帝)只 搭 救 了 那 常 為 惡 人 淫 行 憂 傷 的 義 人 羅 得。因 為 那 義 人 住 在 他 們 中 間,看 見 听 見 他 們 不 法 的 事,他 的 義 心 就 天 天 傷 痛。 主 知 道 搭 救 敬 虔 的 人 脫 離 試 探,把 不 義 的 人 留 在 刑 罰 之 下,等 候 審 判 的 日 子。”我們看到上帝的全知與公義,他毀滅了所多瑪,卻只搭救了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羅得。

    在隨後的經文中我們便看見了上帝完全的慈愛憐憫,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城向上帝祈求說︰“無 論 善 惡 , 你 都 要 剿 滅 麼 。假 若 那 城 里 有 五 十 個 義 人 , 你 還 剿 滅 那 地 方 麼 。 不 為 城 里 這 五 十 個 義 人 饒 恕 其 中 的 人 麼。將 義 人 與 惡 人 同 殺 , 將 義 人 與 惡 人 一 樣 看 待 , 這 斷 不 是 你 所 行 的 。 審 判 全 地 的 主 , 豈 不 行 公 義 麼。耶 和 華 說 , 我 若 在 所 多 瑪 城 里 見 有 五 十 個 義 人 , 我 就 為 他 們 的 緣 故 饒 恕 那 地 方 的 眾 人。”(創18︰23-26)亞伯拉罕又求問上帝說︰如果有四十五個人呢?就這樣他從四十人,三十人,二十人,一直求問上帝到十個人。

    我們看到這位創造天地萬有的至高上帝,卻如此耐心的傾听一個微小的,他所造之人的祈求,並給他細細回答解釋。上帝居然如此的屈尊,居然願意親自回答亞伯拉罕。我們看到上帝是何等的喜悅亞伯拉罕這樣的憐憫那些即將遭毀滅的人。雖然他們罪大惡極,理當臨到上帝的毀滅。同時我們也看到亞伯拉罕相信上帝是完全公義聖潔的,他說︰“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他也堅信上帝是完全慈愛憐憫的,所以他才敢這樣一直在上帝面前為這些理當滅絕的人祈求。《聖經》也告訴我們︰不要為我們的仇敵遭難而高興歡喜,恐怕上帝的怒氣向我們轉過來。(見︰箴24︰17-18)公義的上帝在刑罰惡人時他的心也是傷痛的,因他也是滿有慈愛憐憫的上帝。而上帝的心在傷痛時我們卻歡喜,他當然不喜悅了。

    4、在以色列人滅絕迦南人的事上(約書亞記︰6-12章)

    有很多人認為上帝叫以色列民滅絕迦南人,無論大人孩子凡有氣息的全都殺盡,實在是太嚴酷殘忍了。這也是很多反對基督信仰的人,常引用以攻擊基督信仰的《聖經》記載。其實我們應當知道,首先,他們遭此結果,是他們犯罪而臨到的上帝公義的審判,第二、上帝若不叫以色列民殺滅他們,以色列民將很快被他們拜偶像的信仰,所污染和同化而失去上帝選民的地位,也就無從談上帝藉著基督的救贖拯救世人了。第三、在當時迦南人因拜假神的信仰而落到可怕的淫亂里面,以致性病瘟疫泛濫失控。如果上帝這時再不滅絕他們,他們同樣也會為自身的罪惡和瘟疫所滅。而且在當時醫療水平及落後的情況下,他們疫病會很快傳染,以致更多人死亡。

    第四、上帝叫這些迦南人死亡不但制止了他們的罪惡,也顯明上帝對他們的慈愛,因這樣他們在地獄里面遭受的刑罰將相對會輕一點。請問,兩個到死都不信上帝的人,一個早早死去,另一個活到百歲。實際上哪一個最終的結局要好一些呢?當然是那個早早死去的,因為他沒有機會犯更多罪惡,所以在地獄里所受的痛苦也會相對輕一些。我們看到在上帝看來的福與禍,與人們心中所想的是何等的不同啊!如果一個人活得長久卻至終不信上帝,那麼他將面臨上帝更重,且是永遠的審判,因他活的越長,在罪中的日子也就越多。人的今生無論多痛苦總是暫時的,而死後卻要面對永恆,所以一個活得長久卻至終不信上帝的人更有禍了!這樣上帝容許惡人活的長久,任憑他犯罪行惡,本身就是對他們的報應。

    5、在以色列民身上

    上帝從萬民中揀選了這個民族,一直帶領保守,看顧他們。上帝吩咐摩西想抱嬰孩一樣一直把他們抱到應許之地。(見︰民11︰12)上帝一直不斷的愛顧以色列民,施恩于他們,為他們分開紅海,從天降瑪哪給他們作食物,以雲柱火柱引導他們上帝揀選他們特作自己的子民,引導規勸他們敬畏他、認識他、歸向他,在萬民都不認識上帝時,惟以色列民蒙上帝的揀選。上帝揀選以色列民顯出他的慈愛與憐憫,不但是對以色列民,也是對全人類的。上帝使他的獨生愛子降生在這個民族,使他的救恩逐步臨到全人類,成全他拯救世人的永遠旨意。上帝是要藉著這個民族,使萬民都能認識基督歸向上帝,得蒙他的憐憫與慈愛。

    申4:31-35上帝對他們說︰“耶 和 華 你 神 原 是 有 憐 憫 的 神。他 總 不 撇 下 你,不 滅 絕 你,也 不 忘 記 他 起 誓 與 你 列 祖 所 立 的 約。你 且 考 察 在 你 以 前 的 世 代,自 神 造 人 在 世 以 來 , 從 天 這 邊 到 天 那 邊,曾 有 何 民 听 見 神 在 火 中 說 話 的 聲 音,像 你 听 見 還 能 存 活 呢,這 樣 的 大 事 何 曾 有,何 曾 听 見 呢,神 何 曾 從 別 的 國 中 將 一 國 的 人 民 領 出 來,用 試 驗,神 跡 ,奇 事,爭 戰,大 能 的 手,和 伸 出 來 的 膀 臂,並 大 可 畏 的 事,像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在 埃 及,在 你 們 眼 前 為 你 們 所 行 的 一 切 事 呢,這 是 顯 給 你 看,要 使 你 知 道,惟 有 耶 和 華 他 是 神,除 他 以 外,再 無 別 神。”正是因以色民蒙了上帝這麼大的恩典,所以公義的上帝對他們的要求也就越高,對他們犯罪的刑罰也就越發嚴厲。所以阿摩司書3︰2節上帝說︰“在 地 上 萬 族 中,我 只 認 識 你 們。因 此,我 必 追 討 你 們 的 一 切 罪 孽。”因此如果以色列民與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犯了一樣的罪,上帝將會更重的刑罰以色列民。但是上帝對他們公義的刑罰背後還是上帝對他們的愛。上帝多次多方的藉著先知呼喚、警戒和引導他們,目的就是要他們回轉歸向他,從而再次得蒙上帝的慈愛與憐憫。

    請听上帝像一個等候浪子歸家的父親一樣,在呼喚等候以色列民的回轉︰“人 若 休 妻,妻 離 他 而 去,作 了 別 人 的 妻,前 夫 豈 能 再 收 回 她 來。若 收 回 她 來,那 地 豈 不 是 大 大 玷 污 了 麼。但 你 和 許 多 親 愛 的 行 邪 淫,還 可 以 歸 向 我。這 是 耶 和 華 說 的。你 去 向 北 方 宣 告 說,耶 和 華 說,背 道 的 以 色 列 啊,回 來 吧。我 必 不 怒 目 看 你 們。因 為 我 是 慈 愛 的 , 我 必 不 永 遠 存 怒 。 這 是 耶 和 華 說 的。只 要 承 認 你 的 罪 孽 , 就 是 你 違 背 耶 和 華 你 的 神,在 各 青 翠 樹 下 向 別 神 東 奔 西 跑,沒 有 听 從 我 的 話。這 是 耶 和 華 說 的。耶 和 華 說,背 道 的 兒 女 啊,回 來 吧。因 為 我 作 你 們 的 丈 夫 ,(耶3:1,12-14,)

    “所 以 主 耶 和 華 說 , 以 色 列 家 啊 , 我 必 按 你 們 各 人 所 行 的 審 判 你 們。你 們 當 回 頭 離 開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這 樣,罪 孽 必 不 使 你 們 敗 亡。你 們 要 將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盡 行 拋 棄,自 作 一 個 新 心 和 新 靈。以 色 列 家 啊,你 們 何 必 死 亡 呢?主 耶 和 華 說,我 不 喜 悅 那 死 人 之 死,所 以 你 們 當 回 頭 而 存 活。”(以西結書18:30-32)

    路12︰47-48說︰“僕 人 知 道 主 人 的 意 思,卻 不 預 備,又 不 順 他 的 意 思 行,那 僕 人 必 多 受 責 打。惟 有 那 不 知 道 的,作 了 當 受 責 打 的 事,必 少 受 責 打 因 為 多 給 誰,就 向 誰 多 取。多 托 誰,就 向 誰 多 要 。”上帝的這個公義的原則不單彰顯在以色列民身上,也彰顯在整個人類的歷史與社會當中。今日上帝對基督徒更是如此,基督徒被上帝稱為他的兒女,是蒙了上帝特殊選召與救贖的人,上帝對他們的要求當然高于世人。所以我們不要說︰“看哪,我比那些不信的人要好多了。”同樣那些蒙了上帝講道、寫作、帶領等恩賜的人(傳道人、神學家),上帝對他們的要求當然也就越嚴格。他們所有的一切,都是上帝賜于的。而上帝向誰賜的多,就會向誰多要,就會對誰要求愈高。人的惡行都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傷害,可一個基督徒的惡行就不僅如此,還會羞辱上帝之名,從而成為他人信主基督的絆腳石。而一個傳道人的壞行為又會帶來何等大的惡果啊!讓我們謹記︰我們的主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

    以西結書18︰21-24節也說︰“惡 人 若 回 頭 離 開 所 作 的 一 切 罪 惡,謹 守 我 一 切 的 律 例,行 正 直 與 合 理 的 事,他 必 定 存 活,不 致 死 亡。他 所 犯 的 一 切 罪 過 都 不 被 記 念 , 因 所 行 的 義 , 他 必 存 活。主 耶 和 華 說,惡 人 死 亡,豈 是 我 喜 悅 的 麼。不 是 喜 悅 他 回 頭 離 開 所 行 的 道 存 活 麼?義 人 若 轉 離 義 行 而 作 罪 孽,照 著 惡 人 所 行 一 切 可 憎 的 事 而 行,他 豈 能 存 活 麼?他 所 行 的 一 切 義 都 不 被 記 念。他 必 因 所 犯 的 罪,所 行 的 惡 死 亡。我們看到︰1、慈愛的上帝喜悅並接納悔改行正直的事的惡人。2、公義的上帝也必刑罰曾行正直事現在又犯罪作惡的人。3、上帝給誰得多,亦向誰取得多。如果上帝叫一個人知道何為上帝所喜悅的事,而此人卻不去行,知道何為正路,卻故意硬心去犯罪,上帝又怎能不刑罰呢?我們真是看到︰整部《聖經》啟示,上帝是完全公義聖潔和慈愛憐憫的。

    6、十字架是上帝公義聖潔和慈愛憐憫的最高彰顯

    始祖在伊甸園里違背了上帝的命令,觸犯了上帝完全的公義。此後在《聖經》中,我們不斷看到上帝對罪的斷不相容與追討。上帝完全的公義顯明在他必要完全徹底的刑罰罪,一定要人為自己的罪負責之上。以上我們談了上帝完全的聖潔公義與慈愛憐憫。始祖墮落犯罪上帝必要刑罰,所有的人都由始祖而出。《聖經》上說,上帝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目的是要叫人生出敬虔的後裔。(見瑪2︰15,徒17︰26)可是始祖非但沒有生出敬虔的後裔,反倒自己先墮落犯罪使罪臨到了全人類。

    所以上帝不但要刑罰始祖,也要刑罰他的後人。且要完全、徹底、永遠的刑罰。上帝說︰“只 是 分 別 善 惡 樹 上 的 果 子,你 不 可 吃,因 為 你 吃 的 日 子 必 定 死。”(創2:17)1、肉體必定死。2、屬靈的生命立刻死亡,即死在罪惡過犯中。(與上帝斷絕正常親密的關系,成為抵擋上帝的和上帝的仇敵)3、將來還要歸入永死。(不是不存在或沒有感覺,而是處于永遠與上帝隔絕的地獄永刑里)這就是上帝對人墮落犯罪的刑罰。有人問,為什麼在人看來始祖對上帝的一個小小不順服 ,就引致了上帝如此可怕嚴重且永遠的刑罰呢?

    1、上帝已經明確告訴始祖︰“園 中 各 樣 樹 上 的 果 子,你 可 以 隨 意 吃。只 是 分 別 善 惡 樹 上 的 果 子 ,你 不 可 吃,因 為 你 吃 的 日 子 必 定 死。”(創2︰16-17)伊甸園中樹上各樣的果子都可以吃,為什麼還偏偏要吃上帝禁止那樹上的果子呢?如此輕看上帝命令,便是不遵上帝為上帝。因此始祖受到上帝刑罰便無可推諉!

    2、所有人都從始祖而出,因此都遺傳了始祖的罪性,且全然玷污了。

    3、因為上帝是永活、完全、不改變的,他的聖潔公義也是永恆、完全和不改變的,任何一個在時間內所犯的罪,都觸犯了上帝永恆的公義與聖潔。所以上帝自己的屬性使他不能不徹底、完全和永遠的刑罰罪惡。為什麼上帝是可畏的?因他永遠活著,他對罪人審判也是永遠的。所以若非耶穌基督的救贖,人歸入地獄的永刑,是唯一可以滿足上帝公義的刑罰。

    由此我們就看見了耶穌基督十字架救贖的絕對必須性了,上帝聖潔公義使他不能不刑罰罪。所以上帝要救人脫離地獄永刑,就必須有一位自願替他們擔罪受死救贖者,來滿足上帝的公義,挽回他的怒氣。那誰可擔當,誰可代替?普天下的人都不行,因為每個人都是罪人,罪人不能擔當罪人的罪。天使不行,因為人在肉身中犯罪,而天使是被造的靈體,沒有肉體。而且公義的上帝絕不會因著人的犯罪,去刑罰其他受造物。更何況一切受造者都無力承當,上帝對罪惡所發出永遠刑罰的重負。所以我們看到,首先,擔當人類罪的必須是一個完全聖潔無罪的人。而他如果單單是人也不行,因為人是有限與軟弱的,根本無力擔當他人的罪,更不能擔當世人的罪。所以他又必須是上帝才可以,惟有上帝自己,才有完全的能力擔當普天人的罪。可上帝又是不能死的,而且人又是在肉身中犯罪,所以上帝就必須成為一個真實的人,才能受死舍命擔當世人的罪。因此惟有擁有完全神人二性的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和舍命十字架,才能滿足上帝的公義,挽回上帝的忿怒。如此才能藉著他神性的大能,在其人性中承擔上帝忿怒的重負,為我們獲得並恢復公義和生命。

    人類本應當滅亡,上帝不拯救人他不會有絲毫損失或影響。就是說,人不單根本就不配得上帝的拯救,而且都應當歸入地獄。人算什麼?以賽亞書40:15,17節告訴我們︰“看 哪,萬 民 都 像 水 桶 的 一 滴,又 算 如 天 平 上 的 微 塵。他 舉 起 眾 海 島,好 像 極 微 之 物。萬 民 在 他 面 前 好 像 虛 無,被 他 看 為 不 及 虛 無,乃 為 虛 空。”可是我們看到上帝居然願意拯救人類,他這樣做只是因著他的慈愛憐憫。上帝完全公義,也完全慈愛。他不忍不願看到他所造的人,短暫的生命轉眼歸于滅亡,于是他定意要救我們。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節)“神 差 他 獨 生 子 到 世 間 來,使 我 們 藉 著 他 得 生,神 愛 我 們 的 心,在 此 就 顯 明 了。不 是 我 們 愛 神,乃 是 神 愛 我 們,差 他 的 兒 子,為 我 們 的 罪 作 了 挽 回 祭,這 就 是 愛 了。”(約一4︰9-10)“為 義 人 死,是 少 有 的,為 仁 人 死,或 者 有 敢 作 的。惟 有 基 督 在 我 們 還 作 罪 人 的 時 候 為 我 們 死 , 神 的 愛 就 在 此 向 我 們 顯 明 了。”(羅5︰7-8)

    假若在一個國里有一個,受到人民尊重的勇士或好人將要被殺,或許這時會有人願意替他死。可有沒有人願意替一個殺人無數,為害一方的惡人死呢?不會!人們都會覺得他應該死,甚至慶賀拍手。而上帝看我們,要比我們眼中的那些罪大惡極的人可憎多了!在上帝拯救人以先,人都是上帝的仇敵,不信靠他,不尊他為上帝,不把榮耀歸給他,一直在抵擋他、反對他,背棄他!所以︰“現 在 我 們 既 靠 著 他 的 血 稱 義,就 更 要 藉 著 他 免 去 神 的 忿 怒。因 為 我 們 作 仇 敵 的 時 候,且 藉 著 神 兒 子 的 死,得 與 神 和 好,既 已 和 好,就 更 要 因 他 的 生 得 救 了。”(羅5︰9-10)

    上帝愛我們,甚至將他的獨身愛子為我們舍了!聖子是三位一體上帝的第二位格,是全然聖潔、創造諸天、無限榮耀的全能上帝。可他居然為了救我們脫離地獄永刑,如此的屈尊,如此的降卑。他成為了一個真實的,有限而又軟弱的嬰孩。完全聖潔無罪的他居然甘願與污穢的罪人同居。創造諸天掌管萬有的他,居然在世上為我們受盡苦難、辛勞、逼迫、痛苦、危險。掌管生命,賞賜生命的永生上帝,居然心甘情願的,被他所愛,所要拯救的人類釘死在十字架上!

    有一首歌唱道;“走遍天涯海角,走遍熙攘人群,找不到一份愛象耶穌。”是的!上帝讓他的兒子為一無是處的人類,而且是一直在背叛他,犯罪毫不悔悟,理應萬劫不復的罪人,痛苦的死在十架上,為他們的罪獻上挽回祭,免受那永遠的刑罰。耶穌基督為我們死時,我們既非好人,更非義人,而是罪人!

    主耶穌知道自己將為全人類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在被捕的前夜,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叫‘客西馬尼’的地方,耶穌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便對門徒說︰“我心里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他俯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將這杯(指他將要經歷的痛苦與死亡)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旨意成全。”耶穌在禱告的時候極其傷痛,他的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見︰太︰26︰36-42節,路22︰44節)

    道成肉身的聖子人性感受到巨大痛苦與死亡的威脅,門徒的困倦、軟弱和不儆醒,也大大加深了他的孤獨感。耶穌基督既然有肉身,所以他和我們一樣,會覺得無力承受和面對,這巨大的恐懼、重壓、創痛。他完全知道他將要面對,可怕至極的痛苦與死亡,可是他卻依然選擇面對,因他若不舍命十架,就不能拯救我們。是他愛我們的大愛,使他毅然的選擇面對十架酷刑。如果你事先知道自己第二天將要承受痛苦和死亡,如果你還可以選擇逃脫,你會怎樣作??耶穌是掌管宇宙的主,他當然可以不這麼作,也全無必要為我們這些罪人舍命,可是至高無上的天地之主,為了愛我們,竟願承受,這難以想象的巨大痛苦,甚至為我們舍命十架!

    主的心靈遭受了比肉體更大的創痛,如果你沒有做錯任何事,卻被人誣陷欺辱,你的心將會怎樣?如果你是一個地上最強大國家的君王,卻在頃刻間變成一個乞丐,且被人羞辱吐痰在臉上,你的心將會怎樣?基督所受的,真的遠比天上所有天使一瞬間,都變為塵土所受的羞辱更大!主耶穌是創造掌管萬有,無限榮耀的上帝,卻要為你我忍受如此的羞辱和痛苦,我們真的無法感受主耶穌此時心中所承受的重壓。我們的上帝在永恆中就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上帝,也從來沒有任何使上帝的三個位格相隔的事物。可就在主耶穌被釘十架的那一刻,連天父都掩面不看他,都離棄了他,因他在這一刻擔當世上眾人的罪。而這才是使主耶穌心靈最痛苦和難以承受的,就是在這一刻主耶穌大聲喊著說︰“我 的 神,我 的 神,為 什 麼 離 棄 我?”(太27:46 )

    主耶穌為拯救我們付出代價越大,越顯明了上帝對我們的愛。也就是說,主耶穌的降卑與十字架酷刑的痛苦,更加使我們看到上帝到底有多愛我們!如果你有一個孩子,從小你就非常疼他愛他,細心的照顧他,付上了自己所有的精力,辛辛苦苦把他撫養長大,可他卻根本不承認你是他的父親,甚至把你當作自己的仇敵。天天抵擋你,背叛你,並不斷的傷害你,你將會怎樣對待他?假如他現在被人綁架,而綁匪要你的命換回他的命,你會作何選擇?假如綁匪要你受盡侮辱且要被他們慢慢折磨致死,你還會為救他去面對這一切呢?如果此時你仍然願意去替他這樣痛苦的死去,便會顯明你是何等的愛他,因為愛的代價,顯明愛的程度。同樣上帝因著愛我們,要定意拯救我們所付的代價,便也顯明了上帝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

    十字架顯明了罪的可怕,地獄永刑的可怕。罪為什麼如此可怕?就是因為上帝是完全的聖潔公義。因他是永活的,所以他必要完全徹底,永遠的刑罰罪。上帝完全的聖潔公義遠遠超出了人類的想象,耶穌基督為救我們付出的代價是何等的大啊!連聖潔無罪的聖子都必須舍命十架,才能使上帝的公義得以滿足。十字架的酷刑是何等的可怕,何等的痛苦,連上帝的兒子都覺得無力承受難以擔當。那麼他要救我們脫離的地獄永刑,又將會是何等的可怕與痛苦呢?

    有人問,基督如果以一種少些痛苦的方式死去,能否足以擔當世人的罪呢?噢,不能!因為人類犯罪已經無限量的觸犯了上帝的公義。所以基督必須以這種被咒詛,最極峰痛苦的方式死去,才能滿足上帝的公義。地獄一定比十架的酷刑更加痛苦,且是一直持續,不會緩解,永不停息的。而罪越可怕,地獄越痛苦,便越顯明上帝是何等的愛我們,何等的不願我們落到永遠的刑罰里。正是因為地獄實在太可怕太痛苦了,所以滿有慈愛憐憫的上帝才定意要救我們,甚至把他的獨生愛子都為我們舍了。《聖經》上說︰“上 帝 既 不 愛 惜 自 己 的 兒 子 為 我 們 眾 人 舍 了 , 豈 不 也 把 萬 物 和 他 一 同 白 白 的 賜 給 我 們 麼。”(羅8︰32)這樣上帝愛我們的心,和他完全的公義聖潔,在十字架上就完全顯明了。因此有人說︰十字架是上帝把自己心剖開給我們看的地方!

    G、上帝是榮耀的

    詩19:1  諸 天 述 說 神 的 榮 耀 , 穹 蒼 傳 揚 他 的 手 段 。  

    出24:10︰他 們 看 見 以 色 列 的 神,他 腳 下 彷 佛 有 平 鋪 的 藍 寶 石,如 同 天 色 明 淨 。

    結1:26-28︰在 他 們 頭 以 上 的 穹 蒼 之 上 有 寶 座 的 形 像,彷 佛 藍 寶 石。在 寶 座 形 像 以 上 有 彷 佛 人 的 形 狀。我 見 從 他 腰 以 上 有 彷 佛 光 耀 的 精 金,周 圍 都 有 火 的 形 狀,又 見 從 他 腰 以 下 有 彷 佛 火 的 形 狀,周 圍 也 有 光 輝。下 雨 的 日 子,雲 中 虹 的 形 狀 怎 樣,周 圍 光 輝 的 形 狀 也 是 怎 樣 這 就 是 耶 和 華 榮 耀 的 形 像。

    賽42:8︰我 是 耶 和 華,這 是 我 的 名。我 必 不 將 我 的 榮 耀 歸 給 假 神,也 不 將 我 的 稱 贊 歸 給 雕 刻 的 偶 像。

    詩90:17︰願 主 我 們 神 的 榮 美,歸 與 我 們 身 上,詩27:4︰有 一 件 事,我 曾 求 耶 和 華,我 仍 要 尋 求。就 是 一 生 一 世 住 在 耶 和 華 的 殿 中,瞻 仰 他 的 榮 美,在 他 的 殿 里 求 問。

    約2:11︰這 是 耶 穌 所 行 的 頭 一 件 神 跡,是 在 加 利 利 的 迦 拿 行 的,顯 出 他 的 榮 耀 來。他 的 門 徒 就 信 他 了。

    此外林前2:8稱耶穌基督為榮耀的主。

    榮耀一詞希伯來原文有重量之意。當我們稱某人為重要人物,一般不是說他體重很大,而是說此人有著超乎他人的地位、權力、智慧或美德,值得他人給與足夠的重視與尊重。世間的重要人物我們尚且尊重他,更何況上帝呢?!上帝一切屬性都是他自有本有的,而人一切的美德、權力、聰慧等等,都是上帝賜的。他是在萬有之上的至高者,在一切權柄之上的絕對主權者,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如此上帝便無限配得人一切敬拜與尊崇,有誰比上帝更善、更美、更完全、更有權柄?!因此上帝的榮耀,就是他一切自有、完全、無限、不變、至善、至聖、至真、至美屬性所彰顯出來的,配得人一切尊崇、敬拜、贊美、感恩的本質。

    聖經關乎上帝榮耀有一個相關詞,就是說到上帝的‘榮美’。就是說上帝的榮耀不但透過他的非道德屬性,就如全知、全能、全在顯明。也透過他的道德屬性就如愛、良善、公義、聖潔,即上帝的榮美顯明。聖經說,上帝是真光,在他里面毫無黑暗。意思是,在上帝里面,毫無不好、完全聖潔、絕無瑕疵。上帝是愛、良善、美好與恩典的本體與源頭!雖然罪使人性扭曲,愛暗恨光,愛惡恨善。但每個人在良知深處,都為一切的美善所深深感動與吸引。都試圖追求真、善、美。如今我知道上帝才是一切真善美的源頭。造物中一切的愛、美好、良善,不過是上帝那完全愛、榮美與良善的微小反映。世間的美與善,尚且深深感動吸引你心,我們豈不更當渴慕上帝?上帝的榮美更加顯明上帝的榮耀是何等完全,何等配的人一切的尊崇、敬拜與跟隨。

    萬有與人都是上帝為自己榮耀造的,萬有都在無言的訴說與見證上帝之榮耀。上帝之榮耀也顯明在他一切所作之工里。人是上帝創造的最高峰,更當歸榮耀與上帝。今日得蒙上帝救贖的基督徒,更沒有理由不榮耀上帝。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上帝,同時也是得到最高也是真正美善、幸福、喜樂的唯一途徑。因上帝是一切美善與恩典的本體和源頭。想要認識天國的美好嗎?那就先認識上帝的榮美吧!想要榮耀上帝嗎?那就先去尋求他,認識他吧,只有真正認識上帝,才會愛上帝,只有愛上帝,你才能歸榮耀與上帝,並隨之活出榮耀上帝的生命!

    H、上帝是真理

    詩119:142: 你 的 公 義 永 遠 長 存 。 你 的 律 法 盡 都 真 實 。

    詩119:151: 耶 和 華 阿 , 你 與 我 相 近 。 你 一 切 的 命 令 盡 都 真 實 。    

    詩119:160︰你 話 的 總 綱 是 真 實 。 你 一 切 公 義 的 典 章 是 永 遠 長 存 。

    約8:26︰那 差 我 來 的 是 真 的。我 在 他 那 里 所 听 見 的,我 就 傳 給 世 人 。14:6︰耶 穌 說,我 就 是 道 路,真 理,生 命    

    約一︰5:7  並 且 有 聖 靈 作 見 證,因 為 聖 靈 就 是 真 理 。

    羅3:4:神 是 真 實 的 ,人 都 是 虛 謊 的 。  

    啟19:11︰我 觀 看,見 天 開 了。有 一 匹 白 馬。騎 在 馬 上 的,稱 為 誠 信 真 實 。

    就是說上帝的存在、屬性及作為都是絕對真實的。宇宙萬有的真實存在,是上帝使之成為真實的。受造界真實存在的前提,乃是上帝的真實存在。聖經多處強調,上帝是真的。是要告訴我們,上帝比受造界還要真實。到上帝所定的時候,這可見的世界會消失,惟獨上帝永遠長存,永不改變,永遠真實。人總是感覺可見世界,比上帝更真實,然而事實卻恰恰相反。

    ‘真理’一詞包含有事實真相和事物實際是什麼之意。惟獨上帝預定、創造、護理一切,因此也惟獨上帝才能真正告訴我們真理。真理更是上帝屬性之一,就是說,上帝就是真理本體與源頭。上帝是獨一、不變與永恆的,真理也是他如此;上帝是全地的上帝,真理也是放諸天下皆準的。上帝至善至美,真理也是如此。

    唯獨聖經雷霆萬鈞的啟示︰上帝就是真理!這直擊人類問題的要害。自人墮落犯罪後,他們便把上帝與真理分開了。認為上帝是上帝,真理是真理。他們說,連上帝也必須服在在上帝之外(上)的真理以下。例如,有人說上帝雖然全能,但也不能違背邏輯。這就是把真理置于了上帝之外的語氣。他所說的真理或邏輯,實際上是人墮落理性所發明想象,在人有限與罪性之下的,抽象、混亂甚至自相矛盾的觀點或立場。是的,上帝絕對不會違背真理。因為上帝就是真理。然而人當知,若沒有上帝,就沒有真理,一切的真理唯獨從上帝而出。

    首先,人把真理與上帝分開。然後他們所說真理的根基與源頭,不過是人自己。最後人類竟狂妄無知的要用人所發明的所謂真理去限制與測度上帝。這就是人以自己為上帝,以自身理性為王的罪性使然。

    I、上帝是智慧

    伯9:4︰他 心 里 有 智 慧 , 且 大 有 能 力

    伯12:13︰在 神 有 智 慧 和 能 力 , 他 有 謀 略 和 知 識 。

    伯37:16︰雲 彩 如 何 浮 于 空 中,那 知 識 全 備 者 奇 妙 的 作 為,你 知 道 麼 。  

    詩147:5︰我 們 的 主 為 大 , 最 有 能 力 。 他 的 智 慧 無 法 測 度 。

    但2:20︰但 以 理 說,神 的 名 是 應 當 稱 頌 的。從 亙 古 直 到 永 遠,因 為 智 慧 能 力 都 屬 乎 他 。

    羅11:33︰深 哉!神 豐 富 的 智 慧 和 知 識 。 他 的 判 斷 , 何 其 難 測 , 他 的 蹤 跡,何 其 難 尋,    

    羅16:27︰願 榮 耀 因 耶 穌 基 督 歸 與 獨 一 全 智 的 神 ,直 到 永 遠。阿 們!

    弗3:10︰為 要 藉 著 教 會 使 天 上 執 政 的,掌 權 的,現 在 得 知 神 百 般 的 智 慧 。  

    真智慧就是認識真理。知曉事物的真相與實際。上帝是全知的,他透知他自己,更透知一切,就是說上帝知曉一切真理,不僅如此,上帝自己就是真理本體。因此上帝也是智慧的本體,一切真智慧唯獨從上帝而出,也唯有他能夠把事物的真相與本原向人類啟示出來。

    很多古希臘哲學家(如甦格拉底)藉著上帝的普遍啟示感知到,真智慧一定等于真道德或真良善,而真道德必致真幸福。無論是歷史還是人的良知,都在見證他們所說的是正確的。然而為什麼真智慧一定等于真良善呢?智慧與良善與幸福之間為什麼是因果必然的關系呢?其實答案很簡單,因上帝是真理和智慧之本體,而上帝又是至善至美的。因此無論是真理還是真智慧都和良善美好必然相連,不可分割。這就給了我們一個分辨真假智慧的方法,就是主耶穌所說的分辨原則,凡好樹結好果子,唯獨壞樹結壞果子。世人都把計謀、權術、知識、技能等當做智慧,可事實是,他們所認為的智慧並沒有把人帶向良善與道德,反常常導致更大的敗壞與罪惡。于是我們便知他們並無真智慧。正如聖經所言︰人的智慧,在上帝看來是愚拙。

    唯獨敬畏上帝,透過聖經,人才能夠明白幾大基本事實真相。1、上帝全知全能,至善至義,必要追討刑罰一切罪。2、人人都是罪人當受審判與滅亡,且無力自救。3、唯獨主耶穌並他釘十字架,擔當代替人一切罪與刑罰。4、因此人得救或擁有真幸福平安,唯獨信靠主耶穌基並他釘十字架。

    因著上帝放在人良知里的律法標準,已經被罪所污,變得混亂不清。所以唯獨敬畏上帝,透過聖經,人才能明白什麼才是真良善(道德),並以此為絕對權威與標準。主耶穌是上帝啟示的最高峰,唯獨透過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我們才能真正認識上帝與自己。聖經說,上帝叫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又說,上帝的奧秘就是基督。(見︰林前1:30,西2︰2-3)透過耶穌基督,人才能真正認識上帝完全的公義、慈愛與無限能力,與自身罪惡的可憎,及地獄永刑的可怕。因而對上帝產生當有的真實敬畏與愛,並由此得著他們本無力建立的真道德。繼而得享與上帝同在的幸福、罪得赦免的平安,更至終進入永遠幸福平安的天國。這就是聖經說,敬畏上帝是智慧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的真正意義。

    j、上帝是生命

    申30:20︰  且 愛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 听 從 他 的 話 , 專 靠 他 。 因 為 他 是 你 的 生 命 ,  

    約1:4︰生 命 在 他 里 頭 。 這 生 命 就 是 人 的 光 。

    約14:6︰耶 穌 說 , 我 就 是 道 路 , 真 理 , 生 命 。

    徒3:15︰你 們 殺 了 那 生 命 的 主 , 神 卻 叫 他 從 死 里 復 活 了 。  

    西3:4︰基 督 是 我 們 的 生 命,

    約1:1-2︰論 到 從 起 初 原 有 的 生 命 之 道 , 就 是 我 們 所 听 見 所 看 見 的 , 親 眼 看 過 , 親 手 摸 過 的。( 這 生 命 已 經 顯 現 出 來 , 我 們 也 看 見 過 , 現 在 又 作 見 證 , 將 原 與 父 同 在 , 且 顯 現 與 我 們 那 永 遠 的 生 命 , 傳 給 你 們)。

    被造的生命是在上帝完全的護理與托住之下,可自由活動與思想的個體。或奇妙、有序、復雜的相對獨立系統。地上被造的生命可以生長繁殖(復制),天使則不能。生命是極端復雜有序的,如果說宇宙比一個正在精確走時的鐘表還要精密精確。那麼生命就比人類所能制造最先進的電腦還復雜有序。生命系統比宇宙還要復雜奇妙,哪怕是最原始的單細胞生命。更奇妙的是生命還有非物質的部分︰意識與思想。簡而言之,生命就是一個活著的個體。而人的生命不單有上述一切特質,更超越其他一切生命。因人有上帝的形象,可以知道上帝的事情,並可與上帝交通,向他禱告,明白上帝心意。生命尤其是人的生命,充分顯明上帝無限的智慧、能力與榮耀。而上帝的創造與護理,便是一切生命存留的大前提。

    一切生命都源于上帝的創造,因此上帝是生命的本體與源頭。既如此,上帝的生命便不是誰給他的,而是他是自有本有的。生命既是上帝屬性之一,便和上帝一切屬性一樣,是自有永有、獨立自主、完全、無限與不變的。也是至善至美的。因此上帝造的生命原本也是甚好的。惟獨上帝能夠賜生命,不單肉體生命,更是永遠生命。上帝將人造成一個有靈的活人,把永生安置于世人心中。永生也是人類最根本、最迫切,也是憑己力絕對得不到的需求。有限必死的人,卻有著無限與永生的基本需求。這就提醒世人,永生唯獨永生的上帝才能夠賜予。

    生命何其寶貴,就是這必死、虛空、愁苦的肉體生命,拿整個宇宙你也是不會換的。更何況永生呢?上帝不單是生命,他的生命更是無限榮美的。今天上帝居然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要把這最大,最寶貴的永生,賜給我們這些原本必死、必滅亡的人。有什麼比生命更寶貴呢?有什麼比永生更有價值呢?因此賜我們永生的上帝,配得我們最高的尊崇與一切的敬拜感謝!

    k、真理的應用

    首先上帝是自有永有、完全、無限和不改變的。因此他必然全知、全能、全在,一切都在他的掌握與護理中。在上帝的容許或旨意之外,絕對不會有任何事發生。沒有一件事他不知道,沒有一件事他不掌管。我們生命的存留,甚至一舉一動,都在上帝的看到與護理中。若沒有上帝的容許,我們的頭發都不會掉下一根來。這樣我們便會明白,凡臨到我們的事,上帝都知道,也都在他的容許與護理當中。

    第二、上帝完全、無限與不改變,因此他的良善、聖潔、公義、恩慈和信實,也必然都是完全、無限和不改變的。正如前面所說上帝絕不試探人,因為試探是出于不好與惡的動機和來源。而上帝是完全聖潔良善的,所以從上帝那里絕對發不出任何不好來。既如此基督徒臨到的患難痛苦背後就必有上帝良善恩慈的計劃。只有一個確信和認識上帝的人,才能在各樣的環境中依然平穩安靜、剛強有力。才會在患難病痛中順服忍耐,安息在主的懷抱中,並靠主得勝。更會因著在患難中更深經歷主的恩典與美意,而向上帝發出真實的贊美與感謝。因為沒有一物不在上帝的掌管與護理中。

    第三、從上帝來的都是好的,即或是困苦患難,也是為要是我們與他更親更近,得屬靈生命成長,得上帝在基督里賜給我們的祝福。即或是從撒旦那里來的試探和攻擊,也都有上帝的容許才能發生。上帝會藉著撒旦的詭計與攻擊來塑造我們。他把撒旦的試探轉為試煉,為叫我們得益處。又即或是因我們犯罪而至的患難虧損,和上帝公義的責罰與管教,也是為叫我們警醒,更加遠離恨惡罪,免得退後沉論了。這樣我們便看到,一切臨到基督徒身上的事情,都是有上帝的美意,都是益的。因凡事都在上帝預定的旨意中,都在他的許可之下才能發生。我們當在患難困苦中抬起頭來,且更加熱切的盼望上帝給我們的永恆不變的應許。這就是說,上帝在基督里賜給我們的赦罪和永生,才是我們至終的安慰、滿足和得勝死亡與一切苦難的力量。  

    第四、因著認識上帝我們便會確知深信︰為什麼《聖經》是完全的、無錯謬和絕對真確的?因為啟示《聖經》的上帝是完全的、無錯謬的和絕對信實的。為什麼上帝的救恩是完全的,不需人的添減與功勞?因上帝是獨立自主、全能全知的。為什麼上帝給人預備的天堂是最美最聖潔的地方?因為上帝是完全美善聖潔的。為什麼地獄是全然痛苦、黑暗、絕望的?因為上帝是完全的公義聖潔,所以他必不能容得一丁點的罪,定要徹底的刑罰。為什麼天堂的榮美幸福與地獄的痛苦刑罰,都是永遠的,不變的?因為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不改變的上帝。  

    四、三位一體的上帝

    引言︰我們所信的上帝是獨一的,但這位獨一的上帝卻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就如《聖經》上沒有“神人二性、原罪、本罪”等直接表詞一樣,《聖經》也無三位一體的直接表詞,但以上卻都是整部《聖經》不斷啟示的一個真理。在《聖經》中父、子、聖靈三位同被稱為上帝,這三位都是獨立的位格,並非一位以三個身份在不同時間的顯現。但是《聖經》又不斷強調上帝的獨一性,也清楚顯示上帝的三個位格的合一性。他們是同一位上帝,三個位格是同等的,在任何一位里面都有著全部上帝的本性與屬性。上帝是‘自有永有’的,從亙古以來,在永恆之中,便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上帝。所以三個位格間的關系(聖父在永恆中生聖子,聖靈在永恆中有父和子所出)也是自有永有的、不改變的。上帝三個位格沒有時間的先後,也就是說聖父並不先于聖子和聖靈存在。上帝的三個位格是真實的,但是每個位格又與其他兩個位格都有清楚分別,而三個位格的分別在于,他們的關系和工作不同次序與分工。三位一體的真理不是說有三個上帝,或一位上帝以三種不同的身份顯現,而是告訴我們這位獨一的上帝是怎樣一位上帝。三位一體的真理是《聖經》從舊約到新約逐步清楚的啟示,讓我們先看一下︰

    1、舊約的啟示

    創1:1節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其中‘上帝’一詞希伯來原文為復數詞。而動詞‘創造’卻為單數,表明上帝的獨一性。在隨後1:26節︰“上 帝 說,我 們 要 照 著 我 們 的 形 像,按 著 我 們 的 樣 式 造 人”獨一的上帝以‘我們’自稱。以上我們便看見了《聖經》中最早的三位一體真理的啟示。此外,在賽6︰8上帝說︰“我 可 以 差 遣 誰 呢 , 誰 能 為 我 們 去 呢?”我可以差遣誰,‘我’為單數,而誰肯為我們去呢?‘我們’又為復數詞。在創18章亞伯拉罕接待的三個人中間,其中有一位是上帝自己的特別顯現。請看2節︰“ 他舉目觀看,忽然看見三個人在他對面站著;亞伯拉罕看見了,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 再看10節︰“三個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個時候,我必回到你這里來。那時,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還有22節︰“其中二人從那里動身,向所多瑪走去,亞伯拉罕卻仍然站在耶和華面前。”我們看到,亞伯拉罕這時是站在三個人中的一位面前,而這一位就是上帝自己。

    舊約中耶和華的使者與那些被造的天使並不相等,乃是上帝自己特別的啟示與彰顯。耶和華上帝的使者在名稱、能力、祝福與尊榮等各方面與上帝是同一的。耶和華的使者在舊約《聖經》中常被稱為上帝。如創16章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的水泉旁邊遇見夏甲,對他說話。而隨後夏甲卻稱那對他說話的耶和華的使者為上帝。請看創16︰13︰“于是,夏甲給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起名叫“你是看顧人的 神”,”還有創31︰11-13節雅各的自述︰“神的使者在夢中對我說︰‘雅各。’我說︰‘我在這里。’他說︰‘我就是伯特利的 神,你曾經在那里用油膏過石柱,又在那里向我許過願。現在你要起程,離開這地,回到你的親族那里去吧。’”出埃及記三章所記在燃燒荊棘中向摩西顯現的耶和華的使者,就是上帝自己特別的顯現。在此章隨後的經文中啟示,他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上帝,是自有永有者。亞伯拉罕接待的三個人中的一位,以上所說的耶和華的使者,還有與雅各在雅博渡口摔跤的那人,及約書亞記中所記耶和華軍隊的元帥。都是上帝自己特別的啟示與彰顯,可說是聖子在未道成肉身以前的顯現。

    當然還有詩篇110︰1節“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耶和華對我主說”這里兩位都是主,一位是聖父,一位是聖子。而且主耶穌自己也曾引用這段經文︰“耶 穌 說,這 樣,大 衛 被 聖 靈 感 動,怎 麼 還 稱 他 為 主。說,主 對 我 主 說,你 坐 在 我 的 右 邊,等 我 把 你 仇 敵,放 在 你 的 腳 下。大 衛 既 稱 他 為 主,他 怎 麼 又 是 大 衛 的 子 孫 呢。”(太22︰43-45)聖父對聖子說,你做我的右邊,而感動大衛如此說的便是聖靈。

    聖靈在舊約也被稱為耶和華的靈,或上帝的靈。(士11︰29,15︰14,撒上11︰6)聖靈的神性在舊約已有啟示︰撒下16︰14說︰“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在隨後的18︰12便說︰“掃羅懼怕大衛,因為耶和華離開自己,與大衛同在。”這里我們看到上帝的靈離開掃羅,便是上帝離開掃羅。舊約還啟示︰聖靈有上帝的屬性,如無所不在(見︰詩139︰7-10)聖靈是創造者(見︰創1︰2,伯33︰4,詩104︰30)

    2、新約的啟示

    太3︰16-17︰“耶 穌 受 了 洗,隨 既 從 水 里 上 來。天 忽 然 為 他 開 了,就 看 見 神 的 靈,彷 佛 鴿 子 降 下,落 在 他 身 上。從 天 上 有 聲 音 說,這 是 我 的 愛 子,我 所 喜 悅 的。”這句經文說︰聖靈降臨在聖子身上,聖父從天上見證耶穌是他的愛子。

    太︰28:19︰“所 以 你 們 要 去,使 萬 民 作 我 的 門 徒,奉 父 、子、 聖 靈 的 名,給 他 們 施 洗。”這句經文說︰父、子、聖靈是三位,但‘名’《聖經》原文卻為單數詞,三位一體的真理便清楚了。

    還有約14:16耶穌說︰“我 要 求 父,父 就 另 外 賜 給 你 們 一 位 保 惠 師,叫 他 永 遠 與 你 們 同 在 。”這句經文說︰聖子求聖父,聖父就差遣聖靈永遠與信徒同在。這里稱保惠師聖靈是另外一位,既不是子也不是父,而是上帝的第三個位格。

    上帝是獨一的,又是三位一體的,所以父、子、聖靈都是自有永有的,完全的,無限的與不改變的。三個位格都是完全的上帝,所以他們地位是平等的,更沒有時間的先後。聖子在永恆中就是上帝的獨生子,在永恆中從父而生(見︰彌5︰2,約1︰1,18,3︰16,歌1︰15)聖靈在永恆中就是聖靈,由父與子發出,並且由二者所差遣。(見︰約14︰26,15︰26,16︰7)因聖靈是父的靈,也是子的靈。在《聖經》中也被稱為基督或耶穌的靈。(見︰羅8︰9,徒16︰6-7,彼前1︰11)

    《聖經》說上帝是個靈,是的,按著上帝的本體來說上帝是個靈,但聖靈與上帝是個靈卻又有區分。上帝是個靈也具有一個靈。本體上是個靈的上帝,所發出的靈便是聖靈。這絕不是說聖靈地位低于父與子。因聖靈是完全的上帝,是自有永有的。聖靈由父與子所發出,同樣不是時間性的,而是永恆的發出。表明了聖父、聖子與聖靈位格際的永恆關系。另外聖靈的神性在新約也更清楚的啟示了出來︰聖靈是永恆的(見︰來9︰14)是全知的(見︰約14︰26,16︰12-13,林前2︰11)聖靈說話,就是上帝說話。(見︰來3︰7-11,詩95:7-11) 欺哄聖靈,就是欺哄上帝(見︰徒5︰3-4)

    另外,有人認為聖靈之是上帝的影響或能力,否認或忽略聖靈是有位格的,這是完全不合乎《聖經》的。《聖經》清楚啟示,聖靈是有獨立位格的完全上帝。聖靈擁有完全無限的智慧、知識、思想、感情、意志。(見︰林前2︰10-11,羅8:27。弗1︰7,4︰30,徒16:6)聖靈的工作也顯明他是有位格的上帝,聖靈教導、見證、引導、叫人知罪、使人重生、代禱(見︰約14:16,26,15︰25,16︰13,8,多3:5,約3︰5-8,羅8︰28)

    3、上帝的三個位格同榮、同尊、同工、同本質、同受敬拜,同稱為上帝

    引言︰‘位格’一詞簡單說就是‘生命的中心’,擁有自我、感情、意志等。‘位格’就是一個智慧生命的存在顯現,所以可以被稱為“生命中心”。每個人有且僅有一個位格,天使也是如此;人的位格又稱為人格;而上帝有三個生命中心,即一個本體、三個位格,故稱三位一體。有位格的生命就是覺悟自己會在永恆之中存在的這種生命的本質。那麼有位格的生命一共有四種;第一,就是人;第二,是天使;第三,是魔鬼;第四,是上帝。前三種生命是被造的生命,其位格是被造的位格。而上帝是創造的本體,上帝不是受造者,而是創造者;一切的受造物是上帝所造,受造物的存在是因為上帝的存在,而上帝是自存永存的,他的存在不依靠另外一個存在。那麼上帝的存在就在本質上與受造物不同,上帝的位格是創造的位格,而被造的生命的位格是受造的位格,是因為受造才存在,而不是本來就有,換句話說不是“自存”。人有位格,能夠覺悟自己生命永存。我們之所以討論來生,永生,永恆,意義,是因為我們有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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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父被稱為上帝(見︰林前8︰6)聖子被稱為上帝(見︰來1︰8-10,羅9︰5,約1︰1)聖靈被稱為上帝(見︰徒5︰3-4)《聖經》稱聖父為至高者,(見︰林前8︰6,路1︰32)稱聖子在每一方面與聖父同等(見︰約5︰18-23,腓2︰6-7)主耶穌稱父比他大,並說自己什麼時候再來沒有人知道,連子也不知道。是指著自己道成肉身的人性而說的。而就主耶穌的神性而言是全知,並與父完全同等的。希伯來書2︰9節稱︰“惟 獨 見 那 成 為 比 天 使 小 一 點 的 耶 穌 ,”同樣是指耶穌基督本與上帝同等,卻因著要拯救我們,降卑成為一個真實的人。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上帝,也是完全的人。而聖靈又與父與子完全同等。(見︰太12︰31,徒5︰4)為什麼聖父、聖子、聖靈地位是同等的?簡單說︰因三個位格都是完全的上帝。

    《聖經》啟示上帝的三個位格是同等的。但《聖經》也啟示,上帝三個位格是合一的,不是三個上帝,乃是一個上帝。這就是︰體不可分,位不可亂。如亞他那修信經的宣告︰“父永恆,子永恆,聖靈亦永恆。非三永恆者,乃一永恆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聖靈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如是,父是上帝,子是上帝,聖靈亦是上帝。 然而,非三上帝,乃一上帝。如是,父是主,子是主,聖靈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上帝的本體只有一個,而他整個本體是在三個位格的每一個中。主耶穌說︰“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見︰約14︰10-11)這是一句超越人理性的真理宣告。而聖靈也不是在父與子之外,因聖靈是父的靈,也是子的靈。(見︰羅8︰9,徒16︰6-7,彼後1︰11)上帝是獨一的,但不是永遠孤單寂寞的一位,他是一位永遠存在的三個位格!奧古斯丁說︰“聖父、聖子、聖靈不同的稱呼,是表明上帝位格間彼此的關系,而上帝的本體只有一個。也就是說上帝的三個位格是合一的,即‘三位一體’。

    上帝的三個位格同榮同尊,同稱為上帝,是合一的,並不獨立行事,所以是同工的。無論是創造,救贖還是啟示,都是三位一體上帝共同的工作。但上帝三個位格在工作上卻有次序與分工的不同。聖父是第一位格;聖子是第二位格;聖靈是第三位格。首先《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的三個位格都參與了創造之功。聖父藉著聖子創造萬有,(見︰約1︰1-3,歌1︰15-16)也靠著聖靈運行、看護與創造,創1︰2說“地 是 空 虛 混 沌。淵 面 黑 暗。神 的 靈 運 行 在 水 面 上。”伯33:4“神 的 靈 造 我 , 全 能 者 的 氣 使 我 得 生。” 詩104︰30︰“你 發 出 你 的 靈,它 們 便 受 造。你 使 地 面 更 換 為 新。”詩33:6說︰“諸 天 藉 耶 和 華 的 命 而 造,萬 象 藉 他 口 中 的 氣 而 成。”

    在救贖方面,聖父預備救恩。如約6:37-39所記︰“凡 父 所 賜 給 我 的 人,必 到 我 這 里 來。到 我 這 里 來 的,我 總 不 丟 棄 他。因 為 我 從 天 上 !降 下 來,不 是 要 按 自 己 的 意 思 行,乃 是 要 按 那 差 我 來 者 的 意 思 行。差 我 來 者 的 意 思,就 是 他 所 賜 給 我 的,叫 一 個 也 不 失 落,在 末 日 卻 叫 他 復 活。”又如弗1:4-5所記︰“  就 如 神 從 創 立 世 界 以 前,在 基 督 里 揀 選 了 我 們,使 我 們 在 他 面 前 成 為 聖 潔,無 有 瑕 疵。又 因 愛 我 們,就 按 著 自 己 意 旨 所 喜 悅 的,預 定 我 們,藉 著 耶 穌 基 督 得 兒 子 的 名 分,”  

    聖子成全救恩,子來了是為了按天父的意思行,(見︰約6︰37-39)他親自為我們道成肉身,舍命十架。死時說‘成了’(見︰約19︰30)。惟獨聖子親自為我們降生、受死、復活、升天,將來還要再來。所以我們看到聖子是救恩的成全者。

    聖靈實行救恩,聖靈使人重生、悔改、信主,明白真理。聖靈感孕瑪麗亞,使聖子降卑于人世。聖靈今日也住在每一個基督徒里面,成為我們得救的印記。(見︰多3︰5,約3︰5,帖後2︰13,弗4︰30,林後1︰22)所以在救贖方面,是聖父預備救恩,聖子成全救恩,聖靈實行救恩。

    在啟示方面也是三位一體上帝共同的作為,在普遍啟示層面正如詩19:1節所記︰“諸 天 述 說 神 的 榮 耀,穹 蒼 傳 揚 他 的 手 段。”這就是說,天地如此精妙有序的被造,萬物都在無言的訴說著上帝的榮耀。也就是說三位一體上帝如此的創造,本身就是上帝普遍啟示的外在顯明。而上帝又創造了有領受啟示功能的人,把對上帝存在的內在意識放在每個人心中。此便是上帝普遍啟示外在與內在顯明的兩大範圍。

    在特殊啟示範圍,聖父藉著聖子啟示自己,聖子道成肉身是上帝特殊啟示的最高峰。正如經上所記︰“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子把他表明出來。”“神 既 在 古 時 藉 著 眾 先 知,多 次 多 方 的 曉 諭 列 祖,就 在 這 末 世,藉 著 他 兒 子 曉 諭 我 們”(約1︰18,來1︰1-2)聖子成為肉身,把上帝的性情向人們表明了,耶穌基督就是上帝在肉身中顯現,人認識了他,也就認識上帝。而《聖經》是聖靈所默示的,是聖靈感動和帶領舊約中所記的先知說出了上帝自己的話,也是聖靈藉著眾先知與使徒寫下了《聖經》。前面我們已看到,聖靈是上帝的第三位格,在永恆中由父與子所出,並且由二者所差遣。聖靈是父的靈,也是子的靈。所以特殊啟示也是三位一體上帝共同的作為。

    雖然上帝三個位格在工作上有清楚的次序與分工不同,但三個位格任何一位的工作,都有其他兩個位格的參與,因三個位格是一位上帝。聖父揀選,聖子也照父旨意揀選。(見︰約15︰16)“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意思使人活著。”(約5︰21)主耶穌(聖子)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約5︰17)聖靈的內住,也是聖父與聖子的同住。(見︰林前6︰19,約14︰16-18,23,太18︰20,28︰20)也就是說聖父和聖子,藉著或在聖靈里與我們同在(住)。聖子成全救恩的整個過程,都有聖父和聖靈的參與。聖父定意把他的愛子賜給世人;(見︰約3:16)聖靈感孕童貞女瑪利亞,使聖子降生人世,道成為肉身。(見︰太1︰18)聖子受洗時,聖靈降在他身上,聖父見證聖子是他的愛子。(見︰太3︰16-17)此後天父多次從天上見證聖子。(見︰路9︰35,約12:28)聖靈引導聖子到曠野受魔鬼試探;(見︰太4︰1)聖靈感動聖子感謝天父美意;(見︰路10︰21)聖子靠聖靈趕鬼;(見︰太12︰28)聖父使被釘死十架的聖子復活;(見︰羅8︰11,6︰4)聖子使自己復活;(見︰約10︰17-18)聖靈參與基督的復活;(見︰羅1:4,8︰11)

    關于三位一體的真理我只能說到這了,實際上這個真理是遠非人類有罪有限的理性所能參透的,也是基督信仰不可撼動的基本要道。如伯特納所言︰“三位一體的教義,乃是基督教的特別標記,使它與世界上一切的宗教,有所分別。沒有聖經的啟示,人們也能得到關于神的屬性與位格的有限真理,這是不錯的。異教的各宗教和所有的哲學理論,都是以自然界的宗教為根據,因此他們所達到的目標不能超過上帝之合一的觀念。在一神教的體系中,我們發現他們也是相信獨一的上帝。在其他的多神教中,他們是相信許多別的神。但是沒有一種異教,或哲學思想,達到三位一體上帝的觀念。事實是︰若沒有超自然的啟示,人的意識或經驗就不能給人一點點思路去分辨基督教所相信的三位一體,道成肉身、救贖和聖潔的上帝。”(伯特納著<三位一體>)

    《聖經》啟示上帝是三位一體的真理,使我們能夠更加持定與認識上帝無限與完全。如果人們否認上帝有三個位格,認為上帝只是獨一的,並沒有三個位格。這樣他就無法接受聖子道成肉身,從而不能認識上帝,更與救恩無關無分!因為聖子道成肉身是上帝啟示的最高峰,是上帝屬性的最高彰顯與啟示。如果人否認上帝有三個位格,他就會落入把上帝推向高處的錯謬。同樣,如果否認上帝三個位格的合一性(上帝只有一位),認為有三個上帝。便會落入多神或把上帝拉到地上的錯謬。

    我們如果對《聖經》所啟示三位一體的真理,缺少持定與正知。便會很難甚至不能認識《聖經》所啟示的上帝。這樣我們所認識的上帝就和非基督徒所認識的,要麼高高在上,要麼與受造之物相混,甚至與人同等的上帝沒有本質區別了。三位一體的真理使我們向上帝拜服,上帝是遠非人心所能想象的。由此我才會更加的認識和承認自己的卑微有限,從而心生對上帝應有的敬畏與感恩。可是如果否認和稍微不持定這個真理,人們便不會有以上看到和認識。

    五、《聖經》啟示的上帝之真理性

    引言︰人無法藉著上帝的普遍啟示認識上帝,因為人人都犯了罪,罪使人不信、背棄和遠離上帝,而且人也是極有限的,所以人也就不能憑著自己認識上帝了。上帝造的萬物就象一顆巨樹,人就象爬在這巨樹上的一群螞蟻。爬在樹上不同部位的人訴說自己的看見與發現,于是各樣不同的人類知識便誕生了。有人看到一片樹葉,就通過樹葉訴說自己對這棵樹的認識;有人爬上一枝條,就通過枝條來分析;有人附在一小片樹皮上,又有人鑽到樹皮之下爬在樹上同一和不同部位的人都在訴說各自不同的看見與發現,結果便是爭論、混亂,各說各理,誰也無法真正說服誰。相對于大自然,人類如塵沙,相對于人類的各樣學識,人類個體亦如塵沙。哪怕最智慧,知識最淵博的人,他所知的也不過是知識海洋中的幾節片段而以。正如牛頓所說︰“他的工作與上帝的偉大創造相比,不過如一個小孩子在大海邊偶然揀得一兩片美麗的貝殼而已。”可大海中又有多少美麗的貝殼啊!瞎子摸象的故事其實每天都在上演著。

    例如︰科學研究發現了很多現象和規律,可當人試圖去作解時,便會如前面所說陷入爭論、混亂,各說各理之中。這多象一群螞蟻看到了一塊鐘表,于是便開始了對鐘表到底是什麼的無望爭論。也許有一兩只螞蟻可能說對一點點,但總沒有能夠認識鐘表的。因為螞蟻的生命是極有限微小的。同樣相對于上帝所造的深邃廣闊的宇宙,人類也象螞蟻一樣微小。人類真象一群爭吵不休的螞蟻。相對于宇宙,人類尚且象螞蟻一樣微小。那人類又怎麼可能認識創造萬有的上帝呢?上帝若不按著自己的形象樣式造人,使人有領受與明白啟示的功能,人就不能知道上帝,上帝若不賜人生命並保守其存留,人也無從談認識上帝。我們更看到,上帝造的宇宙萬有是可知的,乃是因為上帝有意要人明白。否則人就連上帝造的宇宙都不可能認識,當然更談不到認識創造萬有的上帝了。所以事實是︰除非上帝藉著普遍啟示,啟示他自己,就沒有人知道有位上帝。除非上帝藉著特殊啟示要人認識上帝,否則就沒有人可能認識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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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的罪性與狹隘使人總有著兩個巨大的傾向,a、把上帝推向高處的自然神論傾向。b、把上帝拉到地上的多神和泛神論傾向。所有異教的上帝都在在這兩個範圍內。所以異教的上帝,都是限制在罪人理性之內的有限者。唯有《聖經》所啟示的上帝完全超越了,世人對上帝錯謬與狹隘的理解。上帝既超越萬有,又充滿天地。既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他既在時間與空間之外,在永恆中統管著萬有。又充滿天地,在時空之內護理一切。真正的上帝既完全超越又完全潛在,是人類理性所不能想象出的。從來沒有任何人類知識與宗教,能夠認識到上帝即全在于天地之內,又全在與天地之外,而且又是獨一的。惟獨聖經啟示的上帝是真正無所不在的,在主耶穌的話中便更顯明了。主說︰“因 為 無 論 在 那 里,有 兩 三 個 人 奉 我 的 名 聚 會,那 里 有 我 在 他 們 中 間。”(太18:20)主在升天前對他門徒說︰“凡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都 教 訓 他 們 遵 守 ,我 就 常 與 你 們 同 在,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主更說︰“除 了 從 天 降 下 仍 舊 在 天 的 人 子,沒 有 人 升 過 天。”主耶穌超越與真理性的宣告,不單表明他超越空間、空間與物質限制。更顯明了他的神性,使我們更確知他是上帝。也顯明舊新約啟示的一致性、貫通性、超越性。

    我們看到,人可能透過上帝的普遍啟示,些微的看到上帝的公義與慈愛,如︰人所說‘上天恨惡罪惡,喜悅良善,他必公義的報應好人惡人,所謂‘人在做天在看,善惡有報’;‘上天有好生之德’;‘天無絕人之路’等等。但就如人藉著普遍啟示,不能認識上帝的超越與潛在一樣,人也不能藉著普遍啟示認識上帝的公義與慈愛。有的人就只講上帝的公義聖潔,講上帝是何等的不容和恨惡罪惡。使人落入恐懼和絕望,以為自己這麼敗壞,一定是要下地獄了,于是便會消沉退後而落入罪中。反之,有的人就只講上帝的慈愛憐憫,說上帝是完全的慈愛憐憫,你無論怎樣犯罪,上帝還是照樣寬容你,愛你,不責管審判你,也不會丟棄你。這又使的人活在幻想里面,對罪惡缺少恨惡與恐懼,最終同樣還是落入敗壞與罪惡之中。惟有《聖經》所啟示的上帝,即是完全的公義聖潔,斷不能容的一絲罪惡,且要絕對公義的審判與追討罪。他又是完全的慈愛憐憫,為了救人類脫離上帝永遠的刑罰,甚至把他的獨生愛子都賜給人類,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需要強調的是︰基督徒相信上帝的超越性,也相信上帝的潛在性,而泛神論所相信的只是上帝的潛在性,自然神論相信的只是上帝的超越性。我們所相信的超越性並不是自然神論的超越性,我們相信的潛在性也不是泛神論的潛在性。在自然神論中,所謂的超越性,實際上不過是分離;而在泛神論中,所謂的潛在性,實際上不過是同化。假如我們把分離和同化加在一起,結果也不等于有神論。而且人類思維所能達到上帝全在的最高觀念,不過是一位如水充滿容器一般,這部分在這,那部分在那的無所不在。唯獨聖經啟示上帝的整個本體,同時在最遠處和最近處,亦在天地之外。同樣基督徒相信上帝完全的慈愛,也相信上帝完全的公義。但我們所相信的上帝慈愛並不是非信徒以為的慈愛,也不是非信徒以為的公義。

    2、沒有任何哲學與宗教的上帝是有位格的無限者,惟獨《聖經》啟示的上帝是有位格而又無限的。有位格的無限者就是,擁有自有永有的生命、自我、感情、意志、理性、智慧的無限存在者。引用薛華所言︰“聖經告訴我們關乎上帝的事,然而對二十世紀的人最有意義的,可能是它提及他是一位有位格又無限的。這就是存在「那兒」的神。更進一步說,這是唯一的體系、唯一的宗教才有這樣的神。東方諸神都是定義下的無限,意即他們也概括萬事--善惡皆然--然而他們不是有位格的。西方的諸神是有位格的,但卻處處受限制。條頓人的、羅馬人的和希臘人的諸神皆相似--有位格但非無限的。基督教的神,在聖經中的神,是有位格而又無限的。”(引自︰《理性的規避》

    範泰爾說︰我們在探討上帝的屬性時所說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上帝是絕對的位格。這些屬性本身所說明的就是上帝的自我意識和道德活動。對于這種智力性和道德性的活動,上帝不依賴他自身存有之外的任何東西。承認這一點,我們就曉得我們所持守的是改革宗的上帝位格論。上帝並不依據上帝之外或之上的任何真、善、美的原則來建構這個世界。應當把真、善、美的原則視為是與上帝的存有同一的;它們都是上帝的屬性。非基督教的哲學體系並不否定上帝的位格性,至少它們中的某些體系是不反對的。但是,它們都一致否定上帝具有絕對的位格。作為基督徒,我們說,我們可以像上帝一樣,而且在為人方面必須像他。但是,上帝是絕對的位格,在這一點上我們絕不會像他一樣,因為我們始終不過是有限的人。與此相反,非有神論者則主張︰盡管上帝可能是比我們所能期盼的還要偉大的位格,但我們絕不需要堅持絕對者與有限者之間的不同,是本質上的不同。

    3、沒有任何宗教的上帝是三位一體的獨一上帝,一切異教的上帝要麼只是獨一的,如猶太教、回教。要麼是多個的,如佛教、印度教。沒有任何異教和異端能夠認識三位一體的真理。他們說聖父是上帝,聖子是上帝,聖靈也是上帝,那是不錯的。而他們因此就以為基督信仰的是多神,就大錯了。他們說上帝是獨一的,也是不錯的。然而他們因此就以為上帝只是孤單寂寞的一位,而沒有三個不同位格便又大錯了。惟有《聖經》啟示上帝既是獨一的,又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父、子、聖靈都是完全的上帝,而且每一位格都與其他兩個位格清楚分別。但他們又是合一的,三個位格是一位上帝。

    如伯特納所言︰“三位一體的教義,乃是基督教的特別標記,使它與世界上一切的宗教,有所分別。沒有聖經的啟示,人們也能得到關于神的屬性與位格的有限真理,這是不錯的。異教的各宗教和所有的哲學理論,都是以自然界的宗教為根據,因此他們所達到的目標不能超過上帝之合一的觀念。在一神教的體系中,我們發現他們也是相信獨一的上帝。在其他的多神教中,他們是相信許多別的神。但是沒有一種異教,或哲學思想,達到三位一體上帝的觀念。事實是︰若沒有超自然的啟示,人的意識或經驗就不能給人一點點思路去分辨基督教所相信的三位一體,道成肉身、救贖和聖潔的上帝。”(伯特納著<三位一體>)

    注意︰上面稱上帝是絕對位格,是在上帝的獨一(合一)本體的意義上而言的。意思是三位一體的上帝是有生命、感情、意志、自我的無限存在者。這與父、子、聖靈三個位格是一位上帝的意義是不同的。三個位格都是完全的上帝,都是獨立的位格。在任何一位里面都有著全部上帝的本性與屬性。三個位格都擁有完全的、自有永有與不改變的自我、感情、意志、智慧。然而卻不是三位上帝,乃一位上帝;不是三個全能者,乃是一位全能者;不是三個自我,乃一個自我,即三位一體。被造的人也是有位格的,然而卻是被造為一位格與一自我。而上帝是一位永遠存在的三個位格,三個位格是合一的,他們是一位上帝。這就是說,上帝的本體只有一個。

    4、惟獨《聖經》啟示的上帝是完全獨立自主、自我滿足的。上帝完全可以不創造,因他完全無需依靠任何受造物。上帝也完全可以不救贖人類,因他不會受到任何損失,他的榮耀也不會受到絲毫減損。因他是完全者,所以他的榮耀無可添減!而且墮落的人類根本就應當承受地獄永刑!上帝所作的一切,都是按著自己的意旨,出于他的絕對主權。上帝更不會因為寂寞,或需要愛與被愛,而做任何事,包括創造或救贖。因上帝的愛也是自我滿足的。這一點也是聖經啟示上帝,與異教區分的標記點。一切異教的上帝都是有限者,或多神,或非三位一體的絕對孤單寂寞的一位。如此異教的上帝就無法自我成全或滿足,他們需要投入或接受,需要愛與被愛,來排解孤單寂寞或滿足內在需求。而上帝的愛是自我滿足的,因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都是上帝,又是一位上帝。在未創世以先,聖父愛聖子,聖父愛聖靈,聖子愛聖父,聖子愛聖靈,聖靈愛聖父,聖靈愛聖子。

    5、任何異教或異端的耶穌,要麼否認他的神性,認為他只是一個人,要麼否認他的人性,認為他單單是上帝。惟獨《聖經》啟示耶穌基督擁有完全的神人二性,也就是說,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上帝。他們說基督是上帝,那是不錯的,說他是一個完全聖潔的人,也是不錯的。但是他們卻不能認識耶穌基督擁有完全的神人二性。因這超越性又極奧秘的真理,遠超越了人類最高的智慧。是一切受造者無法想出和發明的。惟獨上帝藉著《聖經》向人啟示出來。

    6、宗教信仰有一神也有多神的,但沒有異教或異端的上帝是完全與無限者。因此他們就需要把其他事物當作上帝。如天主教神化瑪利亞與教皇,某些宗教神化教主或創始人。而且所有的異端與異教都是以人的行為與努力為得救方法或途徑。什麼是人所信仰的上帝?人心中最看重、高舉、思想的就是他的上帝;人靠賴以得救的事物(努力、功勞、行為等)就是他的上帝。所以就本質而言,一切異端及異教都是屬多神的。而多神主義就意味著否定上帝的絕對性完全性,繼而也否定了上帝的獨一性。因為惟有上帝是完全與無限的,所以在他以外就不需要,也不能再有別的神了。所以《聖經》啟示上帝,超越了世間一切宗教,達到了信仰的最高點,也是純粹的獨神論!

    既如此在上帝的一切所作之工上,就不需任何受造者的幫助。無論是創造、救贖、啟示,都完全也唯獨是上帝自己作成的。受造的人一丁點功勞都沒有,在得蒙救恩上尤為如此。這樣上帝就擁有絕對的主權。他按自己的意志,以他的完全的知識、能力和良善行作萬事。這也顯明《聖經》的真理性與超越性。因異教或異端也可能稱上帝是獨一與完全的,但實際上卻根本不是這樣相信。因他們不斷地想在上帝所作之工上,添上人的成分和功勞。所以他們的上帝實質上就不是獨一與完全的,也就是屬多神的。惟獨《聖經》把獨一上帝,必然是完全與無限者的真理啟示了出來。

    7、稱上帝是公義的、慈愛的、良善的,是在說上帝的屬性。以上其他宗教也可能會提到。但惟獨《聖經》啟示的上帝,不單擁有公義、聖潔、良善、真理與生命等屬性,而且宣告上帝本身就是愛、公義、良善、真理與生命的本體與總源頭。上帝的一切屬性都不是外添的,而是他自有本有的。“誰知道主的心意,誰作過他的參謀?誰先給了他,以致他要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歸于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11︰34-36)

    這就是說,上帝的屬性和本性是相合無間的,上帝的屬性表明本性,每一屬性就是他的本性。若非如此他就不是上帝了,如果它的屬性是外添的,那他就曾改變,當然就不是完全者了。可如果上帝不是自有永有者,那他的一切屬性變必是外添的。因著上帝是自有永有的完全者,所以他一切屬性必然是自有永有的,完全的,因此也是永不改變的。聖經啟示特別是關乎上帝屬性,都天衣無縫的呈現因果必然相連關系的。聖經不但啟示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也清楚啟示了上帝每一屬性就是他的本性必然性真理。上帝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可直譯為‘我是永遠的我是’已經表明了這一點。新約更是清楚啟示上帝就是愛;耶穌基督就是真理;聖靈就是真理

    8、惟獨聖經啟示的上帝既預定一切,又不消滅人的自由、意志、努力及選擇。更不是罪的源頭。世人藉著上帝的普遍啟示,心中隱約知道有一個預定一切的力量。他們說‘命由天定’,也去算命佔卜。就是因他們內心感受到了有一位預定萬事的至高者(上帝)。然而人之罪性使他們混亂了此真理而落入虛妄與錯謬。他們一方面知道上帝預定一切事,一方面有自以為可透過人的努力、選擇甚至佔卜改變未來。又有人承認上帝預定一切,卻落入冰冷、黑暗、消極的宿命論。宿命論者認為上帝既然預定一切,那人就必如木偶般毫無自由,于是落入消極無生氣人生中。如此推論上帝就是罪的源頭,人也不用擔當罪責了。有宿命論者甚至認為預定未來的是一個盲目、非位格、無生命、不可知,或無情、霸權、甚至黑暗的力量。唯獨《聖經》啟示的預定論使我們明白,預定掌管一切的上帝是完全的、有位格的、良善的、聖潔的,他是愛、生命與真理的本體,他擁有完全無限的能力與智慧。並賜予人在他預定于護理之下的完全自由,因此人要為他一切所行的擔當罪責!

    9、在《聖經》約翰福音記載︰一位撒瑪利亞婦人對主說“我 們 的 祖 宗 在 這 山 上 禮 拜 。 你 們 倒 說 , 應 當 禮 拜 的 地 方 是 在 耶 路 撒 冷 。耶 穌 說 , 婦 人 , 你 當 信 我 , 時 候 將 到 , 你 們 拜 父 , 也 不 在 這 山 上 , 也 不 在 耶 路 撒 冷時 候 將 到 , 如 今 就 是 了 , 那 真 正 拜 父 的,要 用 心 靈 和 誠實 拜 他 ,神 是 個 靈 所 以 拜 他 的 , 必 須 用 心 靈 和 誠 實 拜 他。”(約4:20-24)

    主耶穌說出了真信仰(即基督信仰)與一切人間宗教的本質區別點之一。“上 帝 是 個 靈,所以 必 須 用 心 靈 和 誠 實 拜 他”一切的異教都是一方面在說誠心敬拜他們的神,或信仰對象,另外一方面不約而同的走向了外在表面化,如試圖恪守行為律例、制定飲食、禱告姿勢與次數及場地等諸般條例。而且所有的異教都有被稱為聖地的特殊地點。如回教的麥加,西藏佛教的布達拉宮、印度教的恆河和貝拿勒斯,猶太教的耶路撒冷與哭牆

    而唯獨正統基督教並無聖地觀念,這正是基于主耶穌的教導。因為聖經啟示上帝是無限者,他全知、全能、全在,不會被局限在某些特定的地方。正如主耶穌所說︰“ 無 論 在 那 里,有 兩 三 個 人 奉 我 的 名 聚 會,那 里 有 我 在 他 們 中 間。(太18:20)主耶穌也讓絕對不會被表面的宗教敬虔所欺瞞。因他是全知的,他透知一切包括人心最隱秘的處。

    上帝是察驗內心的,一個人可能通過克制與偽裝來欺騙迷惑他人,使人暫時看不透他的內心。可是卻永遠沒有人可以瞞過上帝。因上帝是全知的。這樣人就不可能用一些虛假的行為來瞞過上帝,公義的上帝也必按著人的實際光景來審判人。而人內心所存的才是這個人的真實。上帝要的是人內心真實敬畏上帝,愛上帝而發出的敬拜,即心靈與誠實的敬拜。因唯如此才是真實真正的敬拜上帝!

    所以我們又一次看到,唯獨《聖經》前後一致的啟示了上帝的無限與完全。一、上帝既是無限者,那他必透知人心,既透知人心,他必看到人的最真實光景。所以一切表面或虛假的敬拜,都為他所看穿與憎惡。二、上帝既是無限者,就必無所不在,既無所不在,那對他的敬拜,就不會受到時空地點的限制。

    現在看來一切的異教所敬拜的上帝,無不是有限者,因他們常被限制在某些宗教聖地。都是非全知者,因為他會接納表面化,卻非心靈誠實的敬拜。

    10、另外我們看到世界各國都在努力試圖通過教育、法律和道德的宣傳來約束和制止罪惡。可是結果卻是收效甚微,甚至背道而馳。我們也看到每個人都在拼命的想要得著,那穩固持久的,不被外在環境變化所打破的平安與喜樂。可是無情的現實又使得人無奈地落入絕望。而《聖經》啟示的真理性還顯明在,再也沒有比相信認識《聖經》所啟示的上帝,更可以使人敬畏上帝,愛上帝,並因此勝過罪惡,而得著喜樂平安的力量與事物了。上帝的永恆、全知全能,和完全的公義聖潔,令我們敬畏,他完全的慈愛憐憫,甚至為救我們脫離罪與死,把他的獨生子都為我們舍了。又使我們願以整個生命來全心愛他順服他。而他赦免我們一切的罪,賜我們永生,並領我們一生與他同行,直到永遠,又使我們真正得著那穩固持久,更是永遠的,不被外在環境變化所打破的平安與喜樂。

    小結︰

    【上帝是那完全、無限、與不改變者,那麼上帝的一切屬性也必然是完全、無限與不改變的。】這便使我們看到,一切非基督信仰所認識的上帝,都不過是人類理性的產物。人類總是以自己有罪有限的理性,把上帝局限于人類的狹隘的理性範圍之內。有人說古往今來所有不信《聖經》的那些哲學家、科學家、思想家還有宗教家,所認識的上帝根本就不是上帝。而是藉著上帝的普遍啟示,和人類已敗壞的宗教性,使他們所想象出來的一個上帝的影子而已。人類對上帝所造之物的認識,都是那麼的有限和微小,就如瞎子摸象一般充滿了錯謬與片面。那人通過理性藉著上帝的普遍啟示,對上帝的認識就更是有限、狹隘和錯謬的。實際上,其它一切宗教所信的上帝,都是不完全的。因他們所信的上帝都是人心所想象,人手所造的上帝。而惟獨《聖經》所啟示上帝是那完全、無限、不變和至善的。

    一切人類知識中的上帝,都是人類憑自身有限墮落理性,為終極參考與權威,所想象與發明的上帝。人既是墮落有限,又怎麼可能憑自身去認識無限完全的上帝呢?又怎麼可能發明超越人類理性,並與人類罪性相悖相反的,完全、無限、至善、聖潔的關乎上帝的知識呢?上帝賦予人理性,所以上帝定然超越人理性。上帝完全聖潔和至善,所以必定與人罪性之觀念與思維相背。由墮落有限人類思維所想象測度的上帝,必然是在人類理性之下的假神!所以人類絕對不可能在聖經啟示之外真正認識上帝。因此認識上帝的前提就是,不再以自己墮落有限之理性,而是以上帝與聖經,為終極參考和絕對權威標準。也就是已全然接納尊崇上帝與聖經為前提。

    人一方面承認上帝是無限的,卻仍然以人的有限墮落理性來測度與限制上帝。例如︰1、一切人類思維中的上帝都局限在兩個範圍,即要麼高高在上,甚至與受造物脫離,要麼就是與受造物想混等同。2、人一方面承認上帝的無限公義與慈愛,一方面實際上對上帝的認識總是偏左偏右。要麼只看到公義而忽略慈愛,要麼就剛好相反。他們在承認上帝無限公義,必要審判追討一切罪的同時,又自相矛盾的認為人可以憑著自身的功德、善行、祈求來換取上帝的赦免與拯救。3、一方面承認上帝是創造護理萬有者,擁有絕對的主權,人是受造者,被護理者。一方面有自相矛盾的認為,人有著在上帝護理與主權之外的自主。即一個人得救與否的最終決定權在于人,而不是上帝。

    人的壽數、疆界、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上帝。(見︰徒17︰26-28)人一切的行為、選擇、決定無不在上帝的護理之下。而上帝的護理就是他預定旨意或永恆計劃的實施與實行。可人之罪性又使之一方面承認,又在另一方面實際的否定、抵擋上述真理。具體表現為把人當作自主者、主體、終極參考、絕對標準與權威。反把上帝當作客體、被動者,受人評論、裁斷的對象。並以此為出發點和基礎去測度上帝。因著人假定自己為自主者,所以必會按著自己墮落理性所接受與喜好的方式,去面對聖經。于是在此光景中的人,就算是打開聖經,並試圖從中認識上帝,他所認識的上帝依然還是受其理性限制的假神。除非真正承認接納聖經啟示,除非真正接納上帝與聖經為終極參考、絕對權威與標準,人才能可是突破自身罪性有限之限制,開始認識這位,無限、完全和不改變的獨一上帝。否則人對上帝的任何談論與認識都是虛空和無意義的。

    惟獨聖經前後一致,貫徹始終的啟示了上帝一切完全、無限與不變之屬性。並同樣完全、無限與不改變的上帝之作為。惟獨聖經絲毫不迎合與受限于人類墮落有限的思維,把這位無限者啟示了出來。把人憑著自己,絕對不能想象與發明的,這位真神啟示了出來。于是我無可推諉的,不得不相信聖經都是上帝的啟示。我不斷的看到,聖經自己見證自己為上帝完全的啟示。此時我不得不俯在上帝腳前說︰上帝啊,你的作為奇哉!大哉!無不完全、無不至善!

    注︰範泰爾語引自其著作《為真理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