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聖經啟示的神性標記(真理性)簡論
A、聖經啟示超越人類理性,甚至相背相反,顯明聖經出自上帝
[1]
a、出于人類理性︰真信心是由人而出,源頭在人里面。
b、出于上帝啟示︰真信心完全是由上帝所賜,源頭在上帝那里。
[2]
a、出于人類理性︰人有了好行為才能得救,行為在前,得救在後,行為是因,得救是果。即‘藉(因)行為稱義’。
b、出于上帝啟示︰人有了真信心才能得救,得救在前,行為在後,得救是因,行為是果,行為是人有真信或得救的標記或表顯。即‘藉(因)信稱義’。
[3]
a、出于人類理性︰我(人)是良善的、無辜的、正義的。
b、出于上帝啟示︰我(人)是罪惡的、敗壞的、當受審判的。
[4]
a、出于人類理性︰得救是人努力和行善的結果,人可以在自己得救的事上做很多事。
b、出于上帝啟示︰人得救的整個過程包括相信、努力、持守、善行,完全都是上帝的恩典與工作。人可以在自己得救的事上什麼也做不了。
[5]
a、出于人類理性︰人的才能、特長、聰慧,都是人本有的或出于人。
b、出于上帝啟示︰人的才能、特長、聰慧,都不是人本有的,而是上帝賜的。
[6]
a、出于人類理性︰人的知識、能力、聰明是明白《聖經》真理的基礎。
b、出于上帝啟示︰如孩子般單純、謙卑和尋求的心,才是明白《聖經》真理的前提。“天國的事對聰明通達的人隱藏起來,對嬰孩就顯明出來。”(太11︰25)
[7]
a、出于人類理性︰把一切的功勞、頌贊、榮耀都歸給人。
b、出于上帝啟示︰把一切的功勞、頌贊、榮耀都歸給上帝。
B、聖經啟示的反合性,顯明聖經是上帝的話
[1]
從上帝的預定來說,人是沒有自由的,連一點都沒有。因為在時空和歷史中一切事物的所有變化與發展,都在上帝在創世以先,就已預定好的旨意當中。但是上帝又在他的主權之下,在時空里賜予了人相對的完全自由。這樣人才可以自由生活、做選擇,也就當為自己一切所選擇的擔責,一點都不能推諉。人的自由是上帝的恩典,是相對的,在上帝預定的旨意之內。
[2]
十字架的救贖有無限的功效,足以拯救所有的人。但從救恩(特殊恩典)或從上帝的預定揀選來說,基督卻只為蒙上帝揀選的人而死,只把他們從罪惡死亡中拯救出來,為要成就上帝永遠(預定)的旨意。從福音為萬民所預備(普遍恩典)的方面來說,基督又是為普天下人而死,為救一切相信的人。這就是說,耶穌基督實際上只為蒙揀選的人而死,但也潛在的為所有人而死,在此意義下,耶穌基督也是上帝賜給全人類的唯一救主。
[3]
上帝的全部本質,同時全在于不同的時間空間里。上帝的全在不是說,上帝這部分在這里,那部分在哪里。而是說上帝的整個本體現在在這里,也同時在其他任何地方。就如主耶穌所說︰“除 了 從 天 降 下 仍 舊 在 天 的 人 子,沒 有 人 升 過 天。”(約3:13) “因 為 無 論 在 那 里,有 兩 三 個 人 奉 我 的 名 聚 會,那 里 有 我 在 他 們 中 間。”(太18:20)
[4]
上帝是完全公義聖潔,斷不能容的一絲罪惡,且要絕對公義的審判與追討罪。他又是完全的慈愛憐憫,為了救人類脫離永遠的刑罰,甚至把他的獨生愛子賜給了人類,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他要完全的,永遠的審判一切罪惡,又要完全的赦免,所有信靠耶穌基督之人一切的罪。按著上帝的公義,每一個人都必須永遠的歸入地獄,受極大且永遠的痛苦。按著上帝的慈愛,他又要拯救一切信的人進入天堂,得享最榮美且永遠的生命。
[5]
一個人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才能得救,但信心的本身又是上帝所賜的。人得救後必須在成聖的道路上一生追求、努力、持守並警醒禱告。但這一切又恰恰完全都是上帝的恩典與工作的果效。
[6]
一方面救恩不可抗拒,蒙上帝揀選的人必要到上帝這里來。(見︰約6︰37)一方面上帝又不強迫人,而是藉著聖靈一點一點打開引領人的意志,使他相信與認識救恩,上帝就用他這樣奇妙偉大的方式,使人歸向他,絕無失敗。同時又不強迫與捆綁人的意志,而是等人自己情願。
[7]
上帝造的萬有都在變化與進程中,可這一切的變化與進程,卻都在上帝永不改變的旨意之內。也就是說一切的變化與進程本身,又都是必要發生與不可更變的。都在上帝的預知預定之中。
[8]
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上帝,又是完全的人。最至高的上帝居然取得了人性,成為一個最卑微的人。他從天降下,卻仍舊在天。是大衛的後裔,又是大衛的主
[9]
最至高的上帝,居然降生在馬槽,成為最卑微的嬰孩。無限榮耀尊貴的聖子,卻成為服侍人的,甚至舍命,作多人的贖價。
[10]
上帝是獨一的,但這位獨一的上帝又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
[11]
上帝既超越萬有,又充滿天地,既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他在既時間與空間之外,在永恆中創造統管著萬有。又充滿天地,在時空之內安排護理著一切。就是說,上帝全在于時空之外,同時又全在于時空之內。 即︰“超 乎 眾 人 之 上,貫 乎 眾 人 之 中,也 住 在 眾 人 之 內。”(弗4︰6)
C、聖經本身的神性標記
1、《聖經》記載的人名、家譜、時間、地名和律法及歷史事件之詳細、精確、宏偉都是其它著作不可比擬的,你定會發現《聖經》超于你所讀過的任何一部書!會為佔《聖經》大量篇幅精確到每個人名字和個位數的家譜及人口統計而驚奇不以。此正是《聖經》本身的神性標記。
2、上帝藉以書寫《聖經》的作者幾乎都是猶太人,可是他們在記錄本民族歷史時卻非但沒有絲毫美化,反而不斷記述了這個民族各樣丑惡悖逆的深重罪行。《聖經》遠超于其他著作的公正與誠實性,亦印證了其真實性和神聖來源。
3、即便是一個人在不同時期寫的書,都會不可避免的出現矛盾與沖突。然而《聖經》卻是由66卷書組成。是數十位作者,在不同的地方,跨越約1600多年寫成的。但卻奇妙的從頭至尾都是一個聲音在說話,其內容從頭至尾一線貫穿,無任何矛盾之處。
4、《聖經》不但預言很多的未來之事,而且怎樣預言就怎樣都精確應驗或成就了。如以色列民族歷史,耶穌基督、末世罪惡與災難的光景
5、舊約的預言是超越性的,如以馬內利(上帝與人同在)、基督的神人二性,(見︰賽7︰14,9︰6-7,彌5︰2)創造天地的上帝,完全聖潔公義的主,怎麼可能與受造的且有罪的人同在呢?一個降生的嬰孩怎麼可能是全能的上帝呢?耶穌基督為聖靈感孕童女瑪麗亞所生,取得了完全的人性,他依然還是完全的上帝。他在他所造的人中間成長、生活,與他們一同呼吸空氣便奇妙的完全應驗了以上預言。舊約所預言的上帝要把律法刻在人心,並把人的石心換成肉心。(見︰耶31︰31-33,結︰11:19-20)而主耶穌十架舍命的救贖,是把上帝律法放置人心,把人的石心換成肉心的唯一方法。以上預言也只能應驗在基督身上。就是說,一個人唯有相信耶穌基督,他才能真的得著一顆愛上帝,並甘願遵行上帝律法的肉心。首先《聖經》預言是超越性的,是人所不能想出,也在人看來不可能應驗,如‘以馬內利’和‘女人後裔傷魔鬼的頭’等預言。然後應驗亦是超越性的完全應驗,更是至高美善,給人帶來真實盼望、得勝罪與死亡的真理性應驗!這就是說,因著人的有罪有限,《聖經》預言是人類所無法發明或假冒的,預言的應驗,更是遠遠超乎人的為罪所污的有限理性。因此便更顯明了《聖經》啟示的神性標記。
6、《聖經》中記載了惟有上帝自己才能夠說出的話,如︰上帝說︰我是自有永有的;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我的籌算必立定;你們要愛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無論在哪里,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里有我在他們中間;我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7、惟有《聖經》把創造萬有上帝的完全超越和無限,且與一切受造物本質不同清楚啟示出來。“看 哪,萬 民 都 像 水 桶 的 一 滴,又 算 如 天 平 上 的 微 塵。他 舉 起 眾 海 島,好 像 極 微 之 物。黎 巴 嫩 的 樹 林 不 夠 當 柴 燒,其 中 的 走 獸 也 不 夠 作 燔 祭。萬 民 在 他 面 前 好 像 虛 無,被 他 看 為 不 及 虛 無,乃 為 虛 空。”(賽40︰15-17)“從 天 上 來 的,是 在 萬 有 之 上。從 地 上 來 的,是 屬 乎 地,他 所 說 的,也 是 屬 乎 地 從 天 上 來 的,是 在 萬 有 之 上。”(約3:31)
8、《聖經》超越了受造界最高的智慧,顯明《聖經》的源頭不在人里面。而在擁有完全智慧的上帝那里;
9、《聖經》超越了人類最高的道德,顯明《聖經》的來源一定是完全良善的上帝;
10、《聖經》受到人罪惡本性最大的抵擋與反對,顯明《聖經》出于完全聖潔公義的上帝。
11、人惟有堅信與持定《聖經》啟示,才能真的勝過苦難、死亡、罪惡,並得著永遠的平安、喜樂和滿足。便顯出《聖經》真理擁有得勝世間一切罪惡、黑暗與污穢勢力的能力。也更加顯明《聖經》是出于完全慈愛憐憫的,全能上帝!
12、《聖經》啟示的內容不但遠超越了人力,而且歷久常新、放之天下皆準,是大有功效與能力的。這就是說,出于人的東西不但不能達到《聖經》啟示的奧秘性,也不能達到《聖經》啟示的真理性,更沒有《聖經》這麼偉大的能力。所以《聖經》不可能出自人,只能出自上帝。
13、人類宗教總會神化或高舉他們的教主或創始人,可此舉的後果卻是更大的無知與錯謬。而惟有基督徒對耶穌基督的敬拜、仰望,稱他為主,為上帝,沒有落入上述光景。反而帶來了真正平安、滿足、安慰及一切美好的果子。這是因對基督的信仰,並不是對人的高舉與神化,而是因著耶穌基督的確如聖經啟示,是上帝的獨生子。
結論︰《聖經》啟示奇妙、奧秘與全備,及《聖經》本身的聖潔、公義、莊嚴、美善及對罪的恨惡。都遠遠的超越了受造界最高的智慧與道德。《聖經》所啟示的真理是人類無法想出的,《聖經》的公義聖潔也是人所不能發出的。《聖經》的完美性、確定性、真理性、不變性、貫通性,都遠超出了一切受造者的智慧與能力。而且我們更看到,《聖經》真理不但人無法想出,而且若沒有聖靈的光照與帶領人就不能明白。就是說《聖經》啟示是極端超越性的。人心總是剛硬的抵擋與否定《聖經》真理,如︰三位一體的上帝、道成肉身、基督的神人二性、上帝擁有絕對的主權、人的全然敗壞這是因為《聖經》不單超越了人的理性,而且常與人墮落理性的慣有思維相背相反。這些真理若非聖靈親自向人打開就無人會知曉,反會因超越人理性且與人的罪惡本性相背相反,而受到人類最大的反對與抵擋。奇妙的是,人唯有堅信與持定《聖經》啟示,才能真的勝過苦難、死亡、罪惡,並得著永遠的平安、喜樂、滿足、榮耀的盼望、永恆的價值與意義。否則人就只能落入混亂、冰冷、黑暗與恐懼。
托馬斯•文森特 在《威斯敏斯特小教理問答釋義》中寫的非常好,我願和你一起分享。他寫道︰
“1.因為聖經本身的莊嚴。
(1)上帝經常在聖經中向先知和藉著先知說話, 的威嚴在聖經中也得到了崇高的呈現,這是在任何人類的作品中都找不到的。“因為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賽57:15)“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提前6:15,16)
(2)聖經的體裁如此莊嚴,在其它作品中無從尋覓;聖經中所規定的人類的責任,惟獨上帝才能這樣要求;聖經中所譴責的罪,惟獨上帝才能禁止;聖經中所宣告的刑罰的警誡,惟有上帝才能施與;聖經中所應許的報償,惟有上帝才能賜予;並且這一切都是以如此崇高的方式顯明的,足證上帝是舊新約聖經的作者。
2.因為聖經本身的聖潔和純正。“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羅1:2)“耶和華的言語是純淨的言語,如同銀子在泥爐中煉過七次。”(詩12:6)聖經由始至終都是聖潔的;不摻雜任何世俗和不潔的內容;特別是聖經中的律法是聖潔的,律法規定一切聖潔之事,禁止所有不潔之事;這證明聖經是聖潔的上帝的話語,記載聖經的聖徒都是受聖靈的默示。
3.因為聖經本身的和諧一致。在聖經中,新約和舊約是一致的;在律法下的預表和福音下的實體之間,也就是聖經中預言的應許和成就之間,是一致的。聖經中的律例是和諧的,其中的歷史是一致的,其中的計劃是相同的。雖然聖經是許多人在不同的年代和不同的地方寫成的,但他們所寫的內容是一致的,不存在任何不相容的地方,這證明他們都是被同一位聖靈所感;因此,聖經是上帝的話語。
4.因為聖經中所啟示的奧秘。我們讀聖經,其中有上帝的三位一體、聖子的道成肉身以及基督與其肢體奧秘的合一。這些,以及其它類似的奧秘,超出了最有智慧、最博學的人的想象,更超出了那些沒有學問的漁夫的想象,而這些奧秘就是藉著這些沒有學問的漁夫啟示的;所以,這證明他們所講的並不是他們自己的話語,而是聖靈的直接默示教導他們的。
5.因為聖經的古老。聖經中的一些部分,寫作的年代超出其它任何屬人的作品。這些部分包含了人類最古老的歷史,亦即古代世界的創造、大洪水以及其它類似的事情。這些古老的事情只有上帝知道,只有他才能啟示;所以,上帝必定是作者。
6.因為聖經本身的力量和功效。
(1)聖經大有力量,能使人知罪,使人醒來,把人的良心剖開。“上帝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來4:12)
(2)聖經大有力量,能使人歸正,改變人心。“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詩19:7)
(3)聖經大有力量,能使人從靈性的僵死中活過來。“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听,就必得活。”(賽55:3)“這話將我救活了。我在患難中,因此得安慰。”(詩119:50)
(4)聖經大有力量,能使人在極度的痛苦中得安慰,有喜樂。“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詩19:8)
打開聖經,把聖經的話語應用到我們的生活中,就會產生巨大的果效,勝過自然的力量,這種巨大的力量只能是來自上帝的大能;這一切都顯明惟獨上帝才是聖經的作者,如果聖經不是來自上帝本身,上帝就不會如此予以認可和推崇。
7.因為聖經的構思和設計。
(1)聖經的構思是把一切的榮耀都歸給上帝,不是尊崇任何人,而是降卑、倒空所有人,使上帝的聖名和恩典在全世界得尊崇。
(2)人因犯罪而墮入如此愁苦之境,聖經啟示人藉著耶穌基督而得挽回和救贖之道,,這是任何人都無法發明如此充滿智慧的奇妙設計;這確實表明,不僅這一設計是出于智慧無限的上帝,啟示這一設計的聖經也是上帝的作品。
8.因為聖經為神跡所印證。我們在聖經中讀到許多神跡,特別是耶穌基督和 的門徒所行的神跡,印證了他們所宣講的教義是來自上帝;比如生來就瞎眼的人得醫治,死人復活,說一句話就使大海平靜,等等諸多類似的神跡。這些以及其它類似的神跡都是上帝所親手施行的。這證實上帝確是聖經的作者。
9.因為聖經被殉道士的鮮血所印證。在初期教會中,有成千上萬的基督徒,用他們生命的代價,印證了聖經的真實可靠。初期基督徒對聖經的真實可靠有著巨大的信心,如果其中有什麼虛妄騙人之處,他們很容易就能發現;他們在苦難中所表現出來的巨大的忍耐和堅定,是強有力的證據,與其他的見證一起,證明聖經確實是上帝所啟示的。
10.因為聖靈在信徒心中藉著聖經,並在聖經里作見證。“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里,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里面。”(約一2:20,27)沒有聖靈的這種見證和教導,其它所有論證都不能有效地說服人,使人產生得救的信心。”