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關于聖經中應許和宣告
引言︰我為什麼要相信聖經?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而上帝是絕對信實不會犯錯的,是值得我全然相信的。我怎知聖經都是上帝的話?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理由就是,聖經怎樣應許或啟示,而後來的事實真相也是如此,且絕無例外。如果一個人100次答應或告訴我的事,都怎樣說就怎樣成就,我就可以信任他第101次。同樣聖經應許的成就與實現,沒有一個落空或偏差,顯明聖經是絕對可信的!我兌現十年前答應一定給你的五萬美金。或告訴你大馬哈魚將要回游的季節河流與事實真相一致。那麼你會覺得我是守信可靠的。然而聖經應許卻遠超越人世間的守信真實,不單是歷史性更是真理性與超奇性的,是關乎人生死與本質需求,及真安息、自由、與幸福的。
a、遵行主道,必曉得真理,必得以自由,必得享安息
耶 穌 對 信 他 的 猶 太 人 說,你 們 若 常 常 遵 守 我 的 道,就 真 是 我 的 門 徒。你 們 必 曉 得 真 理,真 理 必 叫 你 們 得 以 自 由。他 們 回 答 說,我 們 是 亞 伯 拉 罕 的 後 裔,從 來 沒 有 作 過 誰 的 奴 僕。你 怎 麼 說,你 們 必 得 以 自 由 呢?耶 穌 回 答 說,我 實 實 在 在 的 告 訴 你 們 。所 有 犯 罪 的,就 是 罪 的 奴 僕。——約8:31
凡 勞 苦 擔 重 擔 的 人,可 以 到 我 這 里 來,我 就 使 你 們 得 安 息。我 心 里 柔 和 謙 卑,你 們 當 負 我 的 軛,學 我 的 樣 式,這 樣,你 們 心 里 就 必 得 享 安 息。——11:28-29
人在罪中,為罪所捆綁,卻不覺自己是罪人,還自以為有自由。這實在是撒旦的詭計和人類墮落罪性對自己的遮蔽。既然一個人覺得自己不是罪人並擁有自由,那也用不著信耶穌得赦罪與自由了。然而一個誠實面對問題的人必會承認,世人是沒有自由的。他們沒有過聖潔、秩序、道德生活的自由。失去了得享幸福、安息、喜樂的自由。因為所 有 犯 罪 的,就 是 罪 的 奴 僕。舉一個例子︰每個人都渴望得著一生忠貞、相愛、合一的美滿婚姻。然而卻不能真正達到。實際上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城市)離婚率已超過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在一生的婚姻生活中,會找婚外性伴侶。所以人們並無享受美滿婚姻的自由。
如前所述︰人人良心里都會知道,如果自己行善、誠實、過聖潔的生活,將會得到幸福、喜樂與內心的安寧。反之作惡、詭詐、過污穢的生活,便是自害,自尋黑暗與痛苦。然而人卻偏偏愛慕污穢罪惡的生活。全人類都在渴望追求,愛、誠實、良善、聖潔與公義,但人類又不由自主的被陷入到仇恨、詭詐、邪惡、污穢與混亂里。沒有人不憎惡各樣的罪行,但自己又常常被罪惡所吸引,陷入到惡念與惡行當中。人人都願意做好人,老師長輩也都在想盡辦法教導人做好人,但為什麼學好不能,學壞卻無師自通?
假設有兩筐水果,一筐爛到惡臭長蟲,一筐完全新鮮香甜。有沒有人去選擇惡臭長蟲的一筐?有沒有人在明知前面有火坑和平安大道,卻選擇跳入火坑?你會說當然不會,除非這個人出了問題。沒錯!我們看到人類真的出了問題。因為人人都像那個選擇惡臭長蟲水果的人一樣,寧可要痛苦、死亡、污穢、黑暗,也不選擇喜樂、生命、聖潔、光明。一個正常的人怎麼會這樣?所以一定有一種可怕邪惡的力量在人的里面捆綁轄制,人才成為這個樣子。才使得人寧可揀選死亡也不要生命!所以巴刻說得好︰“罪本身,具有一種力量,我們只能稱之為一種反理性的智慧。”罪使人成為罪的奴僕,使人失掉了真自由還不自知。
人為什麼不能信耶穌基督呢?最重要的原因不是他們認為聖經和主耶穌不可信,而是因他是罪的奴僕。尼采曾說自己反對基督教,就是因討厭基督教。當我們與人介紹基督信仰時,常會听到他人表示尊重甚至認同,但他們卻表示自己至少現在不能信。原因不過是他們要拜祭死去的親人,好賭博、淫亂、要追逐金錢、地位等等。所以他們認為自己如果跟隨主耶穌,就會失去他們犯罪與“享受”的自由。根本原因是他們已被罪所捆綁,不願到基督這里來得真自由和無限寶貴的永生。
主應許遵行主道必曉得真理,必得以自由。遵行主道的基礎或前提就是信。不信也就談不到遵行主道。信主才可以透過聖經認識上帝並曉得真理。並因此而愛上帝,敬畏上帝。對上帝的愛與敬畏使人甘願按真理去行事生活,由此重新得著在聖潔、誠實、良善里的自由。即不犯罪的自由。更因著信主耶穌十字架的救贖,而知自己也得赦罪與永生,而得著了最大的自由,即不被死亡痛苦與地獄恐懼轄制的自由。
主應許︰“你 們 當 負 我 的 軛,學 我 的 樣 式,這 樣,你 們 心 里 就 必 得 享 安 息。”安息指滿足、不懼怕與平安。我若真信主耶穌便會甘願遵行主道,學主的樣式。而我看見自己信心的行為,信心便會更確定,也就更感恩更願遵行主道,並繼續更深認識真理,而更得自由與安息!因知罪已得赦,死後不用下入地獄,不用面對上帝永遠的審判。所以內心平穩、滿足、安慰,不懼怕死亡、患難、傷病。因知這一切都是暫時的,而今生過後將進入永遠美善的天國。死亡已經不是進入滅亡與地獄,而是進入永生的大門!主耶穌說︰“我 就 是 生 命 的 糧。到 我 這 里 來 的,必 定 不 餓。信 我 的,永 遠 不 渴。”(約6:35)主的這句話多麼奇妙,何等超越,在人看來是難以想象與不可能實現的。然而主怎樣說出,事實就怎樣成就了。唯獨主耶穌的救恩,能使我們內心不再饑渴,真正滿足。不僅如此,將來在天國在主耶穌哪里,我們的身體也的確永遠不會餓,不會渴了!
b、罪使人失去相信和明白聖經的能力
林前2:14說︰“然 而 屬 血 氣 的 人 不 領 會 上 帝 聖 靈 的 事,反 倒 以 為 愚 拙。並 且 不 能 知 道,因 為 這 些 事 惟 有 屬 靈 的 人 才 能 看 透。”這里《聖經》把人與基督的關系分成兩類。一、屬血氣的,二、屬靈的(真信主或重生的人)。屬血氣的就是還沒有重生或沒有真信主的人,他們的生命還沒有經過聖靈更新的工作,也就是沒有得救的人。聖經啟示,墮落已經使人類死在了罪中,為罪所捆綁成為罪的奴僕,對真理與福音失去了回應與接受的能力。也就是說他們不能相信,也不能明白。正如肉體死亡的人對物質世界失去了反應一樣。然而罪人對自己的這種光景卻是不自知的,惟獨聖經啟示了此事實真相。
第一、人的理性已被罪所全然污染,也是極有限的。然而罪性卻卻使人以為可以靠自己的理性知道一切,了解一切。並以自己的理性為標尺,去衡量和面對一切事物。于是理性便成為了人分辨的依據與標準。而上帝的工作,無論是創造、救贖還是啟示,又恰恰都超越人脆弱有限的理性。實際上聖經啟示的核心真理,無不超越了人脆弱的理性。所以罪人理性,必然不能相信超越與完全性的聖經啟示。第二、上帝啟示的聖經是完全聖潔、公義、良善的,而人則是全然敗壞的。所以聖經真理必會與人類的罪性思維格格不入,甚至相背相反,而受到人罪性最大的反對與抵擋。正如聖經所記︰“光 照 在 黑 暗 里 ,黑 暗 卻 不 接 受 光。光 來 到 世 間,世 人 因 自 己 的 行 凡 作 惡 的 便 恨 光,並 不 來 就 光,恐 怕 他 的 行 為 受 責 備。”(約1:5,3:19-20)
如此人必會以自身有限有罪理性為最終依據去衡量聖經。這樣就必會把聖經置于人的罪性與有限中。結果不是直接拒絕,就是把聖經完全無限之真理,迎合或限制于自己為罪所污的狹隘理性當中。如此聖經他們眼中,實際上就與其他一切書籍一樣,是比人更低的,理當服與其理性之下,受人的評論與裁斷。(然而賜人理性的上帝,一定比人的理性大!)不僅如此,人還以自己為罪所污道德觀,去裁斷上帝無限完全的聖潔、公義與良善。所以他們所理解聖經啟示的上帝,依然還是人所想象或發明的,受人類有罪理性限制的上帝,還是假神!這就是死在罪中未重生之人性的真實光景。墮落人性的問題根本在于︰離棄真神,轉而以自己為神。以自己為終極前提或參考點。以人墮落理性所想象發明的觀點、看法、經驗、傳統、知識等等為標準或依據。這樣屬血氣之人就必會以狂傲、狹隘、敗壞,屬地的,為罪性所捆綁的人類慣常思維,和以自己為終極裁斷者的態度,去面對聖經啟示。結果就如木頭與鐵不能相合,又如地上的鑰匙不能打天上的鎖。不能相信,就會拒絕,也就談不到明白和進入聖經了。
當然人處在這種屬血氣(未重生)的狀況下,他仍可能對福音或上帝存在的論據,有著在他理性之下的相信與接納。但他所相信與接納福音或上帝,仍然不是聖經上所啟示的那位完全與無限者,不是本體獨立自存,自有永有的三一真神。這便是主耶穌所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之真義。正如範泰爾在其著作《基督教護教學》中所提到的︰有一個木匠要切割木板,來鋪設房屋。他在木板上畫好了記號,啟動電鋸開始切割。但是他不知道自己七歲的兒子曾動過電鋸,並移動了鋸齒的定位。結果切割的地板都是歪斜不能用的。只要鋸齒定位不改正過來,結果都會是一樣。同樣人若不重生,他就仍以自己為上帝,為終極前提或參考點,結果都是一樣不能相信和明白聖經。無論何時聖經福音傳給屬血氣(未重生)之人,他們都是按照人本、屬地、自然主義形態來分析。結果是,無論他們形式上了解聖經真理多少,其仍然是敬拜自己心中的夢幻與虛構。他們有的僅僅是知識,卻無對上帝的真實認識。以上正是屬血氣之人不能意識到和明白的自己真實光景。
主耶穌說︰“父 阿 , 天 地 的 主 , 我 感 謝 你 , 因 為 你 將 這 些 事 , 向 聰 明 通 達 人 , 就 藏 起 來 , 向 嬰 孩 , 就 顯 出 來 。(太11:25)這些事指的是天國的福音或聖經真理。什麼是聰明通達人?就是以自身知識、能力、富足為滿足和依靠的人。如前所述,罪人必會以自己有罪有限理性為最終參考去衡量聖經。這一點在那些高學歷多知識的人身上更是凸顯無遺。聖經說知識會叫人自高自大,所以這世上最難以進入和明白聖經的人,恰恰是那些聰明通達人。
正如聖經所說︰“你 們 蒙 召 的,按 著 肉 體 有 智 慧 的 不 多,有 能 力 的 不 多,有 尊 貴 的 也 不 多。神 卻 揀 選 了 世 上 愚 拙 的,叫 有 智 慧 的 羞 愧。又 揀 選 了 世 上 軟 弱 的,叫 那 強 壯 的 羞 愧。神 也 揀 選 了 世 上 卑 賤 的,被 人 厭 惡 的,以 及 那 無 有 的,為 要 廢 掉 那 有 的。使 一 切 有 血 氣 的,在 神 面 前 一 個 也 不 能 自 夸。”(林前1:26-27)
注意︰我不是要反對知識,要你做一個除聖經,什麼都不知道的人。實際上基督徒應當學習了解受造界,各個方面的信息與知識。其實不是知識的問題,乃是人類自身罪的問題。是罪使人誤用知識與能力,高舉自己,去抵擋反對上帝和聖經。那麼什麼是主耶穌所說的嬰孩?就是那些不以自身知識、經驗、理性為終極依據與裁斷,而以單純的心信靠上帝與聖經的人。就是說,他們是以聖經而不是自己,為終極權威與依據,即聖經怎樣啟示,就怎樣相信與順服。這是有限有罪的人類,進入聖經真理的惟一前提。因聖經為絕對完全的真理,遠超受造界最高的智慧與道德!如果一個人有著豐富的知識,聰明的頭腦,卻同時在上帝面前謙卑單純如嬰孩,他就有福了!然而這種情況,唯在上帝的特殊恩典中,才可能會出現。是上帝的恩上加恩!這種人是極少見的,如保羅、奧古斯丁、加爾文、和今日的唐崇榮。懇求上帝,願他使每個基督徒都成為這樣的人。
c、尋找就尋見,祈求就得著
尋求上帝就是單以上帝為自己尋求目的,即回到上帝那里,與他恢復美好關系。尋求上帝就是單單以得著赦罪與永生為動機與目的來到上帝面前。而這正是上帝應許賜給一切信主耶穌之人最大最終的應許。(見︰約3︰16)一個人若真尋求上帝,必是上帝使他成為尋求上帝之人。他之所以會尋求上帝,是因著上帝預定揀選他得救。原來一個人真正尋求上帝,並不是憑著自己,不是出于人的本性,乃完全是上帝之恩典。是上帝預定旨意的一部分。每一個蒙上帝揀選者都會真尋求上帝的,反之沒有一個非蒙揀選者會尋求上帝。所以上帝應許是絕對的,連一個例外都不會有。我們尋求上帝,才會認識上帝明白真理,才不會妄求違背上帝的事,所以祈求就得著。
沒有信就不會有真的尋求,對上帝的尋求就是信心的表現。而罪人本身是產生不了對上帝真信的,信心完全為上帝所賜。信而看見、明白、進入真理,認識上帝,繼而才能認識自己。一個人認識了自己才是一個真智慧人,而人認識自己唯獨從認識上帝而來。如此他才能夠知道什麼是最迫切或首要的事,即‘在基督里與上帝和好’。知道自己為什麼活著,即為榮耀上帝而活。這樣他才會知道自己的真需︰‘在基督里得赦罪與永生’。因信而知,因知而真尋求,因真尋求,而必尋見。因這也正是上帝應許要賜給一切屬他兒女的。
“這 些 事 惟 有 屬 靈 的 人 才 能 看 透”‘屬靈的人’之所以能看透或明白,乃是因上帝賜給他們的信,真信不只是頭腦的接納,更是心智上的肯定。而當人內心接受、尊崇、佩服上帝話,並真正把《聖經》當作上帝的話來看重時,聖靈就會帶領他們進入《聖經》真理。聖經真理,是人的理性思辨無法想出和明白的,惟有上帝親自啟示了出來。人能夠認識這些真理,是其理性對《聖經》接納(相信)之後才看見的。”
惟有上帝使人重生,使人不再以自我,而是以上帝與聖經為中心,為終極依據時,人才能進入聖經完全與無限的良善、聖潔、公義、智慧、廣闊與榮美中。真正尋見上帝並得嘗主恩的甘甜,得享上帝之那何等長闊高深,過于人所能測度的愛。主說︰人若不舍己,就不能做他的門徒。我想主說舍己的核心含義就是︰舍棄以自我為中心和依據的罪性思維,而以主和聖經為中心。即聖經怎樣啟示,我就怎樣相信尊崇。
d、上帝不使我們臨到擔不動的擔子,及賜意外平安
上帝應許我們說︰“你 們 所 遇 見 的 試 探,無 非 是 人 所 能 受 的。神 是 信 實 的,必 不 叫 你 們 受 試 探 過 于 所 能 受 的。在 受 試 探 的 時 候,總 要 給 你 們 開 一 條 出 路,叫 你 們 能 忍 受 得 住。”上帝要我們︰“應 當 一 無 掛 慮,只 要 凡 事 藉 著 禱 告,祈 求,和 感 謝,將 你 們 所 要 的 告 訴 神。神 所 賜 出 人 意 外 的 平 安,必 在 基 督 耶 穌 里,保 守 你 們 的 心 懷 意 念。”(林前10:13,腓4:6-7)
我們在每一天都會遇到各樣的試探,都可能臨到患難、危險甚至死亡。而人又是那樣的軟弱,實際上每個人的內心至少都會承認,真正掌管決定人生命與未來的不是自己。既然不在自己的掌管之下,那又是誰呢?是命運?機遇?魔鬼?還是什麼其他力量?不在自己手中,又不知誰在掌管,這樣人心怎麼會得著真平安?而基督徒確知自己的一切都在上帝手中,獨有上帝掌管決定人一切的動作、生活與存留。(見︰徒17:28)而上帝是至高者、至善者、全能全在者,自己又是他的兒女。他為了赦免我的罪,拯救我脫離地獄,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我,使他為我舍命十架擔當我一切的罪。如此在上帝的手中我們當安穩不懼。如經上所說︰““上 帝 既 不 愛 惜 自 己 的 兒 子 為 我 們 眾 人 舍 了 , 豈 不 也 把 萬 物 和 他 一 同 白 白 的 賜 給 我 們 麼。”(羅8︰32)
我初信主時,每每遇到問題或試探,首先想到的並不是求告上帝,而是靠自己。受了很多苦,走了許多彎路。直到我開始認識至善全能的上帝掌管和決定一切。開始學著凡事藉禱告祈求與感謝交托仰望上帝,歸榮耀與上帝。現在我回望過去,上帝真的按他自己的應許,每次都听我了的禱告,上帝多數並不是直接拿去問題或患難,而是在事情與環境並未改變的情況下,以他奇妙超越的方式引領、保守、安慰了我,真是意外的平安!我相信如果你去遵行,也會經歷上帝應許的絕對信實與可靠。
如果你已經這樣行了,那你一定會對我以上所說的說︰阿們。同樣,我回望我所活過的年日(誠然不算短),上帝真的沒有一次叫我所不能擔的試探與問題臨到我,每每到了看似絕境或崩潰時,奇妙的給我扭轉和開道路。真如聖經所說︰在 受 試 探 的 時 候,上 帝 總 要 給 你 們 開 一 條 出 路,叫 你 們 能 忍 受 得 住。
e、惡人必不得平安,以別神替代耶和華的愁苦必加增
賽57︰21︰“我 的 上 帝 說,惡 人 必 不 得 平 安。”惡人指不敬畏上帝的人。聖經說惡人可能凡事順利、健康長壽、家財豐富,但卻說惡人必不得平安,“以 別 神 代 替 耶 和 華 的,他 們 的 愁 苦 必 加 增。”(詩16:4)一個人如果沒有上帝其內心定然沒有真平安。他會活在隱隱的恐懼與愁苦中,因他心里知道自己隨時,也終必失去正享有的一切。不敬畏上帝之人會有很多憂慮恐懼,但最大的還是那個終極恐懼——死亡。而且這種恐懼會與日俱增,害怕死亡的臨到會使他失去世上所戀慕的一切。而真正使他無法承受的卻是對上帝審判的恐懼。這是因所有不信者在良心里面都知道自己是個罪人,且必要面對上帝永遠刑罰。就是說地獄刑罰尚未臨到,僅僅是對地獄的恐懼,就已是極度的痛苦了。
人的內心為什麼會知道自己是罪人且要臨到地獄的刑罰?這是因人類是具有宗教性的活物。這是因人在原初被造時本有著上帝的形象與樣式。所以每個人在良心里都知道上帝的事情,上帝已經把這些真理給人顯明在人里面。只是因著人的墮落犯罪,使人故意壓制與抵擋上帝早已顯明在人心的真理,即上帝的事情。(見︰羅1︰18-20)因為人在本質上是有宗教性的,所以否認上帝的人不可避免地就有偶像崇拜。無論人承不承認這一點,拒絕上帝的人勢必找一個假神來代替真神。這就是說人離棄了上帝,就必然會找一個假神來代替上帝。假神可分為有形與無形的兩類︰1、日月星辰、動植物、山川河流、領袖、偉人、祖先等等。2、金錢、權力、名譽、能力、聰慧等等。假神的定義為︰人心中最看重、最高舉、最渴慕、最所牽所系者,及人靠賴得救的事物,如功勞、善行、宗教敬虔。因此他們就算是不拜有形的偶像,也會有很多無形的偶像,而且所有的宗教里人得救的主因還是自己,本質上還是人自己可以救自己,這樣他們就是把自己當作了上帝(偶像)
以別神替代耶和華的愁苦必加增原因1、人人心中最看重、最高舉、最渴慕、最所牽所系的偶像假神的暫時性、易變性,2、人看重的這些偶像如金錢、地位、名譽,便會為此爭競、沖突,以致導致諸多患難、痛苦甚至死亡。3、假神或偶像的有限、易變與不可靠,使人在得救的事上完全沒有穩固根基。
惡人必不得平安,以別神替代耶和華的愁苦必加增。此為絕對真理,在人類歷史的每一時刻,在每一個人類個體身上,從無例外。此真理永遠堅立,從未被打破或否定過一次。
小結︰
上帝是完全信實的,就是說上帝絕對不能說謊,他的話都是實實在在的,他的應許和預言必定實現與應驗。也就是說我們所信的上帝,及他所啟示的《聖經》是絕對可信可靠的。上帝的信實首先表現在他預定萬事當中。他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在創世以先就預定了萬事。(見︰賽46:10,詩33︰11,傳3︰14)為什麼《聖經》上的預言用過去式(已經發生過的)的語法?這不但是因著上帝完全信實,凡事都能,凡他所做的他必要成就,也不能不成就 。也是因著天地間一切的事情,其實在上帝看來都已經發生或成就了。這樣上帝一切給我們的應許和預言,當然就是必要成就和絕對不更變的。
上帝信實彰顯在歷史的長河中。上帝藉著聖經所發的預言都一個個的應驗,在歷史上的確的發生了,且沒有一點偏差與錯謬。哪怕是那些在人看來不可能應驗的預言,都真實的應驗了。如︰推羅城不同尋常的傾覆,以色列亡國與復國,聖殿被毀的一塊石頭都不留在石頭之上更為奇妙的是《聖經》舊約,在基督降生前數百到一千多年前,就早已清楚預言了主耶穌基督的一生。包括他的降生及降生地、身份、替罪人受死、復活及救贖的果效等等。而這尤為超越人的理性,且不說在世人看來不可能應驗,這些事就是他們連想象都想象不出來呢!
上帝應許每個上帝的兒女都必會得著,因罪得赦和擁有永生,而來的平安、滿足和喜樂;勝過罪、死亡和一切患難的力量;及不被律法與規條,所轄制捆綁的真自由。這一切的一切都真切的應驗在每個真基督徒的生命當中。不僅如此基督徒在他生命的每一刻,也都在經歷著上帝所應許賜給他們的︰上帝自己與他們的同在並愛顧、保守等各樣恩典。以上所說的,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作見證的。
這樣看來,聖經的絕對可信,不單是其真理的超越性與完全性;預言超奇的發出與應驗,也在于貫穿于聖經並與聖經真理為一整體的完全良善、聖潔與公義,更在于聖經是惟一能夠解決人類根本問題(罪、痛苦與死亡),並賜給人真正永恆滿足安慰。聖經實在有著多重內證,顯明其完全都是上帝的話。也就是說,聖經自己見證聖經乃為上帝的特殊啟示。
f、敬畏上帝是智慧的開端
什麼是智慧呢?有人說是學識淵博,才能出眾;有人說是處事聰明,懂得趨利避害。總之,人們通常認為智慧就是人獲得金錢、權力、地位、榮譽等一切今世利益的能力。然而《聖經》卻說︰上 帝 要 滅 絕 智 慧 人 的 智 慧,廢 棄 聰 明 人 的 聰 明。 因 這 世 界 的 智 慧 , 在 上 帝 看 是 愚 拙 。(見︰林前1:19,3:19) 為什麼呢?因真正的智慧是認識真理和認識自己。即認識萬物和人的來源、目的與意義。知道自己從哪里來,應當怎樣活著,為什麼活著。一個人只有真確的認識了自己,他才知道什麼是自己真正需要的,應當怎樣選擇與取舍,應當追求與逃避什麼,怎樣度過生命中的每一天。這樣他才不會走錯路向,而落入黑暗、痛苦與後悔。一個人縱然有最豐富的知識和最聰明的頭腦,卻不認識自己,不知把聰明用在正確的地方,那他仍是個愚拙人。可悲的是人們往往自以為認識自己,至少足夠認識自己。可事實上,人卻看不見自己的真正需求,即絕對安全和不會失落的喜樂與幸福,惟有建基于永生之上。反而愚拙錯誤的試圖通過得著一切今世或暫時利益,來滿足和達到自己的真需。連上述自身最基本重要的狀況都不能認識,那人一切的聰明與知識豈不就是愚拙嗎?
敬畏上帝是智慧的開端”這句話多次出現在《聖經》中,且惟有《聖經》這樣說。其實世上也有很多箴言,其中有很多合乎真理使人得益處的好教訓。但人卻因罪的污染與捆綁,而無法貫徹與行出。這樣世上的箴言便會因著人的罪而軟弱無力。它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指給人正確的選擇與方向。但卻不能給人內在的,從根本上勝過自身罪惡的力量。因著人類罪性對罪惡的貪戀與傾向,所以如果不敬畏上帝,那一切外在道德指引與勸勉,就必會崩潰于人類的罪性之下。規範與法律等相對硬性的力量,尚且都不能使人遠離罪惡,更何況只起到勸勉作用的言語?
然而《聖經》箴言卻是大大不同,是以敬畏上帝為開端和基礎。這實在是真理,因人若沒有了對上帝的敬畏,便會被自身之罪性所捆綁,而偏行己路為所欲為。這樣箴言對不敬畏上帝之人,也就失去了其當有的價值與力量。《聖經》不單雷霆萬鈞的宣告了這個真理,而且使我們知道《聖經》箴言,只對真正敬畏上帝的人發生實際功效。對上帝的敬畏與認識,使人得著由上帝而來的,勝過罪惡人性的力量。而且《聖經》全都是上帝的話,所以是無錯謬的、是絕對真理,是人絕對可信靠的方向與標準。這樣便超越了世間一切的箴言,並與其本質不同。上帝不單藉著《聖經》給人以絕對正確的方向、標準與選擇,更藉著人對上帝的信靠、敬畏與尊崇,使之勝過自身罪性,得著作出正確行動與選擇的力量。
真智慧是以敬畏上帝為開端。首先上帝是創造了人,並且是按自己的形象造成的。所以人擁有上帝賜的理性、良心與道德。這樣上帝就比人更知道人,且完全透知。所以人唯有回到上帝面前,透過上帝啟示的《聖經》,才能因著認識上帝,而認識自己。1、認識上帝完全的公義聖潔,必要永遠刑罰一切罪。繼而認識自己是全然敗壞,當臨到上帝永遠刑罰,歸入地獄的罪人。2、因認識完全慈愛的上帝,在基督里給世人預備了唯一得救贖之法,而明白人生命中最迫切或首要的,就是信靠和仰望主耶穌十字架上的救恩,逃離上帝永遠的憤怒。3、認識惟上帝是自有永有、完全與無限者,惟獨上帝創造護理萬有,他是賜生命者,也是生命的本體與源頭,是一切存在(無論有生命無生命)的總依靠,一切能力的供給者或總源頭。繼而認識自己真正需要與靠賴的一切恩典都在上帝那里。4、認識上帝是永生的上帝,惟有他能夠賜人永生,或永遠刑罰人。此時人才認識了自己,成為一個智慧人。這樣他才會知道什麼是自己真正需要的,當怎樣選擇與取舍,當追求與逃避什麼,怎樣度過生命中的每一天。
g、現實與虛空,影子與實體
首先世人看來的最現實的是什麼呢?就是一切眼能見、耳能听與手能摸的事物。世人的生活顯明了這一點。他們每天忙于工作,拼盡力量追求金錢、地位與今世享受與幸福。很多人自稱相信上帝,相信人死後靈魂要進入永恆。他的理性也承認一個人最重要的事,並不是今世暫時的這一切,而是人永恆的歸宿與幸福。然而他們的生活表明,他們實際上仍以地上的事物為最重要與最現實的。聖經在這里就與罪人的理性背反,聖經說今世日光之下的一切都必將歸于虛空,因連天地及有形質的一切,有一日也必被烈火消化。(見︰傳1-5章,彼後3︰10)“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有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長存。”(約一2:17)
不錯,這物質的宇宙及日光之下可見可摸的一切都是真實存在的,若非罪的污染這一切盡都是美好的。因是完全、無限與至善的上帝創造了這一切。然而上帝也命定了這一切的暫時性。因此這一切對于受造具有永恆本質的人類來說,就不是最現實的,甚至是虛空的。因今生的一切無論在人看來有多麼榮耀與寶貴,都終必失去。人 怎 樣 從 母 胎 赤 身 而 來,也 必 照 樣 赤 身 而 去。,不能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見︰傳5︰15,提前6︰7)人不能真正擁有任何今世事物包括肉體生命本身,。因整個物質世界都是暫時的。如果人只活在今生,那他就不會真的擁有什麼。所以‘擁有’這個詞必須與永恆相連才談的到。人如果只有今世,就談不到擁有。既如此生命的意義與價值又是什麼呢?那聖經說世人在日光之下的生命是虛空的豈不正對嗎?必須永不失去才能談到擁有,而永不失去必須以永遠的生命來承載。這就是說,必須得著永生人才能獲得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那麼真正的現實是什麼?一個人真正應當關注和看重的到底應是什麼?透過聖經我們真是看見,這世上最現實和最實際的並不是眼能看見、手能摸著、耳能听到的事物。因為所見的事暫時的,所不見得是永遠的。人類永遠的結局與歸宿,天堂(永生)地獄(永死),都是眼不能見,手不能摸著的。聖經上說︰“上 帝 為 愛 他 的 人 所 預 備 的,是 眼 楮 未 曾 看 見,耳 朵 未 曾 听 見,人 心 也 未 曾 想 到 的。”(林前2:9)天堂與永生美好無比,直到永遠,過于人心所能想象的。 同樣上帝要使一切不信基督者進入的地獄與永死,也是極度痛苦、恐懼、哀傷,且永無止境!同樣也是他們無法想象的。
我們在聖經中看到此同樣原則,舊約時代以色列民帳幕、聖殿、祭物、獻祭等這一切都是可見的,在人看來應當是實體。然而這些事在上帝看來卻是影子、表樣或形狀。這一切不過是指向上帝所預備的實體,即耶穌基督的救贖和將來天堂對上帝完全的敬拜。“他 們 供 奉 的 事,本 是 天 上 事 的 形 狀 和 影 像,正 如 摩 西 將 要 造 帳 幕 的 時 候,蒙 神 警 戒 他,說,你 要 謹 慎,作 各 樣 的 物 件,都 要 照 著 在 山 上 指 示 你 的 樣 式。”(來8:5)摩西建的帳幕在地上也是可摸可見的。然而聖經卻說帳幕的實體在上帝那里。在這里我再次看見了聖經的這個總原則。人以為的現實或實際都是可見可摸的,而真正的現實與實際卻是那永遠的,眼不能看見,手不能摸著的。而此真理只有聖靈重生的人才能真正看見明白。若沒有聖靈重生的大能,人就算知曉並且理性承認此真理,他也是依然不能進入與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