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救恩論
1、無條件揀選
首先因著人都死在罪中根本無力回應上帝與接受救恩。所以上帝的無條件揀選是必需的。第二、《聖經》啟示天地間任何一件事情無論大小,都在上帝預定的旨意當中,是不可變更的。(見︰賽46:10,傳3:14)因為上帝是完全的,永不改變的,所以他預定的旨意也是永不改變的。單從這一層面我們便當知道,得救與滅亡的人數都是確定不變的。無所增添,也無所減少。而且聖經也告訴我們,我們這些得救的人,是上帝在創世以先就預定揀選的。(見︰約6:37 弗1︰4-5、11;羅8︰28-29)第三、上帝揀選預定我們得救並不是因我們的義或善行,乃是因他白白的恩典,是因他看到與憐憫我們悲慘絕望的境況。(見︰羅3︰5-12,4︰1-5,11︰6)
上帝在創世以前揀選某些人來得救恩,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旨意。他特別揀選某些罪人,不是基于預見他們的反應或順服,如信心、悔改等。反之,乃是上帝將信心與悔改賜給那些他已選上的人(見︰弗2︰8,提後1:9)。信心與悔改乃神揀選的果,而非因由。揀選並不是由于上帝預見人本有的品德或善行而決定的,品德與善行也不是上帝揀選的條件。(見︰加2:16,羅9︰10-18)因人全然敗壞,沒有一個行為能夠達到上帝聖潔公義的標準,在上帝看來依然為罪。凡上帝按他自己的主權所揀選的人,聖靈就以他的大能使他們接受基督。因此是上帝揀選了人,非人揀選上帝。
有很多人無法接受上帝預定揀選一些人得救,卻預定其他人滅亡的《聖經》啟示,以為這違背了上帝的公義。實際上不是這樣的,如果上帝執行他的公義,那麼我們當中沒有人能站立得住,都應當歸入地獄。無知的人哪!上帝從這些必死的人中間,選擇揀選一部分人得救,你就置疑他的公義嗎?我們都背叛了上帝,上帝更不不欠我們什麼,也沒有義務救任何人,他完全可以一個人都不拯救。因此,上帝的揀選是上帝賜給我們,不配得的憐憫與恩典。因為他把我們這些蒙他揀選之人,本來應得的公義刑罰,澆灌到他的兒子身上,由此把他的烈怒才轉離了我們。
還有人承認以上真理,可卻含糊其辭的說︰“上帝預定人得救,卻不預定人滅亡,只是任憑其滅亡。”實際上上帝任憑一部分人滅亡,就是預定他們滅亡。在此真理上我們不應避諱什麼。但上帝預定人滅亡,但卻是上帝要人滅亡。因他們的滅亡雖是上帝預定的,但卻是由于他們自己犯罪墮落所導致的。司布真說︰揀選不是使你灰心喪志的,揀選是令人有盼望的事,令人喜樂的事。假如告訴你世上無一人蒙揀選,沒有一個人得救的,沒有一個人預定得永生的,你豈不要戰兢嗎?
你還必須要記得,假如你不是蒙上帝揀選的,你也不受任何損失。因為你本來就是應當滅亡的。王下6︰24-25記載︰“亞 蘭 王 便 哈 達 聚 集 他 的 全 軍,上 來 圍 困 撒 馬 利 亞。于 是 撒 馬 利 亞 被 圍 困,有 饑 荒,甚 至 一 個 驢 頭 值 銀 八 十 舍 客 勒,二 升 鴿 子 糞 值 銀 五 舍 客 勒。”城里面甚至發生了因極度饑餓,母親煮食孩子的悲劇 。此時,“在 城 門 那 里 有 四 個 長 大 麻 瘋 的 人 , 他 們 彼 此 說 , 我 們 為 何 坐 在 這 里 等 死 呢?我 們 若 說,進 城 去 吧。城 里 有 饑 荒,必 死 在 那 里。若 在 這 里 坐 著 不 動,也 必 是 死。來 吧,我 們 去 投 降 亞 蘭 人 的 軍 隊,他 們 若 留 我 們 的 活 命,就 活 著。若 殺 我 們,就 死 了 吧。(王下7:3-4)我們看到,他們無論是呆在原處,還是進城中都會必死,只有投降亞蘭人還有一絲存活的希望,于是他們作出了唯一正確的決定。其實人類也像這幾個大麻風病人一樣,無論是呆在原處不行動,還是靠人的方法與努力都只有滅亡,唯有來到主耶穌基督的腳前才是唯一的生路。
願下面司布真的話也能夠給你帶來安慰與激勵︰“罪人哪!來到揀選的施恩寶座前。你不來也要死在你的原處。來就上帝;縱使上帝斥責你,縱使他舉手趕逐你——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你也無何損失,你也不能因此更被定罪。
此外,假如你真的被定了罪,等你到地獄里的時候,你要舉目向神說︰“上帝啊,我向你求恩,但你不肯應允;我尋求,但遭你拒絕。”罪人哪,你永遠不會說這樣的話!如果你到他那里去,懇求他,你就要得著;因為他從來沒有斥責拒絕一個求恩的人!那不是你的盼望嗎?雖然有一個指定的數目,但凡尋求的人,都是屬于這個數目的,這的確是真的。你去尋求吧!如果你失敗了,你是頭一個下地獄的人,你告訴魔鬼,你是尋求上帝失敗而滅亡的人——告訴撒但你是以罪人資格來就耶穌而被棄絕的人。我告訴你這是有污永在者的尊名,他決不容這樣的事發生。上帝是重視他的尊榮的,他不容一個罪人說這樣的話,(他一定救尋求他的罪人。)
罪人哪!不單只這樣想你來不會有何損失;此外還有一個思想——你愛揀選這個意思嗎?你願意承認揀選是公正的嗎?你是說,“我知道我是滅亡的;我應該滅亡;如果我的弟兄得救,我不能發怨言。如果上帝毀滅我,那是我份所應得的;但如果上帝拯救坐在我旁邊的人,他有權柄作他自己所喜歡作的,我並不因此有所損失。”你能從心中誠懇地說出這話嗎?如果是這樣,那麼揀選的道理已經在你的心靈中發生了正當的影響,而且你已離天國不遠了。”——引自︰司布真著<論上帝的揀選>
2、限定或有限的救贖
這觀念也稱為個別的贖罪,或個別的救贖,可作以下陳述︰“上帝贖罪的目的,是拯救被揀選的人;到最後,只有一切被揀選的人才可得救。”基督只拯救一切預定要得救的人,這與先前無條件揀選的結果。如果上帝從亙古已經選定一些人得救,他也會為這些選召的人預備救贖。引用趙中輝所言︰“救恩完全是上帝的工作。由于罪的普遍影響,我們乃在上帝的定罪之下,我們不能改變自己的地位與情況。因此改革宗神學堅持地主張上帝在人得救的事上有絕對的主權作為。救恩的來源乃在于上帝的永旨,在萬世以先在基督里揀選了自己的百姓(弗1︰4),此揀選與人的任何本性無關,因此,基督道成肉身與贖罪的目的,乃是要救自己的百姓脫離罪。”
基督“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1︰21);好牧人“為羊舍命”(見︰約10︰11);基督只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禱(見︰約17︰9);基督“以他自己的血”,買贖上帝的教會(見︰徒20︰28);他將他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見︰羅8︰32);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見︰弗5︰25)。以上每段經文中,都只是指著被揀選的人,而不是每一個人。基督為“自己的百姓”、“他的羊”、“為屬他的人”、“上帝所賜給他的人”及“教會”而死。
有人引用提前2︰4︰“上帝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發問說︰“如果上帝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有一人沉淪,那為什麼實際上卻是多數人不能得救呢?難道是上帝的救恩不完全或能力不夠嗎?”其實他們把上帝旨意和上帝的願望混淆了。上帝願意不能等同于上帝的旨意。上帝願望是從上帝屬性發出的。因他是完全慈愛的,所以他願意和希望人人都能得救。而按他完全公義的屬性,他又要使人人臨到,其犯罪應有的刑罰。而上帝的旨意卻不是滅絕或拯救所有人,乃是只拯救一部分人。他按自己的主權,以他無限的慈愛,從滅亡之人中預定揀選一部分人得救,便是他的旨意。就如按上帝的慈愛與憐憫,他不願滅絕挪亞時代的人,而按他的完全公義他又要除滅當時代的人。所以“耶 和 華 見 人 在 地 上 罪 惡 很 大,終 日 所 思 想 的 盡 都 是 惡 。耶 和 華 就 後 悔 造 人 在 地 上,心 中 憂 傷。耶 和 華 說,我 要 將 所 造 的 人 和 走 獸,並 昆 蟲,以 及 空 中 的 飛 鳥,都 從 地 上 除 滅,因 為 我 造 他 們 後 悔 了。 ”(創6︰5-7)
從上帝慈愛的屬性所出,他是願意人人都能夠信福音,接受耶穌為救主而得救。如經上所記︰“主 耶 和 華 說,惡 人 死 亡,豈 是 我 喜 悅 的 麼。不 是 喜 悅 他 回 頭 離 開 所 行 的 道 存 活 麼。”(結18:23)但上帝的旨意卻只拯救其中的一部分人。我們不能說他願意人人都能夠信耶穌得救,卻只拯救其中的一部分人,是上帝的失敗或能力不夠。”只能說上帝的旨意原本如此。這就是說,上帝的普遍啟示、恩典、呼召,即上帝普遍的愛是向所有人發出的。而惟有基督徒不單得蒙上帝普遍的愛與恩典,更蒙了上帝特殊揀選與慈愛,得著上帝賜的赦罪與永生!
出4︰24說“摩西再返回埃及途中,上帝遇見他,想要殺他,他妻子西坡拉在他面前給他兒子行了割禮,上帝這才放了摩西。”想要殺摩西,是上帝當時的心思,而興起摩西領以色列民出埃及,才是上帝的不變旨意。所以我們不能說上帝想要殺摩西卻沒有殺,是上帝的改變或不完全。這樣我們不可把上帝當時的心思,等同于上帝的旨意。
又如當以色列人犯拜金牛犢之罪後,上帝對摩西說︰“你 且 由 著 我,我 要 向 他 們 發 烈 怒,將 他 們 滅 絕,使 你 的 後 裔 成 為 大 國。”(出32:10)這是出于上帝公義屬性而發的義怒,使得他此時想要滅絕以色列人。然而這卻不是他的旨意。所以隨後摩西為百姓禱告後,上帝便轉意不滅絕他們了,因為上帝旨意是不改變的。正如前面所說,其實以色列民的犯罪、摩西的懇求及上帝赦免以色列民,都在上帝的預知預定當中,在上帝不改變的旨意當中。不然上帝若真的這時滅絕以色列民,興起了摩西的後代。那在創世記49︰10節上帝藉雅各之口所說的對猶大支派和主耶穌的預言又怎能應驗呢?上帝說“圭 必 不 離 猶 大,杖 必 不 離 他 兩 腳 之 間,直 等 細 羅(就 是 賜 平 安 者)來 到,萬 民 都 必 歸 順。”而摩西卻是利未支派的人。
上帝差遣眾先知到以色列民中間,就是要顯出他們的罪惡本象,並命令他們回轉歸向上帝,然而上帝也早知道他們不會听從先知的呼喊。上帝差他的愛子到世間,目的就是要拯救世人。然而上帝也早知道死在罪中的人,無力也不能相信耶穌是基督。從主所說︰“我多次願意就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23︰37)我們充分看見了上帝的無限慈愛與人的全然敗壞。
主耶穌在約3:14-15節說︰“摩 西 在 曠 野 怎 樣 舉 蛇,人 子 也 必 照 樣 被 舉 起 來。叫 一 切 信 他 的 都 得 永 生。”當年的銅蛇,是上帝給當時所有犯罪悖逆的以色列民(包括預定死亡之人)預備的,叫一切仰望銅蛇的,都得以存活,反之則立刻死亡。隨後16節主耶穌便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主耶穌稱銅蛇是自己十字架舍命救贖的預表。結合上下經文我們看到︰上帝曾經叫一切仰望銅蛇的都得存活,不仰望者死亡。而現在叫一切相信仰望主耶穌都得永生,反之滅亡。所以這里的世人是廣義的,也包括預定滅亡者。另外,如果16節的‘世人’單單指信徒,不包括不信之人,那上帝就不必說‘叫一切信他的得永生’這句話了。
來2︰9稱“基 督 為 人 人 嘗 了 死 味 。”彼2︰1說基督也為假先知,假師傅而死,稱他們“連 買 他 們 的 主 他 們 也 不 承 認,自 取 速 速 的 滅 亡。”還有提前4:10稱“上 帝 是 萬 人 的 救 主,更 是 信 徒 的 救 主。”此處的‘萬人’明顯指非信徒。另外約翰福音5章記載,主耶穌對那些不信的猶太人講論了很多救恩真理,然而他們還是不信他。可主卻對他們說︰“我 說 這 些 話,為 要 叫 你 們 得 救。”又說︰“然 而 你 們 不 肯 到 我 這 里 來 得 生 命。”(約5:34,40)
結論︰因為上帝(耶穌基督)是無限者,所以十字架的救贖就有無限的功效,足以拯救所有的人。但從救恩(特殊恩典)或從上帝的預定揀選來說,基督卻只為蒙上帝揀選的人而死,只把他們從罪惡死亡中拯救出來,為要成就上帝永遠(預定)的旨意。從福音為萬民所預備(普遍恩典)的方面來說,基督又是為普天下人而死,為救一切相信的人。這就是說,耶穌基督實際上只為蒙揀選的人而死,但卻同時又潛在的為所有人而死,在此意義下,耶穌基督也是上帝賜給全人類的唯一救主。
“上帝為全人類安排了靈性的供應。提摩太前書四章10節說,基督是「眾人的救主,也是信徒的救主」。這節經文不像普救主義(universalism)所提出的,但它卻指出靈性的供應是給所有的人的。如果基督是上帝,那他的死就有無限的價值。他本質上是所有人的救主,而實際上是信的人的救主。神的普通恩典也伸展到所有的人,而這是透過基督的死給所有的人的。”———引自︰殷保羅著<慕迪神學手冊>
但我們不能說基督為不信者死,而他們又滅亡,就推論說基督的救贖不完全。因為按上帝揀選的旨意,他們不在上帝預定得救的範圍之內。上帝定意要作的事,即他所預定的旨意——使蒙揀選的人,一個也不會少的都得救,他必會成就,絕無失敗!就如當年的猶太人不接受主耶穌,就是上帝應許賜給他們的彌賽亞一樣,非蒙揀選的人拒絕接受救恩,拒絕承認主基督是他們唯一的救主。便更加顯明了人類的罪惡與全然敗壞,于是在上帝審判的日子,他們就更加無可推諉了。是的,主基督的救贖有著無限的功效,足以拯救所有的人。然而《聖經》又清楚啟示,人得救是唯獨因信稱義的真理。非蒙揀選者連上帝賜給他們的獨一救主,都不相信,不接受;連耶穌基督為他們舍命的大愛,都拒絕。又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然而在上帝揀選之外的人,因著人性的全然敗壞,是無力也是不能接受救恩的。所以在蒙揀選的人身上,就更加顯出上帝的榮耀與白白的恩典。蒙揀選的人並不比任何人更好,而是上帝的救恩臨到了他們,是上帝在還未創世以先就已經預定要揀選他們,也就是說這一切都是在上帝永遠(預定)的旨意里。
限定救贖就是說,耶穌基督受死的贖價,只在一切信他的人身上發生功效。救贖的範圍只限一切蒙上帝特殊揀選(內在恩召)的人。而唯有蒙上帝特殊揀選的人,上帝才賜給他信心,使他回轉接受基督的救恩,得蒙赦罪與稱義。所以僅在此意義下,耶穌基督不是為預定滅亡之人舍命,卻只為屬他的人舍命。然而太陽不會因你看不見它,他就不是太陽;主耶穌不會因以色列人不信他是彌賽亞,他就不是他們的彌賽亞;基督不會因你不信他為你而死,他就不是為你而死。其實限定(有限)救贖,與基督(從普遍恩典來說)也為不信者死,本身並無矛盾。《聖經》啟示限定救贖的真理是那樣的清晰和明確。然而很多人卻以人墮落理性,做了並無《聖經》依據的邏輯推論,把此真理再次復雜化和遮蔽了。
很多《聖經》真理本是清楚簡潔的,可歷代以來,人總是以理性與邏輯作過份的推論,以致把很多本清楚簡潔的《聖經》真理包裹與遮蔽了。正如上帝在約伯記38:2所說︰“誰 用 無 知 的 言 語,使 我 的 旨 意 暗 昧 不 明?”這些推論會把上帝啟示的真理遮蔽或復雜化,使人尤其是初信者,落入無窮的爭辯與疑惑里。從而不能明白很多本非常清楚簡潔的真理。我真的懇求上帝打碎一切,把他話語包裹遮蔽的,人類理性推論的外殼,使每個上帝兒女都能直接進入《聖經》的無限廣闊中。
3、救恩不可抗拒
人已經死在罪中,在自己得救的事上什麼都做不了。人的信心、悔改、順服,並在真道上持守與努力,都是上帝的恩典和護理。這就是說,人得救的整個過程完全都是上帝自己的工作。經上說︰“我 們 原 是 他 的 工 作,在 基 督 耶 穌 里 造 成 的,為 要 叫 我 們 行 善,就 是 神 所 預 備 叫 我 們 行 的。”(弗2:10)蒙揀選的人,是上帝在耶穌基督里造成的。請問你能夠創造你自己嗎?上帝不單是我們肉體生命的創造者,也是我們在基督里新生命的創造者。這使我想起上帝在異象中叫以西結先知看見,上帝使平原上無數骸骨的復活起來成為大軍。(見︰結37︰1-10)人已經死了且朽爛成為了骸骨,怎麼可能復生呢?怎麼可能自己活過來呢?可見這是惟有上帝才能行的神跡,才能作的奇妙大事!同樣死在罪中的人得以活過來,也是如此。
上帝使一個死在罪中的人活過來(重生),並漸漸成為聖潔,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使我們成為新造之人的過程。既然人得救的整個過程完全都是上帝自己的工作,並是上帝早已預定好的。那人又如何能抗拒上帝的救恩呢?因為抗拒上帝的救恩,就是說人可以阻止上帝的預定的旨意,而這是不可能的!既然人已經死在罪中,對救恩就如死人般根本不會有真正的反應,那又怎會談得到抗拒與接受的問題呢?實際上,人對救恩既無力接受,也不能抗拒。所以人對救恩看似的抗拒,不過是因著人已經死在罪中,對救恩失去了反應罷了。
非常奇異的現象是,很多人理性上相信上帝,認為基督信仰是最偉大信仰,並承認《聖經》超越了一切宗教經典,卻依然不來到基督腳前。有非常多異教徒(包括那些極端敵視基督信仰者),也心里承認基督信仰是最好的信仰。可他們卻不但不來到耶穌基督腳前,甚至抵擋反對基督信仰。還有很多人看到並承認耶穌基督的良善、誠實、智慧,超越了世間一切的人,然而他們卻不信耶穌基督為他自己做的見證,不接受他為自己獨一的救主。以上現象更加顯明,人已死在罪中全然敗壞。因為若非上帝的恩典的工作,人就是看見並承認基督信仰為真理的信仰,他也依然不能來到耶穌基督這里來得生命。這樣也使我們確信,若非上帝特殊揀選(有效呼召)的恩典臨到人,人就不能對上帝的救恩有任何回應。只有不信、反對、抵擋上帝!
聖靈奇妙的在人心里作工,使人能夠並情願接受救恩而得救。這真是件大而奇妙的事!一方面救恩不可抗拒,蒙上帝揀選的人必要到上帝這里來。(見︰約6︰37)一方面上帝又不強迫人,而是藉著聖靈一點一點打開引領人的意志,使他相信與認識救恩,並情願、渴慕,且接受救恩而得救。上帝就用他這樣奇妙偉大的方式,使人歸向他,絕無失敗。同時又不強迫與捆綁人的意志,而是等人自己情願。這就如同上帝默示《聖經》一樣,我們知道《聖經》是上帝,藉幾十位作者之手寫成。可上帝並未剝奪人的意志,不是讓人機械式的默書。而是帶領感動他們,在作者自由發揮中給予充分引導與感動,使他們寫出的一字一句都成為上帝自己的話語。這樣每個作者各不相同的性格、感情和文字風格,使各卷書都具有作者獨特的風格,在字里行間里表露無遺。
每個基督徒都清楚知道自己信靠主耶穌基督,都是自己在意志里面作的決定和選擇,可是聖經告訴我們,我們在自己意志里面作的決定和選擇,又完全都是上帝的工作,是他定意要救我們。正如經上所記︰“因 為 你 們 立 志 行 事,都 是 神 在 你 們 心 里 運 行,為 要 成 就 他 的 美 意。”(腓2:13 )
有人會說,實在是有太多太多的人听到福音而拒絕,更有很多的人信主後又最終離棄了主,豈不是說上帝的救恩是可以抗拒的嗎?實際上,那些所謂信主以後又離棄了主,棄絕了救恩人,從來就沒有真的信過主,正如猶大一樣。經上說︰“耶 穌 從 起 頭 就 知 道,誰 不 信 他,誰 要 賣 他。”(約6:64)猶大是主的十二門徒之一,在人看來也信主。最後卻成為賣主的。猶大沒有真信說明他不是上帝要揀選得救的人。所以那些在人看來拒絕上帝救恩,和信主後又離棄了主的人,是因為他們不是主的羊,不是蒙主揀選的。因他們沒有從上帝那里來的真信,而真信惟獨來自上帝。
所以主說︰“若 不 是 差 我 來 的 父 吸 引 人,就 沒 有 能 到 我 這 里 來 的。”又說︰“只 是 你 們 不 信,因 為 你 們 不 是 我 的 羊。”又說︰“出 于 神 的,必 听 神 的 話。你 們 不 听,因 為 你 們 不 是 出 于 神。(約6:44,10:26,8:47)那些拒絕和離棄救恩的人,都是上帝揀選之外的人。正如前面所說,若非上帝的特殊揀選(有效呼召)臨到人,若非是上帝在創世以先就早已預定要得救的人,那麼人只有不信、抵擋、反對上帝!當然有很多蒙上帝揀選的人,起初也是剛硬拒絕上帝拯救的,但上帝會使他從死在罪中的光景中活過來,接受救恩而得救。也會有很多蒙上帝揀選之人,因著罪與軟弱暫時跌倒遠離上帝,但上帝會使他們至終回到耶穌基督的里面。
4、救恩永不失落或聖徒蒙保守
透過《聖經》啟示我們知道,上帝是永不改變、絕對信實、決不後悔、凡事都能的上帝。他絕不會出錯,絕無失敗。“上 帝 的 恩 賜 和 選 召,是 沒 有 後 悔 的。”(羅11:29)他預定的旨意也是永不改變的。所以他所揀選的人一個都不會失落,上帝必保守每一個屬他的人到底。救恩永不失落或聖徒蒙保守,是因為人得救的整個過程完全都是上帝自己的工作。既然如此我們便會知道,真正使我們信靠並保守我們在基督里面的不是我們自己,而是上帝。若以為我們信主並持守是靠著自己的力量,那我們就有足夠的理由相信,人是可以從上帝的救恩中墜落的。我們若憑著自己,甚至不知明天自己還是不是基督徒。因為人實在是太有限軟弱,太不可靠,太善變了。然而使我們在耶穌基督里的不是我自己,而是上帝。我們的信心不是出于我們,而是上帝賜的。信心也不是基于有罪有限的我們(人),而是絕對可信的上帝,建築在上帝絕對信實,永不改變的旨意與應許之上。
《聖經》告訴我們,聖靈在我們真正信主的那一刻就住在我們里面,而且永不離開。並成為我們得救(基業)的憑據。(約14︰16-17,弗1︰13-14,林前6︰19)基督是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來12︰2)我們基督徒信心的開始,直到因信見他面的那一刻都在他的手中,信心為主所賜,也為主所保守,直到見他面的日子。他必保守每一個屬他的人直到見他面之時︰“我 的 羊 听 我 的 聲 音,我 也 認 識 他 們,他 們 也 跟 著 我。我 又 賜 給 他 們 永 生。他 們 永 不 滅 亡,誰 也 不 能 從 我 手 里 把 他 們 奪 去。我 父 把 羊 賜 給 我,他 比 萬 有 都 大。誰 也 不 能 從 我 父 手 里 把 他 奪 去。”(約10:27-29)
既然上帝是在未創世以先就已經預定揀選我們得救,而上帝的旨意又是不改變的。那我們便會確知,得救和滅亡的人數是上帝早已定準的,是確定的,無所增添,也無所減少。假如真有一個上帝預定得救的人滅亡了,那豈不等于說上帝沒有預定一切事?反之如果真有一個上帝預定滅亡之人信主得救了,豈不是說他改變了上帝的預定旨意?所以上帝的不改變,及預定揀選的真理,是聖徒蒙保守的無可辯駁的《聖經》依據!這樣我們便知道,上帝自己必會保守每一個屬他的人。已經得救之人是絕對不可能滅亡的!
上帝既預定我們得救的結果,也必然預定了我們得救的過程。引用湯姆.華森所著<系統神學>中的一段話︰“上帝的預旨並不影響我們的努力;因為預定我的救恩的上帝,同時也預定了我達成救恩的方法,若我輕忽方法,我就等于咒詛自己。不會有人爭辯說︰‘上帝已經預定我會活多久,所以我不需要用任何的方法保存我的生命,我就不吃不喝。’上帝在方法中預定了我生命的長短;照樣,上帝也借著聖經和禱告預定了我的救恩。就像一個拒絕進食者就是在自殺,照樣,那拒絕作成得救功夫的就是在毀滅自己。聖經說︰那蒙憐憫的器皿是早預備得榮耀的(羅九23)。除了他們在成聖上,如何能說他們是預備得榮耀呢?成聖不可能沒有方法而發生;因此,不要以為上帝的預定排除你聖潔的努力。”這樣我們便會知道,我們得救的結果和得救的過程,也是不可分割和整體性的,包括在基督里面信靠、渴慕、努力、奔跑、持守、追求等等。實際上,我們得救的結果,與我們一生每一時刻的選擇、動作、生活,都是緊密相連和整體性的,都在上帝的預定旨意之中。
5、聖靈與救恩
聖靈在人真信主時內住在人里面,而且永不離開。(見︰弗1︰13,約14︰16,加3︰2)沒有聖靈人,就是不信主的人。(見︰羅8︰9)聖靈的內住與基督徒的屬靈景況無關。哥林多教會有很多屬肉體的基督徒,但他們里面都有聖靈的內住。(見︰林前3︰16)結論︰所有的真基督徒都有聖靈的永遠內住。這更加表明︰上帝的救恩是絕對穩固和不可失落。所以聖靈的內住,是一個基督徒得救的憑據。(見︰林後1︰22,弗1︰13,4︰30)農場主把自己的印,打在自己的牛身上,表明它們屬于自己。上帝把聖靈的印打在信徒身上,表明他們屬于基督。
聖靈的洗、內住和使人重生,是他工作的三個不同層面的描述。洗表示罪得以潔淨,內住表示得救,重生是得救的結果。以上聖靈的工作是整體性和即刻發生的。聖靈充滿卻不是一直持續,而是多次的。在《聖經》未完全以先的初期教會時代、聖靈充滿的標記包括說預言和方言。然而《聖經》完全以後,全備的福音已經賜下。就不需要方言和預言來證實所傳的福音了。而且聖靈是為基督作見證的,是《聖經》的默示者,也是真理的靈。所以聖靈充滿之人最重要的標記乃是,明白《聖經》;聖潔的生活;愛上帝愛人;大有口才和能力的傳講福音;及見證主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結論︰真正的預言絕對不會有了,因為上帝的特殊啟示已經完全了。今日人自稱臨到上帝的特殊啟示,定然是出于魔鬼。因這等于說《聖經》還不完全。而真正的方言隨著《聖經》的完全,很可能也不再有了。所以今日人自稱聖靈充滿所說的方言,幾乎都是出于自己或邪靈。保羅說不可禁止說方言,但是也是嚴格限制的。(見︰林前14:1-30)注意︰保羅書信是在教會初期時代,即《聖經》未完全以先。
上帝給人最大最終的應許就是永生,(見︰約3︰16,20:30-31,啟21:1-4)而永生惟在耶穌基督里面。整部《聖經》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徒1︰8和5︰32稱︰聖靈為基督死而復活作見證。約一5︰9說︰“上 帝 的 見 證,是 為 他 兒 子 作 的。”主耶穌說“但 我 要 從 父 那 里 差 保 惠 師 來,就 是 從 父 出 來 真 里 的 聖 靈。他 來 了 ,就 要 為 我 作 見 證。” (約15:26)
徒19︰1-7節被人曲解,以為聖靈在人信主一段時間後才賜下來。被靈恩派人士引用解作聖靈的洗。其實《聖經》記載,當時那些人只是受了施洗約翰的洗,還不明白當信主耶穌,就是施洗約翰見證的那一位救主。“保 羅 說,約 翰 所 行 的 是 悔 改 的 洗,告 訴 百 姓,當 信 那 在 他 以 後 要 來 的,就 是 耶 穌 。他 們 听 見 這 話,就 奉 主 的 名 受 洗。保 羅 按 手 在 他 們 頭 上 , 聖 靈 便 降 在 他 們 身 上。”(見︰徒19:4-6)我們看到此時他們才真正相信了主耶穌,並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同時聖靈又藉著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降在他們是身上。實際上,早在聖靈降在他們身上以前,聖靈已經開始在他們身上的工作。因從一個人听到福音並接受相信,並一個人得救的整個過程,都是聖靈的工作。
徒8章記載了一件特殊的事情,有很多撒瑪利亞人,听從了腓力所傳的福音,便相信了,且受了洗。有一個行邪術的西門也信了且受了洗。而聖靈卻並未在他們信時降在他們身上。此後事實證明西門的信,並不是從上帝那里來的真信心,只是他的自信。所以我們看到《聖經》在這里用的‘信’一詞是廣義的。僅表示人理性層面的認同。事實上,的確有很多人自稱信耶穌,卻不是真的基督徒。因他們並沒有上帝所賜的得救之真信。所以聖靈此時,使這些撒瑪利亞人真正信主,並藉著使徒按手降在他們身上。這是聖靈在《聖經》未完全以先,所作的特殊工作。為顯明福音乃是上帝的大能。聖靈在當時以外在,明顯可見的方式,降在人身上。是為了見證主耶穌,並門徒所傳的福音。而且這些人受洗時,並不是使徒施的洗,傳福音的腓利也不是使徒。聖靈特在使徒按手時降下來,是要顯明教會的根基,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之上。(見︰弗2︰20)
聖靈是在一個人真信主耶穌時降在他身上的,但聖靈在人信主以前就已經開始工作了。至于一個人具體什麼時候真正相信,即重生,很多時候人是不知道的,就如主所說︰“風 隨 著 意 思 吹,你 听 見 風 的 響 聲,卻 不 曉 得 從 那 里 來,往 那 里 去。凡 從 聖 靈 生 的,也 是 如 此。”(約3:8)聖靈洗的定義是︰聖靈使信徒與基督聯合,從而在基督的教會與其他信徒聯合。即與上帝與人和好。(見︰林前12︰13)聖靈的洗就是,聖靈使人重生得救,罪得潔淨(赦免)的工作。絕不是如某些靈恩人士所說,人先得救,才會經歷聖靈的洗。
約20︰22記載︰主復活以後向門徒吹了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並不是說那一刻,聖靈已降在他們身上,然後到主升天後,五旬節再第二次降臨。主只是透過向他們吹氣這樣一個行動,要他們明白並預備好,領受聖靈的降臨。就如創世紀2:7所記︰耶 和 華 上 帝 將 生 氣 吹 在 始 祖 鼻 孔 里,他 就 成 了 有 靈 的 活 人。今日主向門徒吹氣,要他們明白聖靈將要降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得永遠的生命。為什麼此時門徒已經真正信主,聖靈卻還沒有降在他們身上呢?因為主耶穌的救贖大功,此時剛完成,還沒有升天。而主應許他升天後,才差聖靈來。主說︰“我 若 不 去,保 惠 師 就 不 到 你 們 這 里 來。我 若 去,就 差 他 來 。”(約16︰7)
6、關于預定論
每個人在擁有上帝賦予的自由,可作選擇或努力。但同時又有一個確定不變的未來在等在前方。也就是說,未來就如已過的昨日一樣,是不可更變的。你能理解嗎?未來之所以不可更變,是因無論有多少選擇或可能性,人也只能處在其中一條路向或過程所帶來的所有事件。正如一個人眼楮不可能睜開的同時又是閉上的,不可能此時已死,卻同時又在異地活著。不可能走在路上,同時又在家里你的一天或一生只能有一種過程,一個結局。你不可能同時有兩個人生過程與結局。而此一過程與結局,正在上帝的預定之下。
每個人甚至每個動物的一切動作與選擇,都在上帝預定的旨意之內。沒有人知道自己會在何時離世,但他離世的那日,將會確定不變的等在前方,且與任何個人努力無關。因為無論是你幸運逃生,還是選擇自殺,都在上帝的預知預定中。正如主耶穌所說︰“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太6︰27)還有“上帝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17︰26)所以在以上意義下,從宇宙萬有到每個人的未來都在上帝的預定之下。是的,上帝是賜人以自由,但卻不是絕對,而是相對的。是在上帝的預定之內的!“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象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21︰1)
但 是 上 帝 的 預 定 並 不 消 滅 人 的 自 由、意 志、努 力 及 選 擇,更 不 是 “宿 命 論”。有宿命論者也認為未來是確定不變的,但卻以為決定未來的是一個盲目、偶然、非位格或未知的力量。而聖經啟示的預定論讓我們明白,上帝才是一切背後真正的主宰、掌管與決定者!也就是說,人的一切完全都在上帝的絕對主權之下。而上帝是有位格的,良善的、慈愛的、聖潔的“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我 未 成 形 的 體 質,你 的 眼 早 已 看 見 了。你 所 定 的 日 子,我 尚 未 度 一 日,你 都 寫 在 你 的 冊 上 了。”(詩139:16)我們的思想、意志與行動,就是在犯罪的進程中,也都是在神的管制之下發生的,在他的預定旨意之外根本不可能會有什麼事發生(參︰弗1︰11)。
有人說︰“上帝預定人得救是因他預知其會接受救恩,然後才預定他得救。也就是說上帝是因預知而預定。”並引用了羅8:29和彼前1︰2兩處經文︰“因 為 他 預 先 所 知 道 的 人,就 預 先 定 下 效 法 他 兒 子 的 模 樣,使 他 兒 子 在 許 多 弟 兄 中 作 長 子。“就 是 照 父 上 帝 的 先 見 被 揀 選,藉 著 聖 靈 得 成 聖 潔,以 致 順 服 耶 穌 基 督,又 蒙 他 血 所 灑 的 人。”沒錯,全知的上帝知道從開頭到末了的一切事情。但在這里我要說︰上帝的預知預定,並沒有時間里的先後,因為時間是隨著天地的被造開始的。而上帝在創世以先,還沒有時間以先,就早已預知並預定了每個屬他的人。所以上帝的預知預定都發生在永恆中,是並行的,不可分的。預知顯明上帝的全知,預定則顯明上帝的旨意與主權。另外說上帝是因預知而預定,豈不等于否定了上帝的預定,只是預知而以,因最終決定權不在上帝而是人。
上帝不是預知誰會信他,才揀選並賜誰信心。因信心的本身為上帝所賜,他若不賜人信心,就不會有任何一個人會信他。所以根本就談不到上帝預知誰會信他,才賜信心的問題。而且真信心包含起先意志里面的願意與渴慕相信,也就是說信心是整體性的,不能分割的。人起先意志里面的願意與渴慕,本身就是上帝的恩典,是真信心的一部分。另外如果說上帝預知誰會信他,才揀選他。實質上,便是人揀選上帝,而非上帝揀選人。因為人若不信,上帝就不能揀選他了。這違背了《聖經》,也侵犯了上帝的絕對主權。《聖經》很清楚的啟示︰不 是 我 們 揀 選 了 主,乃 是 主 揀 選 了 我 們。(見︰約15:16)
他們錯誤的將上帝的預定,訴諸上帝對人行動的預知。可上帝所預知的內容,是來自事前的計劃,而不是根據事前的資料。聖經上談到上帝的預知,不單是他在事情發生(人做決定)之前就預先知道,更是指上帝在永恆中,還沒有創造萬有與人以先,就透知所有一切。所以我們的結論必然是︰上帝的預定絕不會受到誰人會信他或不信他的影響。上帝的主權是絕對的,救恩乃是上帝在創世之前,按著他的旨意所預定的(見︰徒13︰48;弗1︰4、5、11)預定並非出于上帝預先知道誰將來會信他,並在信仰生活上堅持到底。
範泰爾在其所著《基督教護教學》中說︰“論到‘上帝知識’的第二層面,即上帝對自己之外的存在事物(注︰受造界)的認識。必須強調︰上帝對這些事物的認識,是先于這些事物存在的事實。這並非是指時間上的預先。論到上帝的預知,我們並非是指︰上帝在事物發生之前就先知道。從人的觀點來看,‘預知’的確如此。但是從上帝的觀點來看,主要重點是︰就邏輯上,上帝的知道先于事物的實現。我們若要知曉或解釋事物,則必須在觀察事物之後,甚至在事物進行一段時間之後。但是上帝對事物的認知,是事先的。上帝知曉或解釋事物,是事物成為事物之前。事物之所以能成為事物,乃是因為‘上帝的計劃’與‘上帝對事物的全盤解釋’。”
如果承認上帝創造護理萬有,那上帝必然自有永有、獨立自主。因未創世以先惟有上帝自己。若沒有上帝的創造與護理,那宇宙(時間空間)及其中萬有都不會存留。因此上帝不單不會受他所造的這一切的限制或左右,而且一切都在上帝面前赤露常開。無一物不是因上帝的創造護理而存留。而且上帝並不只是統管受造界而已,更是完全掌管致細微極處。每個人類個體的一切行為與生命氣息,每個受造物包括飛鳥、小蟲、甚至原子分子。(經文見︰太10:29-30,徒17︰26-28,但5︰23)
宇宙萬有及人類歷史不斷顯明受造界的整體性與不可分割性。受造物,哪怕最微小的,都無一物可獨立于其他受造物而存有。所以上帝既掌管明顯的事,也必掌管最微小的事。就如上帝既預定我們得救的結果,也必然預定了我們得救的整個過程一樣。上帝即預定大事,也必然預定與之不可分割,緊密相連的所有微小事件。因此一切受造物包括人,都不能獨立于其他受造物,都絕對沒有在上帝預定與護理之外的自主性。其實一個人僅僅承認萬有不能離開上帝的創造與護理而一刻存留,就已經沒有理由相信人有獨立于上帝之外的自主性!既如此就當承認,一個人是否擁有智能、健康,是否做正確決定與選擇,是否得救、信福音、明白真理等等的終極決定權唯獨在上帝那里。
如果上帝是自有永有、獨立自主的完全與無限者,那麼他在創世以先就必有個完美無暇的計劃。又因著上帝擁有完全無限的能力、智慧與知識,所以他的計劃就絕無缺欠、錯漏、失敗,是絕對達成與必然實現的。所以【上帝的永恆計劃就是他的預定旨意】。而上帝的護理就是他預定旨意的實施或實行。因此必然沒有一物能在上帝預定與護理之外有絲毫自主。就是人的犯罪作惡也在上帝的約束掌管之內,即在上帝永恆的計劃或預定旨意當中。所以那些認為上帝把福音賜下,然後人得救全在乎人自由選擇相信與否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這樣就把人當成了自主或終極決定者,反把上帝當成了被動者,因人若不信上帝就不能救他了。他們實質上把人與上帝的位置顛倒了。此問題的根源乃是源自伊甸園中始祖的墮落,是始祖先假定人有著自主性,才違背上帝命令的。以後墮落的人類就以為他們可以憑著自己,以人的理性為終極參考與權威來判斷是非與真理。這就是為什麼人常常把聖經置于人之下,去評斷分析,以致墮入更大的不信、黑暗、狂傲、混亂。至此我們才看見此觀念的危險性。
聖經真理是前後一致貫徹始終的,然而很多基督徒的信仰卻和異教一樣是前後矛盾的。例如︰正統信仰的基督徒都承認上帝自有永有、獨立自主、全知全能。也都承認一切都在上帝的護理掌管之下,在上帝完美的永恆計劃(預定旨意)之內。如此就不能不承認,人絕對沒有獨立于上帝之外的自主性。然而很多基督徒又自相矛盾的堅信,人可完全自主的選擇信與不信福音。人得救的最終決定權在人還是在上帝呢?按著人的罪性思維當然在人,然而按聖經啟示是在于上帝。如果說最終決定權在于人,便是認為人有著上帝護理之外的自主權。如此上帝便成了,受人決定限制左右的。如果有什麼事在上帝的預定與護理之外發生,那上帝便成了有限者了。
聖經啟示一切都在上帝的預定旨意當中,如果人真的可以絕對自主的選擇信與不信,便是侵犯了上帝絕對的主權。豈不否定了上帝預定與護理的完全性與徹底性?豈不實質上否定了上帝的預定?這樣一位上帝還是上帝嗎?不過是受人理性限制的假神而以!如果受造物有一丁點在上帝之外的自主,豈不改變了上帝的預定旨意?如此上帝又怎麼能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呢?因大事由小事組成或相連。如果小事改變,那大事也會改變。因此上帝預定大事,也必預定小事。上帝預言未來之事,就表明未來之事的確定與不變。如果未來之事是不確定的,上帝又怎會說“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呢?聖經又怎會預言未來必成之事呢?如果承認人的自由是在上帝的預定與護理之內。那就必須承認人得救與否的最終決定權惟獨在于上帝。
有人說︰“改革宗神學的核心是其預定論,而預定論由于其徹底性和極致性,在神學上對異教、異端起到了毀滅性的打擊。人的得救完全在于創世之先,上帝在耶穌基督里的揀選與預定,與人的一切毫無關系。預定論在上帝的揀選問題上斬釘截鐵的果斷回答,將上帝的主權發揮到應有的極致,將人的敗壞與無能也發揮到極致,更將以人為本的一切宗教、哲學和文化全面地摧垮了。”
下面引用加爾文關于預定論的觀點︰“當保羅說,“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弗1︰4),他當然是撇棄了我們的功勞的思想,因為他的話等于說,我們的天父在亞當的後裔中找不著配蒙揀選的人,所以他只好轉眼向著基督,從他身上選擇肢體,叫他們進入于生命的圍契中。 那麼,讓信徒以此理由為滿足吧︰我們得以承受天上的產業,是在乎基督,因為光靠我們自己,我們是無法達到這麼高尚的境界的。在另一地方,保羅以同樣的話奉勸歌羅西人,說︰“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西1︰12)。倘若揀選是在乎那叫我們配得永生的神恩之前,那麼,上帝在我們身上究竟找著了什麼配使他揀選我們的呢?另有一節經文,保羅的話更能表明這個意思,他說︰“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4,5)。這里,保羅明說上帝悅納我們是和我們的功勞沒有關系的。
“他們之被揀選為的是要成為聖潔”,這里使徒完全摒棄了那認為揀選是由于預知,證明它是錯誤的說法,因為他說,那在人身上所發現的一切德行,都是揀選的效果。倘若要追溯一個更高的原因,保羅的答復乃是神的“預定”,是神照著他自己所喜悅而預定的。這就把人所想像在自己身上能有任何理由以蒙揀選的主張完全推翻了;因為他指出神所賜靈性生活的一切恩助都是從一個源頭流出的,就是上帝照他所願意的,在人還沒有生以前,揀選了他們,將他所決定賜給他們的恩典預留下來,作為他們之用。
我們已經說過,那“使我們成為聖潔”子句的意思已排除了一切疑慮。倘若我們說,他預先知道他們會是聖潔的,所以才揀選了他們,就是把保羅的話的次序顛倒了。那麼,我們可以推論說,倘若他之揀選我們,是為要使我們成為聖潔,他之揀選我們就不是因為他預先知道我們是會聖潔的。因為這兩個命題——信徒的聖潔乃揀選的效果,和人之達到聖潔乃靠行為——是彼此矛盾的。至于他們所常憑藉的說法,以為揀選的恩典並非上帝對人從前善行的酬報,而是對將來善行的酬報,也是毫無力量的謬論。因為既說信徒之被揀選,為是的要叫他們成為聖潔,這就充分表明了他們將來所要得著的聖潔是由揀選而來的。那麼,怎能又說由揀選而來的反倒成為揀選的原因?使徒後來又加上了一句補充說︰“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弗1︰9),更證實了他說的話。這里說“照著他自己”,即等于說,除他自己以外,就沒有任何影響他的決定的考慮。
因此,他立刻告訴我們,我們蒙揀選的惟一目的,就是︰“叫我們使神的恩典得稱贊。”當然,上帝揀選我們的恩典,除非是白白賜予的,就不值得完全的稱贊。那麼,上帝在揀選他的子民時,若是考慮到各人的行為,這揀選也就不算是白白的恩賜了。所以,基督對門徒所說的話可以普遍應用到一切信徒︰“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15︰16)。這話不但把人的一切過去的功勞除開,而且表明在他們身上絲毫沒有足以使他們蒙揀選的理由,除了他們從基督原來所得著的恩慈。這和保羅在另一段經文中所說的意思相符︰“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羅11︰35)。他這話分明是說,神的善良都在乎人的善工之前,他在人身上,無論是過去或將來,都找不著任何足以邀他恩眷的功德。
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33︰19),這話的意思等于是宣布,上帝除了自己要施的憐憫的旨意外,並不為其他動機所激動。因此,奧古斯丁所說的話是對的,“上帝的恩典並不是要找適合于揀選的人,而是要使他們合乎揀選。”——(節選自:加爾文《基督教要義》卷三,二十二章、預定論在聖經上的證據 )
現對改革宗(歸正)神學救恩論作一下總結︰
(一)人全然敗壞或不能自救
由于亞當的墮落,全人類都不能靠自己而發生得救的信心來相信福音。罪人對上帝的事情是死的,是盲的,是聾的;他的內心充滿了虛妄,而且已經全然敗壞。因之,他不會——也不能——選擇上帝的救恩。結果,罪人必須有聖靈動工才會來到基督面前。乃是聖靈使罪人重生之後,他才會活轉過來,也是聖靈自己賜他有新的本性。信心並不是人自己對于救恩的貢獻,卻是上帝所賜予人的救恩之一部分——是上帝給罪人的恩賜,非罪人給上帝的禮物。
(二)無條件的揀選
上帝在創世以前揀選某些人得救,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旨意。他特別揀選某些罪人,不是基于預見他們的反應或順服,如信心、悔改等。反之,乃是上帝將信心與悔改賜給那些他已選上的人。信心與悔改乃神揀選的效果,非因由。因之,揀選並不是由于上帝預見人本有的品德或善行而決定的,品德與善行也不是上帝揀選的條件。凡上帝按他自己的主權所揀選的人,他又藉著聖靈的能力而使他們來接受基督。因此,救恩首要的因由乃是上帝揀選了罪人,非罪人揀選基督。
(三)限定或有限的救贖
基督救贖的工作只為了要拯救已蒙選上的人,而且在實際上已為他們取得了救恩。他的死乃是為某些特別蒙選的罪人代受罪的刑罰。基督的救贖不單是除去了他百姓的罪,而且也為他們獲取了全部的救恩,其中包括那些使他們與他聯合的信仰。信仰的恩賜已由聖靈牢靠地加給那些蒙上帝特選救贖的人,因此也就是說保證他們的救恩永遠有效。
(四)聖靈有效的恩召或不可抗拒的恩惠
聖靈不但是對于那些听見福音的人給予外在的呼召,而且對于那些已經蒙選的人,給予內在的特別呼召,由于這個特殊的恩召而使他們終于而必然獲得救恩。外在的呼召(乃是向人人而發,並沒有分別)是能夠被拒絕的,且時常被拒絕;然而內在的呼召(乃是向蒙揀選的人所發)是不能被拒絕的,因之終于會使他們悔改。由于這個特殊的不能抗拒的恩召,聖靈吸引罪人來到基督面前。當聖靈將救恩加給人時,他並不受人的意志所限制;他工作的功效也不靠人的合作。聖靈特別施恩扶助蒙選的罪人,並使他們相信、悔改、並衷心願意來到基督面前。因之上帝的救恩是無法抗拒的;凡蒙神恩寵的人,結果一定會得著救恩,且絕不失效。
(五)聖徒永遠得蒙保守或聖徒的恆忍
凡蒙上帝所揀選、被基督救贖,並由聖靈賜與信心的人,要永遠得救。他們蒙全能上帝的大能所保守,因此他們所得的救恩永遠不會失去。救恩是由于全能的,三位一體上帝的主權所成就的。聖父揀選的一班人,聖子為他們而死,聖靈使基督的拯救在他們身上發生功效,又叫他們相信悔改,因之而使他們衷心願意來順服福音。整個救恩的過程(揀選、救贖、重生)都是上帝的工作,而且完全是出于上帝的恩典。因此,是上帝而不是人決定誰將是接受救贖恩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